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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全省对违反商品房明码标价企业处罚近400万
2011-07-12 来源:中国日报网
今日(12日),省物价局上线省政府纠风办行风节目“民声热线”。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从5月下旬起,广东省物价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
南方网讯今日(12日),省物价局上线省政府纠风办行风节目“民声热线”。省物价局党组成员、巡视员林林带领部分处室负责人,就当前物价形势,以及群众关心的医药、教育、交通、物业等价格问题回答老百姓的咨询和投诉,并通报了近期我省对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的情况。
三季度我省CPI有望出现回落
据统计部门数据,6月我省CPI同比上涨5.6%,低于全国0.8个百分点;1-6月CPI累计上涨5.2%,低于全国0.2个百分点,在全国排名第19位。
林林指出,物价上涨主要集中在食品、居住等与群众关系比较密切的品种,老百姓明显感觉到生活支出加大,生活的压力也比较大。1-6月份全省食品类价格累计上涨11%,大概拉动CPI的上涨约3.4个百分点,对总指数的影响力达到65.4%。在各类食品里面,猪肉的价格上涨比较高。据统计,6月猪肉价格环比上升10.4%,同比上涨40.7%,推动总指数上涨了1.14个百分点,对CPI总指数的影响率超过20%。
根据省物价局发布的形势分析,尽管上半年物价高位运行,但总体仍在可控的范围内。随着国家和省调控效果的逐步显现,价格上涨的压力已有所缓解。自3月起CPI环比涨幅已经开始收窄,各类商品价格涨幅也普遍缩窄,特别是蔬菜价格回落明显,6月全省鲜菜价格环比下降5.8%、同比下降9.1%。从当前情况看,尽管短期内推动价格上涨的因素仍然存在,特别是由于成本上涨,使得猪肉、粮食等农副产品价格可能在最近一段时间内仍保持高位运行。但随着政府调控效果的进一步显现,价格运行的外部环境将不断改善,加上蔬菜、粮食等农副产品生产向好,市场供应充足稳定,稳定价格总水平具备有利的物质基矗鉴于翘尾影响将逐步减弱,预计三季度起全省CPI将出现一定幅度的回落。
养殖成本上升助推肉价上涨
林林指出,猪肉价格这次上涨幅度比较大,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客观因素。首先是养殖成本的上升,据省物价局成本调查队调查显示,目前我省猪仔的进价比去年同期上涨了65.4%,饲料价格上涨了15.8%,人工的成本支出上涨24.2%,平均每头生猪的养猪成本比去年上涨了29.5%,这个幅度是相当大的。第二是存栏量下降,09年9月份到10年的6月份,生猪价格连续9个月下滑,有60%的养猪户发生亏损,部分养殖场缩小了养猪的规模,影响了今年生猪的出栏。第三是异常气候的影响,特别是去年的持续低温天气,还有今年长江中下游洪涝灾害的影响,也导致当地养猪业受到影响。
针对猪肉价格上涨对居民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情况,物价部门将出台一系列措施。一是加强对猪肉价格的监测预警。对猪肉价格实行每日一报,加强价格信息发布,及时为市场提供准确的价格信号。二是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及时启动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向低收入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三是充分发挥平价商店的作用。稳定平价商店销售的猪肉价格,以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水平向群众供应猪肉。目前,广州、中山、湛江、惠州等地通过在农贸市场设立猪肉“平价柜台”,在平价商店推出“平价猪肉”等措施,为百姓带来了实惠。四是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生猪规模生产,增加市场供应。
违反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企业被罚近400万
据了解,商品房的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林林指出,对于市场定价的商品房价格,依照法律规定,政府一般不直接干预具体价格水平,而主要是规范商品房销售中的价格行为。近几年来我们出台了商品房交易价格的行为规则、商品房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以此来规范房地产企业的价格行为。同时,还出台了一些促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的价格扶持政策。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从5月下旬起,广东省物价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在专项行动中,各级物价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广泛对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政策宣传、提醒告诫,并采取直接检查、明查暗访、举报引路、媒体联动等检查方式对各地在售楼盘进行拉网式排查。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省物价局还派出多个督导组赴全省各地开展督查指导。据统计,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1524人次,对700多个单位进行了检查,目前已依法实施经济制裁近400万元。
从检查情况看,我省的商品房明码标价情况总体良好,大部分在售楼盘在售楼处醒目位置放置了明码标价公示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基本做到了“一套一标”,标价内容齐全。但在检查中也发现,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对部分在售房源没有明码标价、未标示已售房源情况、已售房源标价与实际成交价不符、误导性标价、超过标示价格销售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此,全省各级物价部门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等法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从严对查出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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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热线上线结束后,省物价局公布了18家违反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的典型案例。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在售房源、没有实行明码标价。中山市富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城东名门”项目,在售的32套房源没有明码标价,罚款160000元;阳江市保利(阳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利罗兰香谷”项目,在售的37套房源没有明码标价,罚款185000元;阳江市利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马德里”项目,在售的26套房源没有明码标价,罚款130000元;河源市勤诚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威尼斯名园”项目,在售的8套房源没有明码标价和公开房源,罚款45000元;汕尾市海丰县万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海丰地王广潮项目,在售的4套房源没有明码标价,罚款20000元。
