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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里 让农民工感受司法春天的温暖
2010-12-31 来源:中国广播网
“农民工群体是一个为社会做出巨大贡献而又处于弱势的社会群体,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是社会各界一直关注的问题,全市政法干警要引导农民工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帮助农民工体面劳动,尊严生活,使广大农民工感受到来自政法、信访部门的温暖,保证广大农民工走进法制的‘春天里’。”许昌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蒋克勤多次在全市的政法大会上这样呼吁。2010年11月2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开展了历时两个月的第二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2010年12月1日,许昌市委政法委下发文件,与市信访局联合在全市开展关爱农民工“春天行动”。作为基层法院的许昌市魏都区法院积极响应这两次活动号召,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张立勇院长“怀着深厚感情,真挚关爱、真心帮助、真诚服务广大农民工”和蒋克勤书记“保证广大农民工走进法制的‘春天里’”的指示,以这两次活动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服务力度,快速审理、执行农民工讨薪案件。12月1日至今,该院新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26件,审结25件,调解结案19件,执行涉及欠薪农民工案件6件,共为37名农民工讨回了60余万元的血汗钱。
“受到邀请
参观法院感觉很自豪”
一首由农民工王旭和刘刚演唱的歌曲《春天里》在网上迅速走红,无数人看过他们的视频后为之感慨动容,甚至潸然泪下。这两名普通的农民工唱出了对美好生活的渴望,也道出了他们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艰辛与无奈。的确,与农民工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们生活条件的低劣、所处环境的冷漠、社会地位的低下。针对这种不公平的社会现象,许昌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蒋克勤在面对媒体记者采访时,曾充满感情地说:“要帮助农民工体面劳动,尊严生活,使广大农民工感受到来自政法、信访部门的温暖,保证广大农民工走进法制的‘春天里’。”
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也被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作为农民工维权工作中的重要一项。在此种思想的指导下,魏都区法院先后推出了“农民工与法院零距离接触”,聘请农民工当“社会法官”、当“人民陪审员”、当“法院廉政监督员”等众多提高农民工社会地位的举措。
2010年11月29日,魏都区法院在“公众开放日”之际,特意邀请了数十名农民工来到法院,第一次零距离接触司法机关。当日15时许,来自许昌市区的数十名农民工怀着对法律的崇敬之情走进了法院办公大楼。该院院长宋世旭带领农民工们依次参观了法院办公楼、立案大厅、审判法庭和法官办公室等场所。农民工们旁听了一起由民事审判二庭正在庭审的案件。最后,法院将如何取证等事先准备好的一些宣传册子赠给了他们。“法院是个庄严而神圣的地方,法院邀请我们农民工来参观,我觉得很自豪。”农民工小黄表示。而来访的农民工小李兴奋之情溢于言表:“没想到法院院长会亲自带领我们农民工参观法院,这次参观不仅使我们在心理上拉近了与法院、法官的距离,亲身感受司法审判,对今后我们如何维护权也提供了很大帮助。”
而更多的农民工当事人在魏都区法院同样感受到了平等、尊重,感受到了办案法官的热情与真诚。在对待包括农民工兄弟在内的当事人时,魏都区法院实施的“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暖心、一把椅子让座、一颗诚心相待”的“四个一”举措曾温暖了无数当事人。
“作为一名农民工,我经常看到
的是冷眼与漠视,然而在魏都区法院,我感受到的却是尊重与关爱。”外地农民工李建伟在给魏都区法院的感谢信中这样写道。
“在农民工维权合议庭
感受到了温暖”
吃罢冬至饭,进入交九天。天气越来越寒冷了,然而连日来,家住魏都区高桥营办事处的农民工小徐心里却一直觉得暖暖的,他怎么也没想到,他讨要3年没能讨回的8300元工资,竟然通过“农民工维权合议庭”全部要回来了。
