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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奉献演绎平凡中的伟大(图)
2011-08-02 来源:搜狐网
记者赵国宇通讯员连丽娟/文图
“作为军人,我守卫国家;作为检察官,我守护法律。”说这话的人叫陈在林,今年59岁。36岁那年他脱下军装,转业来到新乡县检察院。23个寒来暑往,他先后在财务室、办公室、民行科、反贪局和公诉科的岗位上默默奉献,将忠诚、正直、严谨、敬业的军人本色发挥得淋漓尽致,用实际行动展示了一名基层检察工作者平凡但不平庸的人生。
业务水平不一般:火眼金睛辨真伪
1987年,陈在林告别16年的军旅生涯,转业到新乡县检察院,当了一名检察新兵。“干检察我是半路出家,起步比别人晚,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和同事们有很大的差距。”刚到检察院陈在林就感到不小的压力,暗下决心要通过努力当一名检察战线的好兵。从那时起,陈在林开始恶补法律知识。他克服36岁这个年龄带给他的精力不济、记忆力减退等困难,连续奋战5年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又通过自学考试拿到了法律本科文凭。为尽快提高业务水平,积累办案经验,他常常主动请缨,要求办理那些疑难复杂又棘手的案件。在一次次的冲锋陷阵中,他练就了一身过硬的本领,成为全省检察系统第一批办案能手,受到省检察院的通报表彰。
2006年12月,公安机关将一起巨额诈骗案移送新乡县检察院起诉。该案两名嫌疑人在两年的时间里,以能帮助学生上名牌高校和军事院校为诱饵,先后在新乡、漯河、开封、平顶山、山西长治等地,合谋或单独作案几十起,诈骗18名考生家长百余万元。接到任务后,陈在林对该案进行认真审查,在卷宗中发现多处疑点。凭着多年办案经验,陈在林敏锐地感觉到该案涉嫌金额绝对不止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106.5万元。接下来的一个半月,陈在林逐一走访涉及3个盛5个市的18名被害人,逐个比对每一起诈骗案的涉案金额,成功追诉了102.9万元。最终,两名嫌疑人以诈骗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和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陈在林因在该案中的突出表现,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人缘儿不一般:在哪儿都是群众贴心人
“老陈是好人,见俺们亲热得很,一点架子都没有,家常得很,有事儿没事儿我们都喜欢找他唠唠。”街坊邻里这么说。
陈在林的老家在市郊,平时一有空儿,他就要回去看看,摆弄摆弄院里的那些瓜果蔬菜。只要他家的门开着,路过的乡亲总要进去串个门聊聊天。一天,陈在林正轮着锄头给红薯除草,村里的王老汉就进去了,陈在林递给老汉一根烟,俩人蹲在地上就聊开了。原来王老汉刚刚败了官司,心中苦闷。他在市里有间平房,租给了一个个体户,不久前他想终止合同,遭到对方拒绝,两人闹到法院,一审判决对方胜诉。陈在林让王老汉把租房协议拿来看看,结果发现判决有误。在他的建议下,王老汉向法院提出申诉,法院二审判王老汉胜诉。20多年来,他为亲朋好友、街坊邻里及素不相识的人提供法律咨询不下千次,拥有一大批忠实的“粉丝”。
还有一件事被陈在林的同事津津乐道,那就是他与张银河的友谊。13年前,陈在林接到一起由新乡县人大转来的民事申诉案,当事人张银河不但不配合,还多次写信给新乡县及检察院的领导,对案件审查工作横加指责。面对这种情况,陈在林没有进行任何反驳与辩解,而是更加积极、公正地开展审查工作,通过技术鉴定,发现张银河提交给法庭的5万余元的债权书证系他人伪造。法院据此进行改判,张银河也因此失去了债权。但他非但不记恨陈在林,反倒被陈在林沉着冷静、严谨大度、秉公执法的个人魅力所征服,把陈在林当成自己的好友,经常进行法律咨询。
敬业精神不一般:下班永远没上班守时
陈在林的妻子曾这样抱怨:“老陈下班要像上班那样准时,对家人、对自己要像对工作那样尽心,就好了1在她记忆中,一周老陈总有四五天回家时错过了饭点儿,连续两个春节在外地取证,无数个假日埋首卷宗。
2003年,陈在林负责查办一起挪用公款案,需要到义马、渑池和三门峡等地调查取证。为加快案件进度,取证工作进行得非常紧张,连续4天陈在林都是在0时之后才吃晚饭。陈在林患有低血糖,一过饭时,就头晕恶心,这时他就喝水硬撑。在取证的第五天,他对一关键证人进行询问,从晚上7时到次日1时许,6个多小时颗粒未进、饥肠辘辘,加上天气炎热、汗流浃背,一阵阵头晕恶心向他袭来。他不停地喝水以减轻不适,并暗暗地鼓励自己:这是冲刺,一定要挺住,一定要坚持到底。当10多页询问笔录做完后,他已筋疲力尽,靠在椅背上一动也不能动了。
