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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绍兴市市长钱建民答复网友9条留言(图)

2010-12-13 来源:搜狐网

  
【网民留言】

  市长大人,你好。我是福全镇的一位村名,福全镇从金三角对旗山杨家溇山湾义道房-毛家--峡山-赵家畈-漓渚段路况超差,路小但车多,每天上下班几乎都要堵车,出行及不方便。特别是在峡山段,更本无法顺利通行。还有沿路摆摊的。对安全造成了极大的隐患。严重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风貌。希望政府部门能重视,适当管理改善下,适当修理下。为提高整个绍兴的品位。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绍兴县政府十分重视你反映的问题,专门向福全镇政府发去督办函。具体情况为:

  该道路为树漓公路峡山、富强段。树漓公路为老的福全镇与漓渚镇连接道路,新的福漓公路建成通车后,该道路变为了通村公路。树漓公路福全段全长4.9公里,宽7米,沿途经过新对旗山、协兴等7个行政村。该道路于2003年大修过一次,目前路面损坏较少。

  你反映的因为市场摆摊,造成道路拥挤的情况属实。该路段道路两侧为村级市场,部分摊位离道路太近,及部分车辆路边停车,导致道路通行不畅。针对这一情况,福全镇城监中队多次组织过整治,镇政府也多次督促峡山、富强两村加强管理,保证道路畅通。

  近期,镇政府已要求峡山、富强两村进一步加强设施完善、人员管理等工作,努力改善该路段的道路拥挤状况。但该道路沿线有村庄、铁路,近期组织拓宽改造可行性较小,希望你支持理解。福全镇政府将在总体规划路网布局中综合考虑,通过新的道路建设,路网调整,逐步改善群众的出行条件。

  【网民留言】

  钱市长你好,我是绍兴县柯岩街道阮三村车娄的居民,我们这边的水质越来越差,不是说我们自己造成的,而是余渚造了工业园区(柯岩街道余渚工业园区,内包括印染厂,电厂、植绒厂。。。)之后,水开始变绿,现在一下雨就会闻到一股恶心的臭味,因为我们车娄大多是沿河而居,可想而知河水对我们何其重要,但现在这样的水质已经严重影响我们的生活,试问现在政府还是推行以牺牲群众利益来换取经济效益这种发展模式?

  希望市长能切实帮助我们解决难题,还我们清澈的水质和良好的生活环境!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绍兴县政府对你反映的问题十分重视,专门向柯岩街道办事处发去督办函。具体情况为:街道办事处会同县环境监察大队赴东娄现场进行实地踏看,从现场看,水质、河面一切正常。关于“河水发臭,居民生活受扰,居然没人管”,当时可能由于天气气温较高,街道生活污水全部直排,没有进行收集处理,河水富营养污染照成变绿。绍兴县为了整治河水污染问题,专门实施了“清水工程”建设,柯岩街道也开展了“清洁柯岩,生态街道”五年计划以积极改善水质水环境。再次感谢你对绍兴市环保事业的关心!

  【网民留言】

  钱市长,您好!

  我们是绍兴市袍江“文昌雅苑”的业主。

  (1)开发商强行将我们小区范围之内的土地划给其他小区作公共通道,将我们小区一分为二,该通道足有8车道宽,通道上日夜有各种货车,小车,摩托穿行,小区出入口危机四伏。尤其是我们小区自己的车辆和行人在出入时,因存在视觉障碍,导致看不清楚前面出口的路况,常常发生车祸。对老人和小孩的出行更是心惊胆跳。

  (2)由于出入口和通道长期有货车的通行,最近小区通道地下开始出现严重塌陷,地下室上侧结构出现严重的裂缝,混凝土崩裂,露出的钢筋或生锈或断裂,我们业主和绍兴电视台均拍下了照片和视频记录。情形非常危及,许多业主由此严重影响了睡眠和工作。我们需要有关有关机构进行鉴定。

  为了这起事件,我们忍无可忍,作了以下努力:

  (1)关于侵犯我们小区的土地事件,我们与开发商已经交涉数年,开发商均无理地推得一干二净;

  (2)我们业主代表打了市长热线,在市长热线那里都应该有记录及我们业主代表的联系方式,可给我们的回复只是轻描淡写,没有实质答案;

  (3)2010年9月27日晚上9点半,在绍兴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的“第一热线”栏目,播出了我们小区的安全和小区塌陷专题。

  我们所作的种种努力,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阻止开发商继续侵犯我们小区的土地,给我们问责导致塌陷的负责单位,可是至今没有任何机构站出来,对问题进行处理。我们不知道这个社会怎么了?