2010年12月9日,魏都区人民法院首个“农民工维权合议庭”正式宣告成立。由该院资深法官和优秀陪审员组成的“农民工维权合议庭”,专门负责新收涉农民工案件的审理工作。该合议庭的重要职能:一是针对农民工文化程度相对较低、诉讼能力弱等情况,加强开展风险提示、诉讼指导和法律释明工作,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二是对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农民工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但提供
担保确有困难的,可免除农民工当事人的担保义务,裁定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三是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减、免、缓诉讼费用,确保农民工打得起官司。四是合议庭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相关信息,并建立联动机制,把案件“消化”在初发阶段。
“农民工维权合议庭就是要投入更多的力量为农民工兄弟们办实事做好事,同时更好、更快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使他们遇到纠纷时会打官司,打得起官司。”宋世旭这样介绍。
2008年10月,农民罗某在为许昌市魏都区某街道办事处拆迁工程拆房时,被工地上施工的吊车从房上撞下,当场昏迷。经医生诊断,罗某颅脑、肝、肾多处损伤,肋骨骨折。罗某在医院治疗90天,花费医疗费16819元。因罗某受雇的包工头徐某无拆迁资质,经诉讼程序后,某办事处全额支付了罗某的医疗费。之后罗某经司法鉴定,鉴定为五级伤残。罗某再次状告包工头徐某与某街道办事处,魏都区法院审理后判决某办事处与徐某连带赔偿罗某伤残补助金、陪护费等共计47万多元。对此判决,办事处不服,并向许昌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许昌市中级法院审理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裁定发回魏都区法院重审。而这一圈官司打下来,两年时间悄然过去。此时罗某因无钱救治病情加重。罗某84岁的父亲焦急万分,多次上许昌市委、市人大上访,并扬言要到省委上访。
案件发回重审后,2010年12月16日,魏都区法院将此案转到该院新成立的“农民工维权合议庭”。接手此案的王磊华法官详细阅读案件,分析案件,并多次找双方当事人分别做工作。王磊华对某办事处指出他们在此事件中确有责任,并劝说办事处作为政府机构,应本着“重在为民”的思想,尽快拿出办法帮罗某看玻就包工头徐某逃避此案,跑到外地不见踪影的客观现状,王磊华劝说罗某父亲同意对某办事处的赔偿金额做出一定让步,并指出如官司进行判决,很可能会无休止地打下去,一则罗某父亲年事已高耗不起,二则急等看病的罗某也会为此耽误病情。入情入理、诚心诚意的劝说打动了双方,双方同意此案调解解决。12月24日,在王磊华的主持下,某办事处当庭支付罗某25.5
万元,罗某当庭撤回对此案的起诉。至此,这起历时两年多、多次上访的案件在魏都区法院“农民工维权合议庭”只用了不到10天时间就圆满解决。
其实,作为每年都要受理大量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基层法院,魏都区法院一直以来都对农民工案件给予高度关注与重视,除了坚持案件的公正性外,提高审判执行效率,让农民工早日拿到血汗钱,也是该院审理农民工案件的重要要求。据悉,2010年,该院共审结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233起,受理执行案件118件,执结107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256万元。
“法律大篷车开进工地
是对农民工的最大帮助”
农民工讨薪难,维权难,除了因为部分用人单位、包工头的恶意欠薪外,农民工自身文化程度不高,法律素质低下,法律意识薄弱也是其中重要的原因。至今,魏都区法院法官杨楠还清楚地记得自己审理的一起因农民工不懂法而差点输掉官司的案件。
2009年9月,农民张虎等三人来到许昌市一家企业打工,打工期间,老板拖欠三人工资4000多元。张虎等人在多次催讨无果的情况下,便让老板打成欠条作为凭据,但颇有心计的老板却让张虎他们自己书写欠条,并在欠款人的地方署上了张虎等三人的名字。2009年12月,张虎等三人将老板诉至魏都区法院。承办法官杨楠在阅卷中发现,三名原告提供的欠条证据系他们本人出具,不具有任何证明效力。如果仅凭证据办案,几名农民工势必输掉官司。要为农民工讨回公道的杨楠找到企业老板对其进行教育。在他的说服教育下,老板向三位农民工道歉并重新补写了欠条,张虎等三人领到了全部欠薪。
