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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全省港航、地方海事管理部门强化防抗23号台风“菲特”工作
2013-10-08 来源:搜狐网
为有效防范强台风“菲特”,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部署,全省港航、地方海事管理部门积极行动,取消国庆休假,迅速启动防台抗台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并加强预案落实情况的检查。
根据部署,莆田以北沿海临海工地要确保停工,临海堤外建设工地人员6日上午10时前要撤离到堤内。上述区域要停止港口作业,加固码头门机、集装箱桥吊等高空作业设备,降低集装箱堆高和加固受风侧集装箱,转移码头危险品和港区低洼地带物资。沿海渡口要根据台风情况提前停渡并注意加强渡口管理,中北部沿海渡口要确保停渡。要督促客运站加强安全检查,做好码头设施及靠泊船舶的防风防台工作,落实防台应急预案,根据天气情况合理安排航班,及时向乘客发布航班信息,做好乘客疏导工作。
运输船舶、施工作业船舶要根据台风情况提前回港避风,避开台风区域,并注意做好锚固和船上设施的加固,尤其是要加强无动力船舶和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强化船舶系固措施。中北部沿海区域运输和施工作业船舶要确保6日下午6点前回港避风。福州、湄州湾港要根据台风情况提前停止船舶进出港作业,并确保加固吊装设备、高空作业装备器材以及将所有危险品船舶转移到避风锚地,沙埕、三都澳等港区要特别加强回港避风船舶的安全管理;台风影响区域的水路客运线路要视情调整运营线路或暂停运营,对台客滚及“小三通”航线要适时停航。
内河水域方面,南平、宁德等地区要根据台风进展视情采取水上水下施工停工、内河渡口停渡、旅游景区船舶停航等措施,闽江、赛江等通航水域要加强船舶系(锚)泊管理和航道巡查,做好船舶防漂流、防碰撞工作。
同时,要求全省各级港航、地方海事管理部门应急抢险救灾队伍立即做好准备,加强防台救灾设备、器材、物资、人员(尤其是重型救灾机械设备)的准备和调集,做到定点、定装备、定人员,就近集结,随时待命,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迅速有效投入抢险。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根据部署,莆田以北沿海临海工地要确保停工,临海堤外建设工地人员6日上午10时前要撤离到堤内。上述区域要停止港口作业,加固码头门机、集装箱桥吊等高空作业设备,降低集装箱堆高和加固受风侧集装箱,转移码头危险品和港区低洼地带物资。沿海渡口要根据台风情况提前停渡并注意加强渡口管理,中北部沿海渡口要确保停渡。要督促客运站加强安全检查,做好码头设施及靠泊船舶的防风防台工作,落实防台应急预案,根据天气情况合理安排航班,及时向乘客发布航班信息,做好乘客疏导工作。
运输船舶、施工作业船舶要根据台风情况提前回港避风,避开台风区域,并注意做好锚固和船上设施的加固,尤其是要加强无动力船舶和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强化船舶系固措施。中北部沿海区域运输和施工作业船舶要确保6日下午6点前回港避风。福州、湄州湾港要根据台风情况提前停止船舶进出港作业,并确保加固吊装设备、高空作业装备器材以及将所有危险品船舶转移到避风锚地,沙埕、三都澳等港区要特别加强回港避风船舶的安全管理;台风影响区域的水路客运线路要视情调整运营线路或暂停运营,对台客滚及“小三通”航线要适时停航。
内河水域方面,南平、宁德等地区要根据台风进展视情采取水上水下施工停工、内河渡口停渡、旅游景区船舶停航等措施,闽江、赛江等通航水域要加强船舶系(锚)泊管理和航道巡查,做好船舶防漂流、防碰撞工作。
同时,要求全省各级港航、地方海事管理部门应急抢险救灾队伍立即做好准备,加强防台救灾设备、器材、物资、人员(尤其是重型救灾机械设备)的准备和调集,做到定点、定装备、定人员,就近集结,随时待命,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迅速有效投入抢险。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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