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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多地大白菜未熟先抽薹 持续低温被指祸因
2011-04-06 来源:新浪网
南方农村报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李晓芬)3月24日,南方农村报刊登《平潭两百亩白菜抽薹受损农户怪罪种子》后,立即引起了广东省种子管理总站和惠阳区农业部门重视。3月28日,当地农业部门邀请了5位专家进行田间鉴定,专家一致认为,大白菜“良庆”品种未熟抽薹是因生长前期遇连续低温通过春化作用而导致的,并非种子质量问题,但种子包装存在不规范问题。
平潭镇红光村陈伟南等农户认可专家鉴定结果,然而他们质疑,正是不规范的种子包装误导,才导致了生产损失,为何种子商不用承担责任?对此,省种子管理总站市场管理科科长李小宁表示,若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种子经营者需赔偿,而包装不规范会另外立案处罚。据悉,近段时间江门、韶关等地也出现大白菜、甘蓝未熟先抽薹现象。
田间鉴定
生长前期遇持续低温
3月28日,惠阳区农业局特邀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教授杨暹、省农科院蔬菜所研究员陈汉才、惠州市农技推广中心高级农艺师李雄兵、仲凯高新区农村工作局高级农艺师张涛、惠城区菜工办高级农艺师温武东到田间进行现场鉴定,受损农户和种子经营者双方均在常
专家现场调查后综合分析作出结论:播种期在2010年11月26日至2011年1月21日,田间表现植株整齐度高,均有不同程度的未熟抽薹开花现象,而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出现的连续低温异常天气是主要原因。
另外,调查报告称对农户提供的“良庆”种子包装袋进行鉴定,发现其包装袋不规范:未有详细的中文标识、进出口批文等,种子经营者提供的包装袋则有进出口批文;种子袋上没有明确表明适合当地播种的季节。
包装不规范另立案处罚
“种子包装标签上标识‘冬性特别强’、‘10℃以下生长较慢’,并没有未熟抽薹的提示。”陈伟南等农户质疑,正是包装误导才导致了损失,难道种子经营者不用为此承担责任?
陈汉才告诉记者,标称“冬性特别强”不科学,没有明确的指标来衡量在怎样的温度条件下不会抽薹;没有标识适播期,而种子经营者也没有尽到告知的责任,但是这些和种子质量问题是两码事。
李小宁表示,按《种子法》规定,平潭镇这起种子纠纷中涉及的包装不规范会另外立案处罚。
根据《种子法》规定,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品种推广要付一定责任
“农户可以从两个方向来维权。”代理种子纠纷诉讼20多年的山东贵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武合讲分析,一是可从种子包装的标签上维权,但具体到本起纠纷,种子质量没有问题,包装不规范与生产损失没有因果关系,不能追究种子经营者的责任;二是品种适应性问题,可以追究种子推广者的责任,在现实中种子经营者经营种子的同时就把种子推广出去了,同一个人身份不一样。
武合讲进一步解释,《农业技术推广法》第十九条规定,“向农业劳动者推广的农业技术,必须在推广地区经过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即便是这个品种在当地种了九年没有问题,第十年出现不适应低温的情况,拿不出品种适宜性实验依据,要承担责任;如果已经进行合法试验,那就不是品种问题。“农户可以走法律途径,但操作起来较难,农户购种时必须索要发票或收据。”
超适播期需提防气候风险
记者从省种子管理总站获悉,近段时间陆续接到江门、韶关等多地农业管理部门反映,大白菜、甘蓝有未熟先抽薹的现象。据媒体报道,在福建等地也出现这种情况。
韶关市种子站站长熊克勤介绍,目前翁源、乳源出现了类似现象,乳源有100多亩甘蓝抽薹,通过调取气象资料发现,2011年1月气温平均温度不超过10℃,可见甘蓝虽比大白菜耐抽薹,但植株达到一定大小后,若遇连续低温也容易通过春化作用(指低温对越冬植物成花的诱导和促进作用,萝卜、大白菜、甘蓝、甜菜等蔬菜均有春化现象)而未熟抽薹。
陈汉才分析,气温低于10℃的天气持续一个星期以上,春化现象就很明显,而且今年春节后高温又进一步促进花芽生长,这也是为何今年出现未熟抽薹的情况较多的原因。大白菜、甘蓝生长期若偶尔出现一两天温度低至2-3℃也不怕;前几年冬季低温天气持续时间没有今年的明显,但也有出现大白菜、甘蓝未熟抽薹现象,如2008年3月参加的中山民众镇出现的甘蓝未熟抽薹田间鉴定,主因也是连续低温异常天气。几乎每年都能看到这种现象,只不过未熟抽薹程度不同而已。
