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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防护治理 物流加工区 保税港区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秋冬种
2011-05-18 来源:搜狐网
第二节提升工业整体素质
重点围绕汽车、机械、石化、冶金、有色金属等产业领域的骨干企业,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强化质量和技术标准,促进产品升级换代,鼓励品牌创建,实施制造业信息化服务增效工程,推动企业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提高产业集中度,尽快把上汽通用五菱、玉柴集团、柳工集团、钦州炼油厂等培育成为销售收入超千亿元的强优企业。重点围绕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产业园区,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投资强度,加大招商力度,创新管理机制,加快项目入园集聚,形成以产业链为纽带、专业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尽快把南宁、柳州、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柳州汽车城园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港工业区、玉柴工业园区、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等培育成为总产值超千亿元的产业园区。重点围绕“专、精、特、新”,实施“千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创新转型发展,提升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尽快培育一批销售收入超亿元和超10亿元的优秀企业。
专栏4:产业提升工程
重大科技攻关工程:铝精深加工、新能源汽车、非粮生物质能源、制糖、工程机械、电子信息、粮食安全、桑蚕茧丝绸、特色优势水果、罗非鱼、畜禽安全、桉树、节能减排、中药现代化、海洋产业、江海生态、金属尾矿资源综合治理、重大疾病防治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公共检测平台:围绕千亿元产业、重点产业园区,建设18个国家级质检中心和30个自治区级质检中心。
重点产业园区:南宁、桂林、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南宁六景工业园区、明阳工业区、南车工业园区、柳州汽车城园区、柳州阳和工业园区、柳州河西机械产业园区、桂林苏桥工业园区、桂林西城经济开发区、梧州陶瓷产业园区、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铁山港工业区、北海工业园区、防城港大西南临港工业园、防城港企沙工业区、钦州保税港区、钦州港综合物流加工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贵港(台湾)产业园、贵港江南工业园区、玉柴工业园区、玉林龙潭产业园、田东石化工业园区、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区、贺州旺高工业园区、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加工园区、来宾市工业区、崇左市城市工业区、凭祥综合保税区等。
产业集群:推进形成食品、汽车、钢铁、石化、铝、锰、镍、工程机械、水泥、陶瓷、造纸、林化工、电子信息、纺织服装、医药制造、生物、修造船、海洋工程装备等产业集群。
第三节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着眼于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发挥重大科技专项支撑作用,依托优势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实施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加快发展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生物、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生命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尽快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逐步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性、支柱性产业。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轨道交通装备、航空制造设备、智能制造设备等。生物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生物制造、海洋生物等。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发展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共性基础材料、LED发光材料等。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生物柴油、规模沼气、光伏光热发电、风电技术装备、智能电网等。生命健康产业,重点开发养生、保舰养老系列产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集成电路和信息服务等。落实国家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加快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创业风险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研究建立新兴产业重要产品技术标准,支持新产品应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左右。
专栏5: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工程
节能环保产业工程:重点推进节能产业及产品、污染防治、节能和环保装备制造、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节能与环保服务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工程。
先进装备制造工程:重点发展高端工程机械、数控机床、内燃机、建筑机械等装备,以及轨道交通装备,建设智能控制系统。
生物育种工程:重点推进重要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主要畜禽品种生物育种研发、试验、检测等设施建设,实施农业生物新品种产业化示范专项。
新能源汽车研发推广工程:重点推进逐步替代内燃机汽车的纯电动汽车进入商业化示范,促进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建设柳州、桂林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新材料产业化工程:重点推进铟材料、铝基复合材料、锌锡产业链高端产品、锑阻燃剂系列新兴材料,及以木薯、糖蜜为原料的生物质基新材料、高效发光材料、稀土合金、镍铬合金、节能灯具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新能源产业工程:加快推进以木薯、甘蔗、农林纤维等非粮资源开发燃料乙醇、工业甲醇示范应用,重点研发实施生物乙醇、生物柴油、生物质固化成型及气化等高效清洁燃料工程。
生命健康产业工程:重点开发应用健康长寿系列产品,推进生物医药新产品产业化,建设滨海型、山水型、森林型、气候型等养生、疗养、康复基地。
宽带信息网络建设工程:重点推进全覆盖的下一代信息网络,实施信息产品网络产业化专项。
电子信息基础产业工程:重点培育发展新型平板产业,推进核心元器件产业化。
物联网工程:重点推进智能城市管理、智能工业、精细农牧业、智能交通、智能物流、智能医疗等应用示范工程。
空间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推进遥感、卫星等应用示范工程及地理信息系统。
第四节大力发展能源产业
