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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年内开征工地扬尘排污费
2013-02-02 来源:搜狐网
治扬尘,光用行政手段还不够
江苏年内开征
工地扬尘排污费
工地扬尘成为各城市雾霾天气的元凶之一。在昨天召开的江苏省价格工作会议上,江苏省物价局局长周卫国称,年内将开征工地扬尘排污费。
收费办法还在完善
2013年,物价部门会指导改进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收费政策,制定全省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标准。
周卫国介绍说,物价局与财政、环保部门制定了工地扬尘收费的管理办法,目前江苏有四个试点城市,分别是南京、苏州、徐州、无锡。“试点中也有问题,比如收费标准过低、部门主导不确定等。今年雾霾天气尤其多,各地要更快制定相关执行措施。”他说,具体的管理办法正在完善中,今年会择期实施。
工地扬尘排污费怎么收?周卫国说,经当地政府批准后,根据施工面积、施工时间等按一定标准收龋“如果工地对扬尘进行处理,比如搞工程围挡、汽车出工地时经过冲洗等措施的话,就不收费。”他说,治扬尘光用行政手段管理防不胜防,用经济手段则会起到很好的效果。
对于工地扬尘排污费由哪个部门负责?周卫国透露,环保部门人员较少,可能倾向于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监督管理,但这都需经过当地政府确定。
无锡试点排污权有偿使用
根据2013年的工作安排,今年要总结太湖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的工作经验,尝试扩展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有偿收费政策覆盖面,从太湖流域扩展到淮河流域,探索扩充太湖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的污染物种类。今年将选择无锡试点开征氮氧化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
排污权收费并非新话题,比如某个地区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是一定的,如果要增加新的排放,在总量削减的情况下,就要进行排污权交易,购买方需支付一定费用。
周卫国举例说,如一家锅炉企业要拆掉锅炉,肯定会减少排污量,而另一家新的排污企业想新建厂是不允许的,但两家公司可以通过协商,新企业购买前一家企业的排污权。
江苏年内开征
工地扬尘排污费
工地扬尘成为各城市雾霾天气的元凶之一。在昨天召开的江苏省价格工作会议上,江苏省物价局局长周卫国称,年内将开征工地扬尘排污费。
收费办法还在完善
2013年,物价部门会指导改进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收费政策,制定全省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标准。
周卫国介绍说,物价局与财政、环保部门制定了工地扬尘收费的管理办法,目前江苏有四个试点城市,分别是南京、苏州、徐州、无锡。“试点中也有问题,比如收费标准过低、部门主导不确定等。今年雾霾天气尤其多,各地要更快制定相关执行措施。”他说,具体的管理办法正在完善中,今年会择期实施。
工地扬尘排污费怎么收?周卫国说,经当地政府批准后,根据施工面积、施工时间等按一定标准收龋“如果工地对扬尘进行处理,比如搞工程围挡、汽车出工地时经过冲洗等措施的话,就不收费。”他说,治扬尘光用行政手段管理防不胜防,用经济手段则会起到很好的效果。
对于工地扬尘排污费由哪个部门负责?周卫国透露,环保部门人员较少,可能倾向于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监督管理,但这都需经过当地政府确定。
无锡试点排污权有偿使用
根据2013年的工作安排,今年要总结太湖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的工作经验,尝试扩展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有偿收费政策覆盖面,从太湖流域扩展到淮河流域,探索扩充太湖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的污染物种类。今年将选择无锡试点开征氮氧化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
排污权收费并非新话题,比如某个地区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是一定的,如果要增加新的排放,在总量削减的情况下,就要进行排污权交易,购买方需支付一定费用。
周卫国举例说,如一家锅炉企业要拆掉锅炉,肯定会减少排污量,而另一家新的排污企业想新建厂是不允许的,但两家公司可以通过协商,新企业购买前一家企业的排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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