农民工因不懂法而吃亏的不仅仅是张虎这一起案件,从源头上减少损害农民工权益案件的发生,正是近年来魏都区法院普法工作的重头戏。从“法律大篷车”到“巡回法庭”,从“社区普法宣传栏”到“农民工专题法律培训班”,从传播法律知识到弘扬法治精神,魏都区法院力争将普法工作做得扎扎实实,不留任何死角。
2010年12月2日,魏都区法院出动多辆“大篷车”——农民工
工资清欠宣传车,深入火车站、建筑工地、工厂、乡村等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区域进行法制宣传。在市区一建筑工地,正在忙碌的农民工看到法院的“大篷车”来了,立即围拢过去。法官告诉农民工们,如今全市法院正在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市委政法委的要求,开展“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活动与关爱农民工“春天行动”,农民工朋友们如果遇到工资被拖欠等损害自身权益的事件可请求人民法院帮其撑腰维权。来自许昌县河街乡的农民工李会民说:“法院的宣传车开进工地,这是对我们农民工的最大帮助。”
巡回开庭也是魏都区法院运用较多的普法手段之一。今年下半年,魏都区法院共巡回开庭、就地开庭12次,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的高效率工作方法得到了农民工兄弟的一致欢迎。
在魏都区法院如火如荼地开展第二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与关爱农民工“春天行动”这两项活动之际,魏都区法院“农民工维权合议庭”庭长吴正勤特意给农民工兄弟讨薪提出建议:在如今社会各界如此关注农民工讨薪与关爱农民工的大背景下,请农民工兄弟一定要相信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理智讨薪,而不要采取诸如“跳楼”、“堵路”、“行凶”等极端的讨薪方式,否则,讨薪不成,反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同时,魏都区法院副院长张珂还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在讨薪时应注意以下问题:打工前,农民工应该主动要求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如果遇到欠薪的情况,要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请求工会组织出面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如果上述手段都解决不了问题,要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应注意搜集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人;此外,考勤表、临时工作证、工地出入证、工资欠条等也是有效的证据。法官还提醒农民工:要将维权前置,不要将讨薪都拖到年底。
用公正高效的手段维权,用平等和尊重之情关爱,用普法教育之策支持,魏都区法院在第二次“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活动与关爱农民工“春天行动”这两项活动中,用优异的表现和斐然的成绩,向党和群众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
“受到邀请
参观法院感觉很自豪”
一首由农民工王旭和刘刚演唱的歌曲《春天里》在网上迅速走红,无数人看过他们的视频后为之感慨动容,甚至潸然泪下。这两名普通的农民工唱出了对美好生活的渴望,也道出了他们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艰辛与无奈。的确,与农民工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们生活条件的低劣、所处环境的冷漠、社会地位的低下。针对这种不公平的社会现象,许昌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蒋克勤在面对媒体记者采访时,曾充满感情地说:“要帮助农民工体面劳动,尊严生活,使广大农民工感受到来自政法、信访部门的温暖,保证广大农民工走进法制的‘春天里’。”
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也被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作为农民工维权工作中的重要一项。在此种思想的指导下,魏都区法院先后推出了“农民工与法院零距离接触”,聘请农民工当“社会法官”、当“人民陪审员”、当“法院廉政监督员”等众多提高农民工社会地位的举措。