推进能源多元清洁发展,转变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优化能源结构,构建清洁能源示范区。深度开发水电,突出抓好龙滩水电站二期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中小型水电,合理布局抽水蓄能电站。优化发展火电,优先建设“上大压斜煤电、热电联产综合利用等项目,鼓励发展清洁高效、大容量燃煤机组,推进传统能源清洁利用。加快建设防城港核电,积极推进平南核电前期工作并适时开工。积极发展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稳步推进沿海液化天然气利用、非粮乙醇、生物柴油、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气化等项目建设,开展分布式能源和太阳能城市试点,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加强对外能源合作,积极利用云南水电资源,扩大与贵州煤电联营合作,参与东盟国家能源项目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大力引进国内外煤炭、油、气资源,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建设沿海原油、成品油商业储备设施和煤炭储备及转运配送基地。建设适应负荷发展需要和区内外电力接入的主网架,完善受端电网结构,鼓励在用电负荷集中的地区整合输配电资源,组建股份制区域电网,提高供电安全性和可靠性。加强城市电网完善和县级电网升级改造,重点建设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和沿海城市电网,积极发展智能电网。加快实施原油、成品油管道和天然气主干管网、支线管网、配气管网及附属设施工程。到2015年,力争电力装机容量达到4100万千瓦,其中水电1600万千瓦;建成500千伏变电站27座,220千伏公用变电站169座;设区城市天然气管网覆盖率达到70%,具备条件的县城管网覆盖率达到60%。
专栏6:能源建设
水电:建成岩滩水电站扩建工程,开工龙滩水电站二期、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
煤电:建成南宁电厂、贺州电厂、合山电厂上大压小第一台等工程;开工或争取开工建设鹿寨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永福电厂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合山电厂上大压小二期、百色电厂、防城港电厂二期、钦州电厂二期、钦州热电厂、环江电厂、崇左电厂、梧州电厂、隆林电厂、贵港电厂二期、北海电厂二期、柳州电厂上大压孝玉林龙潭火力热电联产等工程。
核电:建成防城港红沙核电一期,开工防城港红沙核电二期,推进防城港白龙核电和平南白沙核电前期工作并力争开工建设。
可再生能源:开工上思、藤县、合浦、武宣等生物质发电项目,合浦西尝玉林大容山、桂林、防城港企沙等风电项目,木薯燃料乙醇二期工程,金太阳示范工程。
电网:新建玉林二变、柳南、桂南、靖西、桂平、北海、河池二变、贺州二变、梧州二变等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崇左、桂林、逢宜、百色、贺州、河池、沙塘、南宁、永安、梧州、海港变、久隆等500千伏变电站。
天然气:开工西气东输二线工程、中缅天然气管道工程、支线管网、配气管网及附属设施、北海液化天然气项目、南宁华南城分布式能源站。
石油:重点建设原油、成品油商业储备设施和管道项目。
煤炭:重点建设北海、钦州煤炭储备和转运配送基地。
第五节积极发展海洋产业
坚持陆海统筹,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建设海洋工业基地,大力发展海洋产业。加强海洋基础性、前瞻性、关键性技术研发,发展高效生态海水养殖、外海和远洋捕捞、海产品加工、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化工、港口物流、滨海旅游、修造船等产业,积极探索合作开发北部湾油气资源。加强南澫、营盘、犀牛脚、企沙、侨港、龙门港等重要渔港建设,加快实施沿海转产转业渔民、连家船渔民上岸定居及就业安置工程。加强人工鱼礁和海洋牧场建设,健全围填海管理制度,保护海岛、海岸线和海洋生态环境。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积极开展与东盟国家的海洋开发合作。
第三章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第一节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立健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把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作为重要任务,实施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加快超级稻、优质稻等良种选育推广,严格保护耕地,加强农村土地整理复垦,重点搞好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把产粮大县的基本农田尽快建成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发展一批水稻、玉米和冬种马铃薯等优势产区,建设50个商品粮生产基地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600万亩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500万吨以上。完善粮食生产流通扶持政策,加强粮油加工、物流、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完善粮食市场调控体系。优化农产品结构,大力开发特色优势农产品,扩大健康种苗种植面积,鼓励和支持优势产区集中发展粮食、甘蔗、桑蚕、油料等大宗农产品,引导稳定糖料蔗种植面积,重点建设城市郊区蔬菜生产基地和右江河谷、湘桂通道等南菜北运蔬菜基地,推进蔬菜、水果、花卉、中草药、茶叶等园艺产品设施化生产。提高生猪、家禽和草食畜禽发展水平,促进特色名贵海淡水产品健康养殖,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重视农产品原产地地理标识认证,强化特色优势农产品在全国中心城市的宣传、展示和促销,完善多种形式的农产品市场营销网络。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重点龙头企业梯队,突出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流通,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加快把蚕茧、草食动物、奶水牛、中药材、非粮生物质能原料、优势水产品、油茶、花卉培育为产值超100亿元,粮食、蔬菜、水果培育为超500亿元,糖料蔗、畜禽、速丰林培育为超1000亿元的强优农产品产业。强化生产、储运、销售等环节全程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现代种业、高效栽培、疫病防控、农业节水等科技创新,建设农业科技重点示范县,增强现代农业示范区示范功能。健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等农业公共服务体系,继续开展农村科技特派员行动。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培育多元化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服务“三农”网络配送中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拓宽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区域和试点品种,完善农业生产灾害补偿机制。
专栏7:现代农业建设
商品粮基地:重点建设15个国家粮食生产大县和35个自治区粮源基地县。
良种工程:实施超级稻、秋冬种、间套种3个“千万亩行动计划”,甘蔗脱毒健康种苗繁育推广示范等项目;实施速丰林和经济林“双四千万亩”工程;建设糖料蔗、桑蚕、蔬菜、水果、木薯、优势特色水产品、畜禽、松树、杉木、桉树、油茶、珍贵阔叶树等良种繁育基地。
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实施旱涝保收标准农田、土地复垦、沃土工程、植保工程。
粮食流通:重点建设南宁、柳州、贵港区域性粮食物流中心和防城港跨境粮食物流中心,以及一批粮食交易、粮油加工、仓储、物流,粮食流通管理信息化等项目。
特色农业基地:重点建设高产高糖糖料蔗、蔬菜标准化、果园、优质原料茧、优质木薯、中药材标准化、特色花卉、茶叶、油茶、烟叶、肉桂、八角等农林产品和奶水牛、肉兔、山羊、香猪、罗非鱼、对虾、大蚝、珍珠、名贵龟鳖等畜禽水产品生产示范基地。
设施农业:重点推进水稻、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及节水灌溉示范,建设蔬菜、水果、花卉、中草药、茶叶等园艺设施和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水产网箱养殖、捕捞渔船改造等工程。
农产品物流设施:建设水果保鲜冷库与产地预冷库80个,水果采后商品化处理线300条。
农业科技示范:重点建设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中国—东盟现代农业科技合作园区、百色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北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西江经济带梧州特色农业示范区,以及一批农业产业科技重点示范市、县。
龙头企业培育:打造5个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20个超1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超过1000家。