  最近一个袍江管委会的领导与我们业主代表联系(据介绍该领导姓樊,联系电话136057561**),狂言“我们小区文昌雅苑是不存在的,我们小区归属于其他小区的论断”这种话语,让我们感到十分震惊,强烈的愤慨。

  可见这个领导没有任何法规常识。

  (1)浙江中成集团,在销售房子过程中,始终打着“文昌雅苑”唯一的招牌。

  (2)我们小区的产生具有政府的批复文件,批号为(绍市地办[2007]8号),其中注明了小区的名字叫“文昌雅苑”,土地范围是“越东小区以北,育贤东路以南,越东路以西,绍兴一中分校以东”,字里行间非常明确地说明了我们与其他小区没有任何关联。还注明我们小区的土地面积为20278平方米。

  (3)我们的房子有购房合同,有土地证,有房产证,其中小区名字都叫“文昌雅苑”,与小区批复文件完全一致。

  根据物权法,小区范围之内的土地使用,由业主自己完全支配。

  钱市长,从友情角度而言,在不威胁我们小区业主的安全,在不发生这种塌陷等恶劣事件的情况之下,我们业主并不会剧烈反对其他小区通过我们小区进行出入,可是现在发生了那么严重的事情,我们毫无办法,只有强烈要求把事情妥善处理好。

  钱市长,望百忙之中给我们一个公道的处理方式,我们全体业主跪谢。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文昌雅苑和越东小区出入通道问题经袍江规划分局核实,具体情况为:

  文昌雅苑和越东小区在地块拍卖时并未划分区块,而是作为一个整体即C11地块进行拍卖,在地块出让前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中也只有C11一个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中同时明确了C11地块主出入口设置在南二路(即现在的育贤路),次出入口设置在越东路。

  根据批准的C11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小区主出入口设置在北侧育贤路、次入口设置在东侧越东路,因此现在的文昌雅苑和越东小区共同的主出入口位于北侧育贤路与已批准的规划方案相符,也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而且在C11地块建设、小区竣工、房屋安置、业主购买和业主入住等一系列过程中,育贤路主出入口始终按批准方案进行建设和投入使用,并未发生出入口变更、移位等违反规划许可的行为。

  由于文昌雅苑和越东小区虽属同一个地块,但物业管理已分离,因此浙江中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采取了措施对两个区块用围墙进行分隔,并安装了隔离门,以便各自相对封闭管理。北侧主出入口仍按地块拍卖要求和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予以保留,并为C11地块整个区域内居民提供出入通道。

  【网民留言】

  钱市长你好。在皋埠镇坝内村有很多的污染企业。特别是百杰建设的沥青加工常每天用非法改装的大车。装满六七十吨的石子。严重影响我们的房子安全和生活。尤其是气体污染。连窗也不能开了。投诉电话打了好今年。还是老样,请市长大人本着执政为民的立常取缔这种高污染企业在居民区,十分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环保局调处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绍兴市百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土石方和消防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沥青砼和混凝土生产,公司位于人民东路318号。该公司于2005年在越城区皋埠镇坝内村租赁了一块土地开始生产沥青砼和混凝土成品,场地租期15年,每5年结算一次。目前主要设备为一套沥青混凝土加工设备。原材料和产品采用汽车运输。生产场地位于坝内村王家岙内,地势较高,离村民住宅较远。运输需经过村内道路。绍兴百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未经环保审批,没有土地审批手续。

  二、主要污染问题

  该沥青加工场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气污染物(包括燃煤废气、沥青烟气和粉尘等)。其次是场地地面水。由于地处山岙,周围没有敏感点,生产噪声对外界影响不大。