思想境界不一般:哪里需要哪里搬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陈在林把这种作风带到了检察院,甘做一块哪里需要就往哪里搬的砖。刚到检察院时,陈在林非常想干检察业务,但是当时综合部门人员短缺,院领导想把他留在办公室,征求意见时,他二话没说就答应了,在办公室一干就是6年。
1993年,民行工作一片空白,陈在林又被“搬”到民行科,面对重重困难,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打开工作局面,从第二年起连续5年在全市民行工作年度评比中名列第一,所在部门连续6年被本院和市院评为先进单位,连续4次受到省院的通报表彰,2次荣立集体三等功。
2004年,新乡县检察院搞竞争上岗,陈在林主动让“贤”,他“下岗”了!在众人眼里,陈在林该趁机选择一个清闲的科室享享福了。可他却积极响应工作需要,到公诉科发挥余热。在检察院待过的人都知道,基层检察院公诉科一年案件100多起,人员少、任务重,忙的时候连年轻人都叫累。陈在林来后同年轻人争着抢着办案,经常加班加点,为便于开展工作,55岁的他还学起了开车和办公自动化。7年来,他共办理公诉案件200余起,审阅卷宗500多本,卷宗摞起来有两层楼高。
还有一年陈在林就要退休了。说起他的退休,该院检察长蔡利开玩笑说:“老陈可是我们检察院的宝贝,不能这么轻易就放了他,虽然退休了,但检察官身份我不给免,还让他担任检委会秘书,让他继续办案1
陈在林却说,不能再干了,上年纪了,记性差了,思维的敏捷性和逻辑性也大不如从前,容易出错,而任何一点失误,都有损检察机关的形象,有损公平正义的实现。但他表示会退居幕后,为年轻干警提供帮助。
这就是陈在林,一名普普通通的检察官。“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十佳政法干警”、“优秀政法工作者”、二等功勋章……每一项荣誉都无法承载他曾经的付出。
陈在林是平凡的,他身上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头顶也没有各式各样的光环,他只是踏踏实实地过着每一天,认认真真地干着一件事,他所做的我们都能做到。陈在林又实在是不平凡,在23年的从检生涯中,他始终保持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工作状态,始终保持着检察工作者的职业操守,始终保持着对人民群众和检察工作的热爱。他以自己的坚守,在平凡的日子里演绎出一名检察官一生的不平凡历程!
作者:赵国宇连丽娟图
“作为军人,我守卫国家;作为检察官,我守护法律。”说这话的人叫陈在林,今年59岁。36岁那年他脱下军装,转业来到新乡县检察院。23个寒来暑往,他先后在财务室、办公室、民行科、反贪局和公诉科的岗位上默默奉献,将忠诚、正直、严谨、敬业的军人本色发挥得淋漓尽致,用实际行动展示了一名基层检察工作者平凡但不平庸的人生。
业务水平不一般:火眼金睛辨真伪
1987年,陈在林告别16年的军旅生涯,转业到新乡县检察院,当了一名检察新兵。“干检察我是半路出家,起步比别人晚,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和同事们有很大的差距。”刚到检察院陈在林就感到不小的压力,暗下决心要通过努力当一名检察战线的好兵。从那时起,陈在林开始恶补法律知识。他克服36岁这个年龄带给他的精力不济、记忆力减退等困难,连续奋战5年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又通过自学考试拿到了法律本科文凭。为尽快提高业务水平,积累办案经验,他常常主动请缨,要求办理那些疑难复杂又棘手的案件。在一次次的冲锋陷阵中,他练就了一身过硬的本领,成为全省检察系统第一批办案能手,受到省检察院的通报表彰。
2006年12月,公安机关将一起巨额诈骗案移送新乡县检察院起诉。该案两名嫌疑人在两年的时间里,以能帮助学生上名牌高校和军事院校为诱饵,先后在新乡、漯河、开封、平顶山、山西长治等地,合谋或单独作案几十起,诈骗18名考生家长百余万元。接到任务后,陈在林对该案进行认真审查,在卷宗中发现多处疑点。凭着多年办案经验,陈在林敏锐地感觉到该案涉嫌金额绝对不止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106.5万元。接下来的一个半月,陈在林逐一走访涉及3个盛5个市的18名被害人,逐个比对每一起诈骗案的涉案金额,成功追诉了102.9万元。最终,两名嫌疑人以诈骗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和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陈在林因在该案中的突出表现,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人缘儿不一般:在哪儿都是群众贴心人