动植物疫病防控:重点推进边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阻截带、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重大植物疫病防控等设施,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
第二节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加强新农村建设规划引导,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农村面貌。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实施田间灌排工程、中小型灌区、抗旱水源工程,配套完善灌溉渠系及附属设施,加快干旱地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改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条件,健全建设和管护机制。以全面解决农村地区安全饮水问题为目标,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步伐,突出解决好大石山区缺水和沿海地区苦咸水、局部地区高氟水、高砷水等饮水不安全问题,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5%以上。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重点实施通乡公路等级提高、通村公路硬化和通屯道路通达等工程,全面提高农村路网通畅率和管理养护水平。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继续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推进有条件的农村户用沼气向集中式供气转变,大力发展农村秸秆利用、小水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设绿色能源示范县。开展全区乡镇和中心村规划集中行动,合理安排县域乡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集聚、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按照体现民族风格、突出地域特色、尊重村民意愿的原则,有序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当集中布局,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实施农村安居工程,重点推进农村危房特别是边境地区边民危房、少数民族村寨、国有林区垦区、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区和华侨农场危旧房改造,以及内陆江河连家船渔民上岸定居工程。加强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工程。推进信息网络进村入户,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完善农村邮政服务设施,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面源污染控制、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土壤污染治理等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配套开展村庄硬化绿化,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
第三节加强水利建设
坚持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政府社会协同,加强水利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利保障能力。推进西江、郁江、柳江、桂江、钦江、南流江等重要江河干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建设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洋溪、落久等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构建重要堤库结合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大力支持小型农田重点县设施建设。实施沿海海堤达标和重要河口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搞好跨界河流国土防护治理。重点推进桂中和左右江等治旱骨干工程建设、桂西大石山区旱片治理,以及大中型灌区配套续建和节水改造,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80万亩。加快建设山区“五小水利”工程。加强防汛抗旱预警预报信息化系统和基层防汛体系建设,提高防汛抗旱应急处置能力。
专栏8:水利建设
重大水利工程:重点建设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以及洋溪、落久等枢纽工程。
灌区工程:重点建设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一期并开工二期,左江治旱灌区水源驮英江水库、桂西北大石山区旱片治理、右江旱片治理等工程和中央财政小型农田重点县设施建设;完善建设11处大型灌区、一批中小型灌区和已建成水库(电站)自流灌溉骨干渠系;完成1000多座病险水库和87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
防汛抗旱预警预报工程:重点建设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内网工程、视频工程等,完善建设大中型水库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山洪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加密和升级气象监测站网、广西中尺度数值天气精细化预报系统、主要旱片旱情监测系统。
第四节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努力增加非农收入。落实粮食最低保护价及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等政策,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拓展农业功能,实施万元增收工程,巩固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强就业信息引导,大力发展劳务输出。建设农民创业基地和创业园,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增加农民劳务收入。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村社会保障、农村扶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积极创造条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第五节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储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流转市场,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平等交换和自由流动,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建设,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加快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组建广西农村商业银行,稳步推进县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鼓励发展社区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逐步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和涉农金融服务补贴机制,促进县域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县域和农业、农村。加快推进南宁、玉林等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营林尝华侨农林场等改革发展。促进供销社创新发展。完善农垦管理体制。积极推行“农事村办”制度。
第六节培育发展经济强县
围绕富民、强县、奔小康目标,推进扩权强县改革,发挥县域比较优势,以县城和重点镇为依托,以工业集中区为载体,以农产品加工、特色资源开发和承接产业转移为重点,加快发展与大中城市、大企业配套协作的产业集群,积极培育特色支柱产业,打造一批工业强县。鼓励城市工商企业到农村建设原料生产和加工基地,促进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县域流动。推进县域企业重组改造,培育壮大乡镇企业,积极发展农村商贸、物流、旅游等服务业,改善县乡镇农贸市场设施。深化县域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选择一批重点镇开展扩大管理权限改革试点,增强县域发展活力,培育更多经济强县进入西部百强县行列,力争实现进入全国百强县的新突破。