  运输过程主要产生噪声、振动影响,同时会有少量沥青烟气。由于运输车辆违章加高和超载,会产生原材料和成品混凝土撒落问题。

  三、举措及对策

  该公司已因污染问题的投诉,决定另选场地进行沥青砼和混凝土加工。目前公司经营者已经在滨海接洽土地,准备在今年年底前后搬迁到滨海新址。皋埠镇政府和坝内村村委也要求其抓紧搬迁。有关搬迁事宜正在落实中。

  【网民留言】

  钱市长您好:我反映上虞市章镇镇小,向在该校求学的外地一年级新生,收取一万元借读费,而且不开收据的问题,望查!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上虞市人民政府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未发现章镇镇小向外地一年级新生收取一万元借读费的问题。具体情况为:

  学校招生采用按学区就近入学的办法,但因部分不属于章镇镇小学区的家长多次要求到该校就读,并自愿捐款,学校在不超过招生规划的情况下,照顾安排这些学生就读。为遏制义务教育学生择校的情况,根据农村学校的实际情况,决定捐赠额按照500元/学年的标准收龋该捐赠款学校从10月13日开始陆续收取,并于10月20日开具上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票据,上交基金会账户。

  上虞市人民政府在调查后,要求章镇镇小今后进一步加强规范操作,及时开具票据,防止出现类似情况。

  【网民留言】

  尊敬的市委领导你们好,感谢你们对我的关注。我是湖塘街道宾舍村幸来的村民,我叫李国春,上次我说了地基问题,现在我具体补充下,我家的房子就在宾舍小学河对岸,规划中是应该拆的房子,因为河道边的道路比较窄小,我家的房子又在桥脚,桥下是一个大转弯,桥的坡度大概45度,很陡。一直一来经常就有人在那弯道处相撞,还有放学回家的学生在那个弯道处掉入了河里,这房子是我爷爷一辈建的老房子,应该是属于危房了。

  答复意见:

  李国春你好,绍兴县政府对你反映的问题十分重视,再次向湖塘街道办事处发去督办函。具体情况是:

  目前在你父亲名下申报登记的房屋2处,1处为解放前的旧二楼1间43.56平方,1处为80年代末建造二楼1间36平方,合计79.56平方,根据县相关政策规定,你家不属于人均占地15平方以下的住房困难户。根据县委〔2009〕38号《关于大力抓好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和规范管理的意见》精神,不属于住房困难户的农户,不可以审批新建房屋。

  至于你提出危房的问题,需由绍兴县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确认后,在符合规划及县相关建房政策的情况下才可以翻建。

  【网民留言】

  这几天,我因为驾照的问题,想问车管所问题,结果车管所的电话一直没人接!!要不就是嘟嘟的声音!!!我想问一下这是什么原因呢?难道车管所的人真的有这么忙么?请给我答复!!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们问询了车管所,前些天他们的确比较忙,但每人接听电话的可能性很校请你再咨询一下114,看电话号码是否正确,如果正确,请将具体时间告诉我们,你也可以直接到车管所办理驾照相关事宜。

  【网民留言】

  尊敬的钱市长你好:我是钱清镇九岩村村民,由钱清镇上浦西自然村旁的南复线至夏历镇的穿过九岩村约4米左右小道重型超高超载车辆整天不断,导致路面严重破损,因为路面窄重型超高超载车辆开过来时只能远远避让,村民房屋都会有震动,村民和村小学的学生进出此路也为安全堪忧,造成了我们生活上的严重影响和危险!以上种种是因为杭金衢高速下来往南复线的车都开此路,但有一条只相距约二百米同样连接南复线的20多米宽的路(此路在九二自然村外围约50米处,远离村庄和人流)恳请政府部门限高或限宽4米左右小道引导重型车流往20多米的路开,泣盼能帮助解决我们老百姓生存的根本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根据工程实施的相关程序安排,前段时间施工单位在做进场准备工作,并于11月6日已进场施工,争取于11月底完工。同时,县路政大队和县交巡警大队也将加大对钱茅线该路段运输整治力度。

  【网民留言】

  钱市长:关于袍江文昌雅苑小区塌陷及土地侵犯问题,这次已经是第3次给您留言了。

  我们认为您还是没有搞清楚事实的真相:

  (1)小区出入口土地是属于“文昌雅苑”小区的,这没有错吧?请您看看审批文件!文昌雅苑小区的全体业主购买了这块土地的使用权,有权支配这块土地的使用,难道我们买房子,是为了把我们的土地给别的小区当通道?有这种道理吗?小区内的绿化,任何过道,土地都应是属于我们全体业主的。请您回答我们一个问题:“文昌雅苑小区的出入口土地是属于谁的?”,这个是原则上的问题,我们国家有法规的,我们需要按照法规处理事情;

  (2)您对小区通道由此而造成的塌陷问题只字不提,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任何机构来关注这个问题?想必是您经过详细调查后不存在这个塌陷情况?还是说已经得到权威机构的鉴定不存在问题呢?开玩笑,对吗?另外,因为通道的开发而给我们业主的出入口存在视觉障碍问题,还有越东小区大门24小时敞开,任何大小车辆都可以横冲直撞式地高速通过,您也认为这是正常的社会现象,对吗?不用任何关注和处理,对吗?反正威胁的是我们老百姓,开发商和有关政府部门又不住在这里,对不对?

  (3)浙江中成集团的销售经理声称“现在小区弄成这种局面是他们与政府有关部门暗箱操作的”,意思是不管我们如何信访,都是徒劳的,因为政府与他们是在一起的。开发商“中成集团”为谋求利益,以牺牲我们的利益为代价,与政府有关机构密谋了此事件的产生。我们想说的是:开发商和政府有关部门在享受因此而取得的利益,我们不会计较,也计较不起,我们是拧不过你们的,官官相护在绍兴一直很盛行,但你们需要点理智,需要有点担当,需要来处理因此而留下的烂摊子,而不是丢下不管,任其祸害社会,起码的良知应该是需要有的。

  最好整个过程都晒晒出来,让所有人看看明白。

  (4)您说的土地规划是2003年就规划了,2005年改过一次,我们去核查过,直到2007年的时候不知道什么原因,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在这块土地上诞生了名叫“文昌雅苑”的小区,为什么?一个小区的诞生也是需要规划的吧?这意味着2003年和2005年的规划已经被推翻了,审批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文昌雅苑”小区的范围和土地面积,按照物权法规定,一个小区具有封闭式管理的权利,现在小区出入口危机四伏,难道就让这种祸害继续蔓延下去?假如到时候因此而出现流血事件?该谁负责呢?钱市长您会负责吗?

  (5)您看看我们拍下的,绍兴电视台拍下的图片?然后分析一下,小区通道为什么会塌陷?未来塌陷局势会如何发展?譬如5年后,10年后这个塌陷会严重何等地步?会有多大范围的影响?分析过了吗?塌陷很正常,对吗?为什么这个社会总是要出点事情,然后有关部门才会开始认真地来关注呢?我们确实想不通这个社会怎么会这个样子?不是一直在谈民生?民生、人民的合法权益就是如此践踏的吗?现在塌陷情形已经被开发商掩盖了,呵呵,不过依然可以刨开来研究。钱市长,您不要太过相信袍江管委会那些人的话,他们是假装不懂,专门欺负我们老百姓的无知,只会如此。我们小区的土地,被任意践踏,他们很过瘾,至于因此而留下的安全问题,他们在想:死几个算几个,算什么呢?出事情再说。

  我们小区都是有审批文件的,小区通道的土地到底是属于谁的,把审批文件拿出来一目了然。望一切的一切,根据国家法规来妥善处理,至少要还给我们一个安全。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经我们向国土、规划等部门了解后,你反映的问题大致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地块为袍江新区于2003年公开出让的房地产开发地块,编号为C11,国土部门于2003年7月3日发布《拍卖须知》规定,该地块总用地面积133997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230475平方米,其中18000平方米由袍江工业区投资开发公司回购用于拆迁安置,其余房屋由开发商自行向社会销售。并明确规定,安置回购房必须在2004年12月31日前通过竣工验收并交房,沿南二路(育贤路)小高层建筑可在2006年6月30日前通过竣工验收。

  对于C11地块有关规划布局,袍江工业区规划局在2003年5月15日明确的规划设计条件书规定“总建筑面积不得大于230475平方米,其中回购拆迁安置房不少于18000平方米,回购安置住宅不超过5层”,“沿南二路(即现育贤路)必须布置11层的小高层住商楼”,地块主出入口设在南二路(即现在的育贤路),并按提供的位置在越东路设次入口”,此规划设计条件书在拍卖之前就作为前置条件明确。