2010年11月29日,魏都区法院在“公众开放日”之际,特意邀请了数十名农民工来到法院,第一次零距离接触司法机关。当日15时许,来自许昌市区的数十名农民工怀着对法律的崇敬之情走进了法院办公大楼。该院院长宋世旭带领农民工们依次参观了法院办公楼、立案大厅、审判法庭和法官办公室等场所。农民工们旁听了一起由民事审判二庭正在庭审的案件。最后,法院将如何取证等事先准备好的一些宣传册子赠给了他们。“法院是个庄严而神圣的地方,法院邀请我们农民工来参观,我觉得很自豪。”农民工小黄表示。而来访的农民工小李兴奋之情溢于言表:“没想到法院院长会亲自带领我们农民工参观法院,这次参观不仅使我们在心理上拉近了与法院、法官的距离,亲身感受司法审判,对今后我们如何维护权也提供了很大帮助。”
而更多的农民工当事人在魏都区法院同样感受到了平等、尊重,感受到了办案法官的热情与真诚。在对待包括农民工兄弟在内的当事人时,魏都区法院实施的“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暖心、一把椅子让座、一颗诚心相待”的“四个一”举措曾温暖了无数当事人。
“作为一名农民工,我经常看到
的是冷眼与漠视,然而在魏都区法院,我感受到的却是尊重与关爱。”外地农民工李建伟在给魏都区法院的感谢信中这样写道。
“在农民工维权合议庭
感受到了温暖”
吃罢冬至饭,进入交九天。天气越来越寒冷了,然而连日来,家住魏都区高桥营办事处的农民工小徐心里却一直觉得暖暖的,他怎么也没想到,他讨要3年没能讨回的8300元工资,竟然通过“农民工维权合议庭”全部要回来了。
2010年12月9日,魏都区人民法院首个“农民工维权合议庭”正式宣告成立。由该院资深法官和优秀陪审员组成的“农民工维权合议庭”,专门负责新收涉农民工案件的审理工作。该合议庭的重要职能:一是针对农民工文化程度相对较低、诉讼能力弱等情况,加强开展风险提示、诉讼指导和法律释明工作,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二是对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农民工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但提供
担保确有困难的,可免除农民工当事人的担保义务,裁定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三是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减、免、缓诉讼费用,确保农民工打得起官司。四是合议庭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相关信息,并建立联动机制,把案件“消化”在初发阶段。
“农民工维权合议庭就是要投入更多的力量为农民工兄弟们办实事做好事,同时更好、更快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使他们遇到纠纷时会打官司,打得起官司。”宋世旭这样介绍。
2008年10月,农民罗某在为许昌市魏都区某街道办事处拆迁工程拆房时,被工地上施工的吊车从房上撞下,当场昏迷。经医生诊断,罗某颅脑、肝、肾多处损伤,肋骨骨折。罗某在医院治疗90天,花费医疗费16819元。因罗某受雇的包工头徐某无拆迁资质,经诉讼程序后,某办事处全额支付了罗某的医疗费。之后罗某经司法鉴定,鉴定为五级伤残。罗某再次状告包工头徐某与某街道办事处,魏都区法院审理后判决某办事处与徐某连带赔偿罗某伤残补助金、陪护费等共计47万多元。对此判决,办事处不服,并向许昌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许昌市中级法院审理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裁定发回魏都区法院重审。而这一圈官司打下来,两年时间悄然过去。此时罗某因无钱救治病情加重。罗某84岁的父亲焦急万分,多次上许昌市委、市人大上访,并扬言要到省委上访。
案件发回重审后,2010年12月16日,魏都区法院将此案转到该院新成立的“农民工维权合议庭”。接手此案的王磊华法官详细阅读案件,分析案件,并多次找双方当事人分别做工作。王磊华对某办事处指出他们在此事件中确有责任,并劝说办事处作为政府机构,应本着“重在为民”的思想,尽快拿出办法帮罗某看玻就包工头徐某逃避此案,跑到外地不见踪影的客观现状,王磊华劝说罗某父亲同意对某办事处的赔偿金额做出一定让步,并指出如官司进行判决,很可能会无休止地打下去,一则罗某父亲年事已高耗不起,二则急等看病的罗某也会为此耽误病情。入情入理、诚心诚意的劝说打动了双方,双方同意此案调解解决。12月24日,在王磊华的主持下,某办事处当庭支付罗某25.5
万元,罗某当庭撤回对此案的起诉。至此,这起历时两年多、多次上访的案件在魏都区法院“农民工维权合议庭”只用了不到10天时间就圆满解决。