第四章促进城镇化跨越发展
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以统筹城乡发展和扩权强县为抓手,以加快产业和人口集聚为基础,以推进工业化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培育发展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重点突出、定位明确、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城镇体系新格局,较大幅度提高城镇化水平。
第一节加快壮大中心城市
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以城市产业园区建设带动城市新区发展,完善大型综合商业区布局,发展商务经济,促进产业与城市发展相融合,优化城市规划,美化人居环境,增强经济实力、文化实力、综合服务能力,发挥中心城市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核心带动作用。突出发展南宁、柳州超大城市和桂林特大城市,成为推动城镇化跨越发展的重要引擎。南宁市按照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的定位,加快向五象新区拓展,完善江北,提升江南,重点建设五象核心区文化城、体育城、总部基地、保税物流、金融集中区和空港新城、五合大学城,推进邕宁枢纽前期工作,加快生态水城建设,成为广西“首善之区”,力争建成区人口达到300万人左右。柳州市按照建设现代工业名城的定位,重点建设柳东新区汽车城,提升完善河西工业区,整合优化柳北工业区,推进洛维工业集中区,打造西江经济带龙头城市,力争建成区人口达到230万人左右。桂林市按照建设国际旅游名城的定位,保护开发漓江山水,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产,重点拓展临桂新区,加快建设雁山科教园区和苏桥产业新城,打造国际旅游重要目的地,力争建成区人口达到120万人左右。做大做强其他区域性中心城市,完善新建城市基础设施,壮大产业经济,增加城市人口,扩大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着力建设富有特色、独具魅力的现代化城市。
专栏9:中心城市发展
到2015年,南宁市建成区人口30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250平方公里;柳州市建成区人口23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148平方公里;桂林市建成区人口12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101平方公里;梧州市建成区人口65万人左右,用地规模70平方公里;北海市建成区人口65万人左右,用地规模125平方公里;防城港市建成区人口35万人左右,用地规模56平方公里;钦州市建成区人口6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90平方公里;贵港市建成区人口6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60平方公里;玉林市建成区人口7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80平方公里;百色市建成区人口45万人左右,用地规模41平方公里;贺州市建成区人口35万人左右,用地规模38平方公里;河池市建成区人口3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35平方公里;来宾市建成区人口4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51平方公里;崇左市建成区人口2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31平方公里。
第二节培育发展城市群和城镇带
依托现代交通网络和区位优势,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集约发展县城和小城镇,优化城镇布局,完善城镇体系,加快培育形成结构有序、功能互补、整体优化、共建共享的城市群和城镇带,成为跨越发展的新增长极。以南宁为核心的北部湾城市群,是工业化城镇化优先发展区域,要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和网络化发展,加强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市功能互补和产业分工,推进合浦廉州湾开发,城镇化率超过55%,建成全国重点城市群。西江干流城镇化地区覆盖桂中、桂东南城镇群,是工业化城镇化重点推进区域,要加快柳州—来宾一体化发展,促进贵港—梧州、玉林—梧州、玉林—贵港、贺州—梧州经济走廊建设,建成具有区域重要影响的城镇群。依托桂林、百色、河池、崇左、贺州等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推进县城和重点镇发展,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产业、人口集聚能力,形成各具特色的桂北城镇群和右江河谷走廊、黔桂走廊、桂西南及桂东北城镇带。到2015年,力争全区新增城镇中心城区450平方公里,城镇化率提高到50%。
第三节提高城镇规划建设水平
按照以人为本、节地节能、生态环保、安全实用、突出特色、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要求,科学编制城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城市功能设计,扩大规划覆盖面,建立城镇规划动态监控体系,加强规划实施监督。统筹城镇市政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城镇道路、桥梁、通信、邮政、供电、给排水、供气、消防、园林、绿化、环卫及残疾人专用等基础设施,加强面向大众的学校、医院、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设施建设。继续加强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正常运行。推进郁江调水、北部湾经济区及百色等重点产业基地调水,以及南宁、北海、梧州、贵港、贺州、玉林等城市饮用水后备水源工程建设,实施一批中小微型水源工程。加强重点江河流域防洪控制性工程和城镇防洪堤坝建设,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能力。深化城镇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创新城镇建设投资、管理和运营体制,探索发行市政建设债券,鼓励多元投资主体进入市政建设领域。支持发展承载量大、快速便捷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鼓励南宁、柳州等大城市发展立体交通体系,加快南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突出城市个性塑造,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打造一批名城名镇。到2015年,力争城镇自来水普及率和燃气普及率均达到95%,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80%,人均道路面积15平方米;县城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采取堤库结合措施,力争使南宁市主城区防洪能力提高到200年一遇,柳州、桂林、梧州、贵港市主城区防洪能力提高到100年一遇,全区31个重点防洪市县和46个非重点防洪市县防洪能力提高到20年一遇。
第四节加强城镇化管理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根据实际放宽外来人口落户城镇的条件,继续发挥城市吸纳外来人口的重要作用。坚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优先解决举家迁徙农民工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的落户问题,引导农村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加快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子女就学、住房租购等制度,改善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平等就业、劳动报酬、职业安全等基本权益。实施城镇危旧住房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改造工程。落实各级政府责任,把保障基本住房、稳定房价和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增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有效扩大普通商品住房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建设数字城市,推动城市管理信息化。科学管理城市交通。深化城镇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综合执法水平。(下转第七版)来源中国网)
