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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游遇难者家属状告旅行社索赔千万余元
2011-07-25 来源:中国消费网
记者从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获悉,去年从珠海出发台湾游的18名遇难游客的家属,近日将组团社广东省拱北口岸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拱北口岸中旅)告上法院。
中国消费网广州讯记者从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获悉,去年从珠海出发台湾游的18名遇难游客的家属,近日将组团社广东省拱北口岸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拱北口岸中旅)告上法院,请求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各项费用合计1167万元,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18位遇难者的家属认为旅行社对恶劣天气没有重视,冒险出团,应追究相关责任。
去年10月13日,18名珠海游客与拱北口岸中旅签订了赴台湾旅游组团合同,约定台湾旅游时间为2010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10月16日,旅行团按照旅游合同约定时间出团,10月21日,18名游客在台湾苏花公路地区遭遇到强台风“鲇鱼”的袭击,苏花公路严重塌方,该旅行团一行19人(包含一导游)因暴雨和泥石流全部遇难,除一位遇难者找到部分残骸,其他遇难者尸骨无存。
18名遇难者家属近日将拱北口岸中旅告上法庭,诉讼的主要原因是不满组团旅行社台风期间顶风冒雨上路,要求拱北口岸中旅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各项费用,18名遇难者的家属合计请求总标的额约1167万元,人均索赔近65万元。
此案的代理律师韩青律师介绍说,遇难者家属一致认为拱北口岸中旅对于事发时恶劣天气没有丝毫重视,冒险出团,致使完全可以避免的悲剧发生,造成18人车毁人亡、尸骨无存的特大灾难性事故。正因为此,家属们认为旅行社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才起诉旅行社要求讨回公道,追究旅行社应负的责任,也希望台湾旅游业界能够吸取教训。
据记者了解到,事件发生后,拱北口岸中旅积极协助紧急救援,也协助海峡两岸保险部门事后进行商业理赔,台湾有关方面已对每位遇难者的各项保险赔偿共计500万新台币,约为110多万元人民币,另外购买了人身意外险的每人获30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金。此案的代理律师韩青称,这些赔偿与本案无关,不能抵消旅行社的责任。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于近期对全部案件进行审理,本报将关注此案的进展。
中国消费网广州讯记者从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获悉,去年从珠海出发台湾游的18名遇难游客的家属,近日将组团社广东省拱北口岸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拱北口岸中旅)告上法院,请求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各项费用合计1167万元,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18位遇难者的家属认为旅行社对恶劣天气没有重视,冒险出团,应追究相关责任。
去年10月13日,18名珠海游客与拱北口岸中旅签订了赴台湾旅游组团合同,约定台湾旅游时间为2010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10月16日,旅行团按照旅游合同约定时间出团,10月21日,18名游客在台湾苏花公路地区遭遇到强台风“鲇鱼”的袭击,苏花公路严重塌方,该旅行团一行19人(包含一导游)因暴雨和泥石流全部遇难,除一位遇难者找到部分残骸,其他遇难者尸骨无存。
18名遇难者家属近日将拱北口岸中旅告上法庭,诉讼的主要原因是不满组团旅行社台风期间顶风冒雨上路,要求拱北口岸中旅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各项费用,18名遇难者的家属合计请求总标的额约1167万元,人均索赔近65万元。
此案的代理律师韩青律师介绍说,遇难者家属一致认为拱北口岸中旅对于事发时恶劣天气没有丝毫重视,冒险出团,致使完全可以避免的悲剧发生,造成18人车毁人亡、尸骨无存的特大灾难性事故。正因为此,家属们认为旅行社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才起诉旅行社要求讨回公道,追究旅行社应负的责任,也希望台湾旅游业界能够吸取教训。
据记者了解到,事件发生后,拱北口岸中旅积极协助紧急救援,也协助海峡两岸保险部门事后进行商业理赔,台湾有关方面已对每位遇难者的各项保险赔偿共计500万新台币,约为110多万元人民币,另外购买了人身意外险的每人获30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金。此案的代理律师韩青称,这些赔偿与本案无关,不能抵消旅行社的责任。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于近期对全部案件进行审理,本报将关注此案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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