  二、地块开发建设情况

  该地块经公开拍卖,浙江中成房地产有限公司公司于2003年7月23日以1.44亿元的价格获得开发权,并定名为“越东小区”。

  根据拍卖要求,为加快拆迁安置进度,地块分二期开发建设,第一期为安置回购房,用地面积约113718.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79867平方米,并按拍卖要求于2004年12月底交房,陆续分配给斗门镇的拆迁安置户,并由中成物业有限公司进行物业管理。同时,为解决已入住拆迁安置户的房屋权证办理问题,中成房产对已交房的安置回购房以越东小区为名先行分割办理了土地证、房产证。

  第二期为沿育贤路的小高层商品住宅,用地面积约20278.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0608平方米,于2005年2月开工建设,其建成后也由中成物业有限公司进行物业管理。因小高层住宅与斗门镇的拆迁安置房同属一个地块,中成房产从有利于其对外宣传出发,将二期小高层商品房取名为“文昌雅苑”并得到了市地名办的批准,交房后国土、房管部门依据地名办批准的名称将分割剩余后的土地以文昌雅苑的名称为业主们办理了土地证、房产证,由此造成了一个地块两个地名的现象。

  三、关于通道有关问题

  一是关于通道使用的问题。规划批准的C11地块住宅小区位于育贤路的主入口,属于安置房与小高层商品房共用的主出入口(按照住宅设计规范,类似C11地块建筑规模的住宅小区必须要有两个出口),且经规划部门复核验收,该主出入口确系按照规划批准方案进行建设和投入使用,未发现有变更、移位现象,不存在开发商强设通道的问题,文昌雅苑业主认为该通道系文昌雅苑所独有的说法,存在一定的误解。

  二是关于未经业主同意将文昌雅苑一分为二的问题。C11地块安置房交付使用后,一开始其小区物业管理由中成物业公司负责,但由于拆迁安置户普遍不愿缴纳物业管理费,中成物业退出了安置住宅的物业管理,改由拆迁安置所在镇村组建了安置小区临时管理委员会自行管理,但小高层部分的物业管理仍由中成物业负责,造成了一个住宅小区两个物业管理机构的局面,且由部分文昌雅苑业主提出安置房的安置户人员混杂、素质低,卫生意识差等,要求房产公司对小高层商品房部分实行封闭管理,为此,中成物业与安置小区临管委进行了商量,由于地块拍卖及规划审批属于一个住宅小区,严格意义上讲,C11地块安置房、小高层商品房之间的公共空间、绿地应属全体住户所有,为此,中成房产公司补偿了一部分资金给安置小区临管委,临管委同意房产公司在小高层商品房与安置房之间用围墙进行了分隔,房产公司还在出入口内东西两侧住宅与围墙之间各安装了一道隔离门,以既达到封闭目管理的目的又不影响出入口通行。

  三是关于出入口通道塌陷的问题。根据中成房产公司介绍,出入口通道塌陷的原因,一是小区确有部分载货车辆进出,主要是安置小区内部分拆迁户从事营运早晚进出或部分拆迁安置户将房屋、车库当做仓库出租,车辆进出存放货物;二是由于通道与房屋沉降不一,文昌雅苑的小高层房屋有桩基做基础,其沉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通道地面没有桩基基础,载货车辆进出及自然沉降,导致通道地面部分塌陷开裂,对此中成房地产公司已对通道地面进行了开挖并作水泥基桩处理,目前已经修复。

  越东小区、文昌雅苑在地块拍卖及规划布局上属于一个住宅小区,其主要出入口设置在育贤路是符合土地拍卖前规划前置条件的,其地块内公共空间、设施、绿地等属于文昌雅苑和越东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由于地块的分期建设及安置房、商品房的互不认同观念导致了两个地名的产生,由此造成的误解,房产公司及袍江管委会房地产投资服务局已经多次向业主进行了解释,同时,我们也要求中成房产公司、中成物业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出入通道的管理,最大限度减少车辆进出对居民带来影响。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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