重点围绕汽车、机械、石化、冶金、有色金属等产业领域的骨干企业,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强化质量和技术标准,促进产品升级换代,鼓励品牌创建,实施制造业信息化服务增效工程,推动企业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提高产业集中度,尽快把上汽通用五菱、玉柴集团、柳工集团、钦州炼油厂等培育成为销售收入超千亿元的强优企业。重点围绕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产业园区,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投资强度,加大招商力度,创新管理机制,加快项目入园集聚,形成以产业链为纽带、专业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尽快把南宁、柳州、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柳州汽车城园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港工业区、玉柴工业园区、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等培育成为总产值超千亿元的产业园区。重点围绕“专、精、特、新”,实施“千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创新转型发展,提升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尽快培育一批销售收入超亿元和超10亿元的优秀企业。
专栏4:产业提升工程
重大科技攻关工程:铝精深加工、新能源汽车、非粮生物质能源、制糖、工程机械、电子信息、粮食安全、桑蚕茧丝绸、特色优势水果、罗非鱼、畜禽安全、桉树、节能减排、中药现代化、海洋产业、江海生态、金属尾矿资源综合治理、重大疾病防治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公共检测平台:围绕千亿元产业、重点产业园区,建设18个国家级质检中心和30个自治区级质检中心。
重点产业园区:南宁、桂林、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南宁六景工业园区、明阳工业区、南车工业园区、柳州汽车城园区、柳州阳和工业园区、柳州河西机械产业园区、桂林苏桥工业园区、桂林西城经济开发区、梧州陶瓷产业园区、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铁山港工业区、北海工业园区、防城港大西南临港工业园、防城港企沙工业区、钦州保税港区、钦州港综合物流加工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贵港(台湾)产业园、贵港江南工业园区、玉柴工业园区、玉林龙潭产业园、田东石化工业园区、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区、贺州旺高工业园区、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加工园区、来宾市工业区、崇左市城市工业区、凭祥综合保税区等。
产业集群:推进形成食品、汽车、钢铁、石化、铝、锰、镍、工程机械、水泥、陶瓷、造纸、林化工、电子信息、纺织服装、医药制造、生物、修造船、海洋工程装备等产业集群。
第三节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着眼于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发挥重大科技专项支撑作用,依托优势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实施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加快发展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生物、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生命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尽快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逐步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性、支柱性产业。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轨道交通装备、航空制造设备、智能制造设备等。生物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生物制造、海洋生物等。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发展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共性基础材料、LED发光材料等。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生物柴油、规模沼气、光伏光热发电、风电技术装备、智能电网等。生命健康产业,重点开发养生、保舰养老系列产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集成电路和信息服务等。落实国家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加快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创业风险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研究建立新兴产业重要产品技术标准,支持新产品应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左右。
专栏5: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工程
节能环保产业工程:重点推进节能产业及产品、污染防治、节能和环保装备制造、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节能与环保服务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工程。
先进装备制造工程:重点发展高端工程机械、数控机床、内燃机、建筑机械等装备,以及轨道交通装备,建设智能控制系统。
生物育种工程:重点推进重要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主要畜禽品种生物育种研发、试验、检测等设施建设,实施农业生物新品种产业化示范专项。
新能源汽车研发推广工程:重点推进逐步替代内燃机汽车的纯电动汽车进入商业化示范,促进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建设柳州、桂林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新材料产业化工程:重点推进铟材料、铝基复合材料、锌锡产业链高端产品、锑阻燃剂系列新兴材料,及以木薯、糖蜜为原料的生物质基新材料、高效发光材料、稀土合金、镍铬合金、节能灯具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新能源产业工程:加快推进以木薯、甘蔗、农林纤维等非粮资源开发燃料乙醇、工业甲醇示范应用,重点研发实施生物乙醇、生物柴油、生物质固化成型及气化等高效清洁燃料工程。
生命健康产业工程:重点开发应用健康长寿系列产品,推进生物医药新产品产业化,建设滨海型、山水型、森林型、气候型等养生、疗养、康复基地。
宽带信息网络建设工程:重点推进全覆盖的下一代信息网络,实施信息产品网络产业化专项。
电子信息基础产业工程:重点培育发展新型平板产业,推进核心元器件产业化。
物联网工程:重点推进智能城市管理、智能工业、精细农牧业、智能交通、智能物流、智能医疗等应用示范工程。
空间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推进遥感、卫星等应用示范工程及地理信息系统。
第四节大力发展能源产业
推进能源多元清洁发展,转变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优化能源结构,构建清洁能源示范区。深度开发水电,突出抓好龙滩水电站二期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中小型水电,合理布局抽水蓄能电站。优化发展火电,优先建设“上大压斜煤电、热电联产综合利用等项目,鼓励发展清洁高效、大容量燃煤机组,推进传统能源清洁利用。加快建设防城港核电,积极推进平南核电前期工作并适时开工。积极发展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稳步推进沿海液化天然气利用、非粮乙醇、生物柴油、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气化等项目建设,开展分布式能源和太阳能城市试点,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加强对外能源合作,积极利用云南水电资源,扩大与贵州煤电联营合作,参与东盟国家能源项目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大力引进国内外煤炭、油、气资源,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建设沿海原油、成品油商业储备设施和煤炭储备及转运配送基地。建设适应负荷发展需要和区内外电力接入的主网架,完善受端电网结构,鼓励在用电负荷集中的地区整合输配电资源,组建股份制区域电网,提高供电安全性和可靠性。加强城市电网完善和县级电网升级改造,重点建设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和沿海城市电网,积极发展智能电网。加快实施原油、成品油管道和天然气主干管网、支线管网、配气管网及附属设施工程。到2015年,力争电力装机容量达到4100万千瓦,其中水电1600万千瓦;建成500千伏变电站27座,220千伏公用变电站169座;设区城市天然气管网覆盖率达到70%,具备条件的县城管网覆盖率达到60%。