“老陈是好人,见俺们亲热得很,一点架子都没有,家常得很,有事儿没事儿我们都喜欢找他唠唠。”街坊邻里这么说。
陈在林的老家在市郊,平时一有空儿,他就要回去看看,摆弄摆弄院里的那些瓜果蔬菜。只要他家的门开着,路过的乡亲总要进去串个门聊聊天。一天,陈在林正轮着锄头给红薯除草,村里的王老汉就进去了,陈在林递给老汉一根烟,俩人蹲在地上就聊开了。原来王老汉刚刚败了官司,心中苦闷。他在市里有间平房,租给了一个个体户,不久前他想终止合同,遭到对方拒绝,两人闹到法院,一审判决对方胜诉。陈在林让王老汉把租房协议拿来看看,结果发现判决有误。在他的建议下,王老汉向法院提出申诉,法院二审判王老汉胜诉。20多年来,他为亲朋好友、街坊邻里及素不相识的人提供法律咨询不下千次,拥有一大批忠实的“粉丝”。
还有一件事被陈在林的同事津津乐道,那就是他与张银河的友谊。13年前,陈在林接到一起由新乡县人大转来的民事申诉案,当事人张银河不但不配合,还多次写信给新乡县及检察院的领导,对案件审查工作横加指责。面对这种情况,陈在林没有进行任何反驳与辩解,而是更加积极、公正地开展审查工作,通过技术鉴定,发现张银河提交给法庭的5万余元的债权书证系他人伪造。法院据此进行改判,张银河也因此失去了债权。但他非但不记恨陈在林,反倒被陈在林沉着冷静、严谨大度、秉公执法的个人魅力所征服,把陈在林当成自己的好友,经常进行法律咨询。
敬业精神不一般:下班永远没上班守时
陈在林的妻子曾这样抱怨:“老陈下班要像上班那样准时,对家人、对自己要像对工作那样尽心,就好了1在她记忆中,一周老陈总有四五天回家时错过了饭点儿,连续两个春节在外地取证,无数个假日埋首卷宗。
2003年,陈在林负责查办一起挪用公款案,需要到义马、渑池和三门峡等地调查取证。为加快案件进度,取证工作进行得非常紧张,连续4天陈在林都是在0时之后才吃晚饭。陈在林患有低血糖,一过饭时,就头晕恶心,这时他就喝水硬撑。在取证的第五天,他对一关键证人进行询问,从晚上7时到次日1时许,6个多小时颗粒未进、饥肠辘辘,加上天气炎热、汗流浃背,一阵阵头晕恶心向他袭来。他不停地喝水以减轻不适,并暗暗地鼓励自己:这是冲刺,一定要挺住,一定要坚持到底。当10多页询问笔录做完后,他已筋疲力尽,靠在椅背上一动也不能动了。
思想境界不一般:哪里需要哪里搬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陈在林把这种作风带到了检察院,甘做一块哪里需要就往哪里搬的砖。刚到检察院时,陈在林非常想干检察业务,但是当时综合部门人员短缺,院领导想把他留在办公室,征求意见时,他二话没说就答应了,在办公室一干就是6年。
1993年,民行工作一片空白,陈在林又被“搬”到民行科,面对重重困难,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打开工作局面,从第二年起连续5年在全市民行工作年度评比中名列第一,所在部门连续6年被本院和市院评为先进单位,连续4次受到省院的通报表彰,2次荣立集体三等功。
2004年,新乡县检察院搞竞争上岗,陈在林主动让“贤”,他“下岗”了!在众人眼里,陈在林该趁机选择一个清闲的科室享享福了。可他却积极响应工作需要,到公诉科发挥余热。在检察院待过的人都知道,基层检察院公诉科一年案件100多起,人员少、任务重,忙的时候连年轻人都叫累。陈在林来后同年轻人争着抢着办案,经常加班加点,为便于开展工作,55岁的他还学起了开车和办公自动化。7年来,他共办理公诉案件200余起,审阅卷宗500多本,卷宗摞起来有两层楼高。
还有一年陈在林就要退休了。说起他的退休,该院检察长蔡利开玩笑说:“老陈可是我们检察院的宝贝,不能这么轻易就放了他,虽然退休了,但检察官身份我不给免,还让他担任检委会秘书,让他继续办案1
陈在林却说,不能再干了,上年纪了,记性差了,思维的敏捷性和逻辑性也大不如从前,容易出错,而任何一点失误,都有损检察机关的形象,有损公平正义的实现。但他表示会退居幕后,为年轻干警提供帮助。
这就是陈在林,一名普普通通的检察官。“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十佳政法干警”、“优秀政法工作者”、二等功勋章……每一项荣誉都无法承载他曾经的付出。
陈在林是平凡的,他身上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头顶也没有各式各样的光环,他只是踏踏实实地过着每一天,认认真真地干着一件事,他所做的我们都能做到。陈在林又实在是不平凡,在23年的从检生涯中,他始终保持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工作状态,始终保持着检察工作者的职业操守,始终保持着对人民群众和检察工作的热爱。他以自己的坚守,在平凡的日子里演绎出一名检察官一生的不平凡历程!
作者:赵国宇连丽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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