其实,作为每年都要受理大量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基层法院,魏都区法院一直以来都对农民工案件给予高度关注与重视,除了坚持案件的公正性外,提高审判执行效率,让农民工早日拿到血汗钱,也是该院审理农民工案件的重要要求。据悉,2010年,该院共审结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233起,受理执行案件118件,执结107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256万元。
“法律大篷车开进工地
是对农民工的最大帮助”
农民工讨薪难,维权难,除了因为部分用人单位、包工头的恶意欠薪外,农民工自身文化程度不高,法律素质低下,法律意识薄弱也是其中重要的原因。至今,魏都区法院法官杨楠还清楚地记得自己审理的一起因农民工不懂法而差点输掉官司的案件。
2009年9月,农民张虎等三人来到许昌市一家企业打工,打工期间,老板拖欠三人工资4000多元。张虎等人在多次催讨无果的情况下,便让老板打成欠条作为凭据,但颇有心计的老板却让张虎他们自己书写欠条,并在欠款人的地方署上了张虎等三人的名字。2009年12月,张虎等三人将老板诉至魏都区法院。承办法官杨楠在阅卷中发现,三名原告提供的欠条证据系他们本人出具,不具有任何证明效力。如果仅凭证据办案,几名农民工势必输掉官司。要为农民工讨回公道的杨楠找到企业老板对其进行教育。在他的说服教育下,老板向三位农民工道歉并重新补写了欠条,张虎等三人领到了全部欠薪。
农民工因不懂法而吃亏的不仅仅是张虎这一起案件,从源头上减少损害农民工权益案件的发生,正是近年来魏都区法院普法工作的重头戏。从“法律大篷车”到“巡回法庭”,从“社区普法宣传栏”到“农民工专题法律培训班”,从传播法律知识到弘扬法治精神,魏都区法院力争将普法工作做得扎扎实实,不留任何死角。
2010年12月2日,魏都区法院出动多辆“大篷车”——农民工
工资清欠宣传车,深入火车站、建筑工地、工厂、乡村等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区域进行法制宣传。在市区一建筑工地,正在忙碌的农民工看到法院的“大篷车”来了,立即围拢过去。法官告诉农民工们,如今全市法院正在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市委政法委的要求,开展“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活动与关爱农民工“春天行动”,农民工朋友们如果遇到工资被拖欠等损害自身权益的事件可请求人民法院帮其撑腰维权。来自许昌县河街乡的农民工李会民说:“法院的宣传车开进工地,这是对我们农民工的最大帮助。”
巡回开庭也是魏都区法院运用较多的普法手段之一。今年下半年,魏都区法院共巡回开庭、就地开庭12次,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的高效率工作方法得到了农民工兄弟的一致欢迎。
在魏都区法院如火如荼地开展第二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与关爱农民工“春天行动”这两项活动之际,魏都区法院“农民工维权合议庭”庭长吴正勤特意给农民工兄弟讨薪提出建议:在如今社会各界如此关注农民工讨薪与关爱农民工的大背景下,请农民工兄弟一定要相信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理智讨薪,而不要采取诸如“跳楼”、“堵路”、“行凶”等极端的讨薪方式,否则,讨薪不成,反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同时,魏都区法院副院长张珂还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在讨薪时应注意以下问题:打工前,农民工应该主动要求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如果遇到欠薪的情况,要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请求工会组织出面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如果上述手段都解决不了问题,要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应注意搜集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人;此外,考勤表、临时工作证、工地出入证、工资欠条等也是有效的证据。法官还提醒农民工:要将维权前置,不要将讨薪都拖到年底。
用公正高效的手段维权,用平等和尊重之情关爱,用普法教育之策支持,魏都区法院在第二次“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活动与关爱农民工“春天行动”这两项活动中,用优异的表现和斐然的成绩,向党和群众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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