专栏6:能源建设
水电:建成岩滩水电站扩建工程,开工龙滩水电站二期、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
煤电:建成南宁电厂、贺州电厂、合山电厂上大压小第一台等工程;开工或争取开工建设鹿寨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永福电厂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合山电厂上大压小二期、百色电厂、防城港电厂二期、钦州电厂二期、钦州热电厂、环江电厂、崇左电厂、梧州电厂、隆林电厂、贵港电厂二期、北海电厂二期、柳州电厂上大压孝玉林龙潭火力热电联产等工程。
核电:建成防城港红沙核电一期,开工防城港红沙核电二期,推进防城港白龙核电和平南白沙核电前期工作并力争开工建设。
可再生能源:开工上思、藤县、合浦、武宣等生物质发电项目,合浦西尝玉林大容山、桂林、防城港企沙等风电项目,木薯燃料乙醇二期工程,金太阳示范工程。
电网:新建玉林二变、柳南、桂南、靖西、桂平、北海、河池二变、贺州二变、梧州二变等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崇左、桂林、逢宜、百色、贺州、河池、沙塘、南宁、永安、梧州、海港变、久隆等500千伏变电站。
天然气:开工西气东输二线工程、中缅天然气管道工程、支线管网、配气管网及附属设施、北海液化天然气项目、南宁华南城分布式能源站。
石油:重点建设原油、成品油商业储备设施和管道项目。
煤炭:重点建设北海、钦州煤炭储备和转运配送基地。
第五节积极发展海洋产业
坚持陆海统筹,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建设海洋工业基地,大力发展海洋产业。加强海洋基础性、前瞻性、关键性技术研发,发展高效生态海水养殖、外海和远洋捕捞、海产品加工、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化工、港口物流、滨海旅游、修造船等产业,积极探索合作开发北部湾油气资源。加强南澫、营盘、犀牛脚、企沙、侨港、龙门港等重要渔港建设,加快实施沿海转产转业渔民、连家船渔民上岸定居及就业安置工程。加强人工鱼礁和海洋牧场建设,健全围填海管理制度,保护海岛、海岸线和海洋生态环境。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积极开展与东盟国家的海洋开发合作。
第三章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第一节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立健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把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作为重要任务,实施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加快超级稻、优质稻等良种选育推广,严格保护耕地,加强农村土地整理复垦,重点搞好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把产粮大县的基本农田尽快建成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发展一批水稻、玉米和冬种马铃薯等优势产区,建设50个商品粮生产基地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600万亩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500万吨以上。完善粮食生产流通扶持政策,加强粮油加工、物流、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完善粮食市场调控体系。优化农产品结构,大力开发特色优势农产品,扩大健康种苗种植面积,鼓励和支持优势产区集中发展粮食、甘蔗、桑蚕、油料等大宗农产品,引导稳定糖料蔗种植面积,重点建设城市郊区蔬菜生产基地和右江河谷、湘桂通道等南菜北运蔬菜基地,推进蔬菜、水果、花卉、中草药、茶叶等园艺产品设施化生产。提高生猪、家禽和草食畜禽发展水平,促进特色名贵海淡水产品健康养殖,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重视农产品原产地地理标识认证,强化特色优势农产品在全国中心城市的宣传、展示和促销,完善多种形式的农产品市场营销网络。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重点龙头企业梯队,突出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流通,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加快把蚕茧、草食动物、奶水牛、中药材、非粮生物质能原料、优势水产品、油茶、花卉培育为产值超100亿元,粮食、蔬菜、水果培育为超500亿元,糖料蔗、畜禽、速丰林培育为超1000亿元的强优农产品产业。强化生产、储运、销售等环节全程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现代种业、高效栽培、疫病防控、农业节水等科技创新,建设农业科技重点示范县,增强现代农业示范区示范功能。健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等农业公共服务体系,继续开展农村科技特派员行动。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培育多元化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服务“三农”网络配送中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拓宽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区域和试点品种,完善农业生产灾害补偿机制。
专栏7:现代农业建设
商品粮基地:重点建设15个国家粮食生产大县和35个自治区粮源基地县。
良种工程:实施超级稻、秋冬种、间套种3个“千万亩行动计划”,甘蔗脱毒健康种苗繁育推广示范等项目;实施速丰林和经济林“双四千万亩”工程;建设糖料蔗、桑蚕、蔬菜、水果、木薯、优势特色水产品、畜禽、松树、杉木、桉树、油茶、珍贵阔叶树等良种繁育基地。
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实施旱涝保收标准农田、土地复垦、沃土工程、植保工程。
粮食流通:重点建设南宁、柳州、贵港区域性粮食物流中心和防城港跨境粮食物流中心,以及一批粮食交易、粮油加工、仓储、物流,粮食流通管理信息化等项目。
特色农业基地:重点建设高产高糖糖料蔗、蔬菜标准化、果园、优质原料茧、优质木薯、中药材标准化、特色花卉、茶叶、油茶、烟叶、肉桂、八角等农林产品和奶水牛、肉兔、山羊、香猪、罗非鱼、对虾、大蚝、珍珠、名贵龟鳖等畜禽水产品生产示范基地。
设施农业:重点推进水稻、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及节水灌溉示范,建设蔬菜、水果、花卉、中草药、茶叶等园艺设施和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水产网箱养殖、捕捞渔船改造等工程。
农产品物流设施:建设水果保鲜冷库与产地预冷库80个,水果采后商品化处理线300条。
农业科技示范:重点建设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中国—东盟现代农业科技合作园区、百色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北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西江经济带梧州特色农业示范区,以及一批农业产业科技重点示范市、县。
龙头企业培育:打造5个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20个超1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超过1000家。
动植物疫病防控:重点推进边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阻截带、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重大植物疫病防控等设施,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
