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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用人单位拒发高温费将被列入违法行列
2013-06-19 来源:人民网
本月17日,随着无锡最高温度达到36.6℃后,无锡地区的高温补贴发放工作正式启动。昨日,记者从无锡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的发放标准和往年相同,全年按4个月发放,每人每月200元,但和往年不同的是,用人单位拒发高温费的,会被列入违法行列。
据了解,2011年,江苏省曾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其中曾作出相应规定,高温天气是日最高温度达到35℃,在这种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在完善防暑措施的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根据无锡气象台信息,6月17日,无锡地区的最高温度达到了36.6℃,已经超过了35℃的“高温线”,意味着达到条件的职工可以领取高温费了,今年的标准依旧是按4个月发放,每人每月200元。
今年5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应当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并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岗位津贴。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一位朱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条例》的实施,表示高温补偿不再是一项福利,而是变为了一种对高温下劳动者的补偿,成为了强制性规定。
“以前每年都会接到很多方面的投诉,但苦于没有执法的依据,很难处理。”这位负责人说,今年《条例》实施后,再遇到类似的投诉,执法人员就可以按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对于拒不发放的单位,可以强制执行。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遇到相关问题,可以到无锡市劳动监察支队,或是各个区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是直接拨打无锡市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热线0510-85011432。(匡笠)
据了解,2011年,江苏省曾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其中曾作出相应规定,高温天气是日最高温度达到35℃,在这种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在完善防暑措施的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根据无锡气象台信息,6月17日,无锡地区的最高温度达到了36.6℃,已经超过了35℃的“高温线”,意味着达到条件的职工可以领取高温费了,今年的标准依旧是按4个月发放,每人每月200元。
今年5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应当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并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岗位津贴。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一位朱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条例》的实施,表示高温补偿不再是一项福利,而是变为了一种对高温下劳动者的补偿,成为了强制性规定。
“以前每年都会接到很多方面的投诉,但苦于没有执法的依据,很难处理。”这位负责人说,今年《条例》实施后,再遇到类似的投诉,执法人员就可以按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对于拒不发放的单位,可以强制执行。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遇到相关问题,可以到无锡市劳动监察支队,或是各个区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是直接拨打无锡市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热线0510-85011432。(匡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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