“蔬菜品种有一定范围的适播期,若超过该适播期播种,就有风险。”陈汉才建议,为防止大白菜、甘蓝未熟抽薹,一是种子包装袋要标明该品种在种植地的适播期;二是农民播种安排要错开低温气候;三是可采用简易大棚育苗,避免大白菜种子萌芽期遇到春化;四是做好肥水管理,肥水充足的情况下可减弱抽薹的程度。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李晓芬)3月24日,南方农村报刊登《平潭两百亩白菜抽薹受损农户怪罪种子》后,立即引起了广东省种子管理总站和惠阳区农业部门重视。3月28日,当地农业部门邀请了5位专家进行田间鉴定,专家一致认为,大白菜“良庆”品种未熟抽薹是因生长前期遇连续低温通过春化作用而导致的,并非种子质量问题,但种子包装存在不规范问题。
平潭镇红光村陈伟南等农户认可专家鉴定结果,然而他们质疑,正是不规范的种子包装误导,才导致了生产损失,为何种子商不用承担责任?对此,省种子管理总站市场管理科科长李小宁表示,若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种子经营者需赔偿,而包装不规范会另外立案处罚。据悉,近段时间江门、韶关等地也出现大白菜、甘蓝未熟先抽薹现象。
田间鉴定
生长前期遇持续低温
3月28日,惠阳区农业局特邀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教授杨暹、省农科院蔬菜所研究员陈汉才、惠州市农技推广中心高级农艺师李雄兵、仲凯高新区农村工作局高级农艺师张涛、惠城区菜工办高级农艺师温武东到田间进行现场鉴定,受损农户和种子经营者双方均在常
专家现场调查后综合分析作出结论:播种期在2010年11月26日至2011年1月21日,田间表现植株整齐度高,均有不同程度的未熟抽薹开花现象,而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出现的连续低温异常天气是主要原因。
另外,调查报告称对农户提供的“良庆”种子包装袋进行鉴定,发现其包装袋不规范:未有详细的中文标识、进出口批文等,种子经营者提供的包装袋则有进出口批文;种子袋上没有明确表明适合当地播种的季节。
包装不规范另立案处罚
“种子包装标签上标识‘冬性特别强’、‘10℃以下生长较慢’,并没有未熟抽薹的提示。”陈伟南等农户质疑,正是包装误导才导致了损失,难道种子经营者不用为此承担责任?
陈汉才告诉记者,标称“冬性特别强”不科学,没有明确的指标来衡量在怎样的温度条件下不会抽薹;没有标识适播期,而种子经营者也没有尽到告知的责任,但是这些和种子质量问题是两码事。
李小宁表示,按《种子法》规定,平潭镇这起种子纠纷中涉及的包装不规范会另外立案处罚。
根据《种子法》规定,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品种推广要付一定责任
“农户可以从两个方向来维权。”代理种子纠纷诉讼20多年的山东贵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武合讲分析,一是可从种子包装的标签上维权,但具体到本起纠纷,种子质量没有问题,包装不规范与生产损失没有因果关系,不能追究种子经营者的责任;二是品种适应性问题,可以追究种子推广者的责任,在现实中种子经营者经营种子的同时就把种子推广出去了,同一个人身份不一样。
武合讲进一步解释,《农业技术推广法》第十九条规定,“向农业劳动者推广的农业技术,必须在推广地区经过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即便是这个品种在当地种了九年没有问题,第十年出现不适应低温的情况,拿不出品种适宜性实验依据,要承担责任;如果已经进行合法试验,那就不是品种问题。“农户可以走法律途径,但操作起来较难,农户购种时必须索要发票或收据。”
超适播期需提防气候风险
记者从省种子管理总站获悉,近段时间陆续接到江门、韶关等多地农业管理部门反映,大白菜、甘蓝有未熟先抽薹的现象。据媒体报道,在福建等地也出现这种情况。
韶关市种子站站长熊克勤介绍,目前翁源、乳源出现了类似现象,乳源有100多亩甘蓝抽薹,通过调取气象资料发现,2011年1月气温平均温度不超过10℃,可见甘蓝虽比大白菜耐抽薹,但植株达到一定大小后,若遇连续低温也容易通过春化作用(指低温对越冬植物成花的诱导和促进作用,萝卜、大白菜、甘蓝、甜菜等蔬菜均有春化现象)而未熟抽薹。
陈汉才分析,气温低于10℃的天气持续一个星期以上,春化现象就很明显,而且今年春节后高温又进一步促进花芽生长,这也是为何今年出现未熟抽薹的情况较多的原因。大白菜、甘蓝生长期若偶尔出现一两天温度低至2-3℃也不怕;前几年冬季低温天气持续时间没有今年的明显,但也有出现大白菜、甘蓝未熟抽薹现象,如2008年3月参加的中山民众镇出现的甘蓝未熟抽薹田间鉴定,主因也是连续低温异常天气。几乎每年都能看到这种现象,只不过未熟抽薹程度不同而已。
“蔬菜品种有一定范围的适播期,若超过该适播期播种,就有风险。”陈汉才建议,为防止大白菜、甘蓝未熟抽薹,一是种子包装袋要标明该品种在种植地的适播期;二是农民播种安排要错开低温气候;三是可采用简易大棚育苗,避免大白菜种子萌芽期遇到春化;四是做好肥水管理,肥水充足的情况下可减弱抽薹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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