第二节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加强新农村建设规划引导,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农村面貌。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实施田间灌排工程、中小型灌区、抗旱水源工程,配套完善灌溉渠系及附属设施,加快干旱地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改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条件,健全建设和管护机制。以全面解决农村地区安全饮水问题为目标,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步伐,突出解决好大石山区缺水和沿海地区苦咸水、局部地区高氟水、高砷水等饮水不安全问题,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5%以上。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重点实施通乡公路等级提高、通村公路硬化和通屯道路通达等工程,全面提高农村路网通畅率和管理养护水平。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继续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推进有条件的农村户用沼气向集中式供气转变,大力发展农村秸秆利用、小水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设绿色能源示范县。开展全区乡镇和中心村规划集中行动,合理安排县域乡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集聚、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按照体现民族风格、突出地域特色、尊重村民意愿的原则,有序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当集中布局,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实施农村安居工程,重点推进农村危房特别是边境地区边民危房、少数民族村寨、国有林区垦区、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区和华侨农场危旧房改造,以及内陆江河连家船渔民上岸定居工程。加强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工程。推进信息网络进村入户,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完善农村邮政服务设施,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面源污染控制、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土壤污染治理等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配套开展村庄硬化绿化,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
第三节加强水利建设
坚持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政府社会协同,加强水利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利保障能力。推进西江、郁江、柳江、桂江、钦江、南流江等重要江河干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建设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洋溪、落久等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构建重要堤库结合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大力支持小型农田重点县设施建设。实施沿海海堤达标和重要河口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搞好跨界河流国土防护治理。重点推进桂中和左右江等治旱骨干工程建设、桂西大石山区旱片治理,以及大中型灌区配套续建和节水改造,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80万亩。加快建设山区“五小水利”工程。加强防汛抗旱预警预报信息化系统和基层防汛体系建设,提高防汛抗旱应急处置能力。
专栏8:水利建设
重大水利工程:重点建设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以及洋溪、落久等枢纽工程。
灌区工程:重点建设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一期并开工二期,左江治旱灌区水源驮英江水库、桂西北大石山区旱片治理、右江旱片治理等工程和中央财政小型农田重点县设施建设;完善建设11处大型灌区、一批中小型灌区和已建成水库(电站)自流灌溉骨干渠系;完成1000多座病险水库和87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
防汛抗旱预警预报工程:重点建设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内网工程、视频工程等,完善建设大中型水库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山洪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加密和升级气象监测站网、广西中尺度数值天气精细化预报系统、主要旱片旱情监测系统。
第四节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努力增加非农收入。落实粮食最低保护价及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等政策,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拓展农业功能,实施万元增收工程,巩固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强就业信息引导,大力发展劳务输出。建设农民创业基地和创业园,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增加农民劳务收入。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村社会保障、农村扶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积极创造条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第五节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储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流转市场,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平等交换和自由流动,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建设,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加快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组建广西农村商业银行,稳步推进县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鼓励发展社区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逐步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和涉农金融服务补贴机制,促进县域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县域和农业、农村。加快推进南宁、玉林等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营林尝华侨农林场等改革发展。促进供销社创新发展。完善农垦管理体制。积极推行“农事村办”制度。
第六节培育发展经济强县
围绕富民、强县、奔小康目标,推进扩权强县改革,发挥县域比较优势,以县城和重点镇为依托,以工业集中区为载体,以农产品加工、特色资源开发和承接产业转移为重点,加快发展与大中城市、大企业配套协作的产业集群,积极培育特色支柱产业,打造一批工业强县。鼓励城市工商企业到农村建设原料生产和加工基地,促进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县域流动。推进县域企业重组改造,培育壮大乡镇企业,积极发展农村商贸、物流、旅游等服务业,改善县乡镇农贸市场设施。深化县域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选择一批重点镇开展扩大管理权限改革试点,增强县域发展活力,培育更多经济强县进入西部百强县行列,力争实现进入全国百强县的新突破。
第四章促进城镇化跨越发展