(二)标价信息不全。茂名市茂南财富置业开发有限公司“财富名门”项目,售楼现场公布的94套商品房销售价目表未标明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销售的商品房未标明层高,商品房销售价格相关信息公示表未标明配套基础设施具体情况、代办证费具体情况,罚款146000元。
(三)已售房源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惠州市伟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伟豪领御世家”项目,已售房标示的价格并非实际的成交价,罚款50000元。
(四)实际销售价格超过标示价格。佛山市三水金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德大厦),车库车位标价130000元,实际售价158000元,属价格欺诈行为,被责令退款28000元,罚款28000元。
上述案件,相关地方物价部门已依照法定程序发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同时,被查出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还有湛江东海(香港)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水木清华商住小区”项目、佛山市顺德区中怡置业房产有限公司“中怡一品豪苑”项目、东莞市世纪城商住开发有限公司“世纪城”项目、清远市富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凯旋花园”项目、肇庆市龙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央艺墅”项目、汕头市新潮房产有限公司“新嘉雅园”项目、云浮市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龙花园雅居苑”项目、深圳市翡翠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睿智华庭”项目、江门江奥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门奥园”项目、珠海市恒威投资有限公司“香水鸿门”项目等,均由物价部门依法实施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省物价局告诫各商品房开发企业要从中吸取教训,认真执行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一次性公开所有可售房源,准确标示每套房源销售状态,不捂盘惜售;对已售房源标示销售状态,同时标示价格的应如实标示实际成交价格,不得标示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标价语言要真实、准确、清晰、严谨,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或者模糊性语言标价。
南方网讯今日(12日),省物价局上线省政府纠风办行风节目“民声热线”。省物价局党组成员、巡视员林林带领部分处室负责人,就当前物价形势,以及群众关心的医药、教育、交通、物业等价格问题回答老百姓的咨询和投诉,并通报了近期我省对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的情况。
三季度我省CPI有望出现回落
据统计部门数据,6月我省CPI同比上涨5.6%,低于全国0.8个百分点;1-6月CPI累计上涨5.2%,低于全国0.2个百分点,在全国排名第19位。
林林指出,物价上涨主要集中在食品、居住等与群众关系比较密切的品种,老百姓明显感觉到生活支出加大,生活的压力也比较大。1-6月份全省食品类价格累计上涨11%,大概拉动CPI的上涨约3.4个百分点,对总指数的影响力达到65.4%。在各类食品里面,猪肉的价格上涨比较高。据统计,6月猪肉价格环比上升10.4%,同比上涨40.7%,推动总指数上涨了1.14个百分点,对CPI总指数的影响率超过20%。
根据省物价局发布的形势分析,尽管上半年物价高位运行,但总体仍在可控的范围内。随着国家和省调控效果的逐步显现,价格上涨的压力已有所缓解。自3月起CPI环比涨幅已经开始收窄,各类商品价格涨幅也普遍缩窄,特别是蔬菜价格回落明显,6月全省鲜菜价格环比下降5.8%、同比下降9.1%。从当前情况看,尽管短期内推动价格上涨的因素仍然存在,特别是由于成本上涨,使得猪肉、粮食等农副产品价格可能在最近一段时间内仍保持高位运行。但随着政府调控效果的进一步显现,价格运行的外部环境将不断改善,加上蔬菜、粮食等农副产品生产向好,市场供应充足稳定,稳定价格总水平具备有利的物质基矗鉴于翘尾影响将逐步减弱,预计三季度起全省CPI将出现一定幅度的回落。
养殖成本上升助推肉价上涨
林林指出,猪肉价格这次上涨幅度比较大,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客观因素。首先是养殖成本的上升,据省物价局成本调查队调查显示,目前我省猪仔的进价比去年同期上涨了65.4%,饲料价格上涨了15.8%,人工的成本支出上涨24.2%,平均每头生猪的养猪成本比去年上涨了29.5%,这个幅度是相当大的。第二是存栏量下降,09年9月份到10年的6月份,生猪价格连续9个月下滑,有60%的养猪户发生亏损,部分养殖场缩小了养猪的规模,影响了今年生猪的出栏。第三是异常气候的影响,特别是去年的持续低温天气,还有今年长江中下游洪涝灾害的影响,也导致当地养猪业受到影响。
针对猪肉价格上涨对居民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情况,物价部门将出台一系列措施。一是加强对猪肉价格的监测预警。对猪肉价格实行每日一报,加强价格信息发布,及时为市场提供准确的价格信号。二是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及时启动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向低收入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三是充分发挥平价商店的作用。稳定平价商店销售的猪肉价格,以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水平向群众供应猪肉。目前,广州、中山、湛江、惠州等地通过在农贸市场设立猪肉“平价柜台”,在平价商店推出“平价猪肉”等措施,为百姓带来了实惠。四是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生猪规模生产,增加市场供应。