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以统筹城乡发展和扩权强县为抓手,以加快产业和人口集聚为基础,以推进工业化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培育发展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重点突出、定位明确、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城镇体系新格局,较大幅度提高城镇化水平。
第一节加快壮大中心城市
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以城市产业园区建设带动城市新区发展,完善大型综合商业区布局,发展商务经济,促进产业与城市发展相融合,优化城市规划,美化人居环境,增强经济实力、文化实力、综合服务能力,发挥中心城市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核心带动作用。突出发展南宁、柳州超大城市和桂林特大城市,成为推动城镇化跨越发展的重要引擎。南宁市按照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的定位,加快向五象新区拓展,完善江北,提升江南,重点建设五象核心区文化城、体育城、总部基地、保税物流、金融集中区和空港新城、五合大学城,推进邕宁枢纽前期工作,加快生态水城建设,成为广西“首善之区”,力争建成区人口达到300万人左右。柳州市按照建设现代工业名城的定位,重点建设柳东新区汽车城,提升完善河西工业区,整合优化柳北工业区,推进洛维工业集中区,打造西江经济带龙头城市,力争建成区人口达到230万人左右。桂林市按照建设国际旅游名城的定位,保护开发漓江山水,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产,重点拓展临桂新区,加快建设雁山科教园区和苏桥产业新城,打造国际旅游重要目的地,力争建成区人口达到120万人左右。做大做强其他区域性中心城市,完善新建城市基础设施,壮大产业经济,增加城市人口,扩大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着力建设富有特色、独具魅力的现代化城市。
专栏9:中心城市发展
到2015年,南宁市建成区人口30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250平方公里;柳州市建成区人口23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148平方公里;桂林市建成区人口12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101平方公里;梧州市建成区人口65万人左右,用地规模70平方公里;北海市建成区人口65万人左右,用地规模125平方公里;防城港市建成区人口35万人左右,用地规模56平方公里;钦州市建成区人口6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90平方公里;贵港市建成区人口6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60平方公里;玉林市建成区人口7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80平方公里;百色市建成区人口45万人左右,用地规模41平方公里;贺州市建成区人口35万人左右,用地规模38平方公里;河池市建成区人口3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35平方公里;来宾市建成区人口4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51平方公里;崇左市建成区人口20万人左右,用地规模31平方公里。
第二节培育发展城市群和城镇带
依托现代交通网络和区位优势,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集约发展县城和小城镇,优化城镇布局,完善城镇体系,加快培育形成结构有序、功能互补、整体优化、共建共享的城市群和城镇带,成为跨越发展的新增长极。以南宁为核心的北部湾城市群,是工业化城镇化优先发展区域,要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和网络化发展,加强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市功能互补和产业分工,推进合浦廉州湾开发,城镇化率超过55%,建成全国重点城市群。西江干流城镇化地区覆盖桂中、桂东南城镇群,是工业化城镇化重点推进区域,要加快柳州—来宾一体化发展,促进贵港—梧州、玉林—梧州、玉林—贵港、贺州—梧州经济走廊建设,建成具有区域重要影响的城镇群。依托桂林、百色、河池、崇左、贺州等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推进县城和重点镇发展,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产业、人口集聚能力,形成各具特色的桂北城镇群和右江河谷走廊、黔桂走廊、桂西南及桂东北城镇带。到2015年,力争全区新增城镇中心城区450平方公里,城镇化率提高到50%。
第三节提高城镇规划建设水平
按照以人为本、节地节能、生态环保、安全实用、突出特色、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要求,科学编制城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城市功能设计,扩大规划覆盖面,建立城镇规划动态监控体系,加强规划实施监督。统筹城镇市政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城镇道路、桥梁、通信、邮政、供电、给排水、供气、消防、园林、绿化、环卫及残疾人专用等基础设施,加强面向大众的学校、医院、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设施建设。继续加强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正常运行。推进郁江调水、北部湾经济区及百色等重点产业基地调水,以及南宁、北海、梧州、贵港、贺州、玉林等城市饮用水后备水源工程建设,实施一批中小微型水源工程。加强重点江河流域防洪控制性工程和城镇防洪堤坝建设,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能力。深化城镇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创新城镇建设投资、管理和运营体制,探索发行市政建设债券,鼓励多元投资主体进入市政建设领域。支持发展承载量大、快速便捷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鼓励南宁、柳州等大城市发展立体交通体系,加快南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突出城市个性塑造,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打造一批名城名镇。到2015年,力争城镇自来水普及率和燃气普及率均达到95%,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80%,人均道路面积15平方米;县城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采取堤库结合措施,力争使南宁市主城区防洪能力提高到200年一遇,柳州、桂林、梧州、贵港市主城区防洪能力提高到100年一遇,全区31个重点防洪市县和46个非重点防洪市县防洪能力提高到20年一遇。
第四节加强城镇化管理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根据实际放宽外来人口落户城镇的条件,继续发挥城市吸纳外来人口的重要作用。坚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优先解决举家迁徙农民工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的落户问题,引导农村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加快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子女就学、住房租购等制度,改善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平等就业、劳动报酬、职业安全等基本权益。实施城镇危旧住房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改造工程。落实各级政府责任,把保障基本住房、稳定房价和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增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有效扩大普通商品住房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建设数字城市,推动城市管理信息化。科学管理城市交通。深化城镇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综合执法水平。(下转第七版)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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