违反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企业被罚近400万
据了解,商品房的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林林指出,对于市场定价的商品房价格,依照法律规定,政府一般不直接干预具体价格水平,而主要是规范商品房销售中的价格行为。近几年来我们出台了商品房交易价格的行为规则、商品房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以此来规范房地产企业的价格行为。同时,还出台了一些促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的价格扶持政策。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从5月下旬起,广东省物价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在专项行动中,各级物价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广泛对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政策宣传、提醒告诫,并采取直接检查、明查暗访、举报引路、媒体联动等检查方式对各地在售楼盘进行拉网式排查。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省物价局还派出多个督导组赴全省各地开展督查指导。据统计,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1524人次,对700多个单位进行了检查,目前已依法实施经济制裁近400万元。
从检查情况看,我省的商品房明码标价情况总体良好,大部分在售楼盘在售楼处醒目位置放置了明码标价公示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基本做到了“一套一标”,标价内容齐全。但在检查中也发现,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对部分在售房源没有明码标价、未标示已售房源情况、已售房源标价与实际成交价不符、误导性标价、超过标示价格销售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此,全省各级物价部门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等法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从严对查出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相关链接
民声热线上线结束后,省物价局公布了18家违反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的典型案例。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在售房源、没有实行明码标价。中山市富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城东名门”项目,在售的32套房源没有明码标价,罚款160000元;阳江市保利(阳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利罗兰香谷”项目,在售的37套房源没有明码标价,罚款185000元;阳江市利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马德里”项目,在售的26套房源没有明码标价,罚款130000元;河源市勤诚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威尼斯名园”项目,在售的8套房源没有明码标价和公开房源,罚款45000元;汕尾市海丰县万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海丰地王广潮项目,在售的4套房源没有明码标价,罚款20000元。
(二)标价信息不全。茂名市茂南财富置业开发有限公司“财富名门”项目,售楼现场公布的94套商品房销售价目表未标明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销售的商品房未标明层高,商品房销售价格相关信息公示表未标明配套基础设施具体情况、代办证费具体情况,罚款146000元。
(三)已售房源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惠州市伟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伟豪领御世家”项目,已售房标示的价格并非实际的成交价,罚款50000元。
(四)实际销售价格超过标示价格。佛山市三水金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德大厦),车库车位标价130000元,实际售价158000元,属价格欺诈行为,被责令退款28000元,罚款28000元。
上述案件,相关地方物价部门已依照法定程序发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同时,被查出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还有湛江东海(香港)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水木清华商住小区”项目、佛山市顺德区中怡置业房产有限公司“中怡一品豪苑”项目、东莞市世纪城商住开发有限公司“世纪城”项目、清远市富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凯旋花园”项目、肇庆市龙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央艺墅”项目、汕头市新潮房产有限公司“新嘉雅园”项目、云浮市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龙花园雅居苑”项目、深圳市翡翠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睿智华庭”项目、江门江奥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门奥园”项目、珠海市恒威投资有限公司“香水鸿门”项目等,均由物价部门依法实施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省物价局告诫各商品房开发企业要从中吸取教训,认真执行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一次性公开所有可售房源,准确标示每套房源销售状态,不捂盘惜售;对已售房源标示销售状态,同时标示价格的应如实标示实际成交价格,不得标示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标价语言要真实、准确、清晰、严谨,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或者模糊性语言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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