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极重污染天气 公务用车减半
2014-06-11
日前,《南昌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工作考核办法》出台,按3个预警级别,详细列出12个考核对象的考核内容。 《办法》提出,出现不同级别的污染天气,公务用车将相应减少。出现极重污染天气,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
本报讯
韦小宏、记者陈艳伟、实习生邓淑芬报道:6月10日,记者从南昌市环保局获悉,日前,该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南昌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称《办法》),按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3个预警级别,详细列出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和市环保局、市建委等12个考核对象的考核内容。
明确各考核对象职责
《办法》提出,根据南昌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授权,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该市市委宣传部、市政府督查室负责考核的实施。重点考核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和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城管委、市工信委、市国资委、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园林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交管局、市机管局等相关部门。同时,对各考核对象的职责逐一明确。
污染天气时减少公务车
《办法》提出,南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按照预警级别减少使用公务用车,出现重度污染天气,要组织实施减少使用公务用车30%;出现严重污染天气,要组织实施减少使用公务用车40%;出现极重污染天气,组织实施减少使用公务用车50%。同时,出现极重污染天气,要按照要求通知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并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气象条件允许情况下,要实行人工降雨、增雨。
得分列入年度考核
《办法》提出,考核采取百分制,若一年度多次启动空气重污染日应急预警,年度应急日考核得分为各次应急日考核得分平均值。考核采取应急日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应急日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政府督查室对各考核对象报送信息、履行职能和舆论监督等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考核则在每年1月份对各考核对象上一年度应急工作有关台账资料进行查阅。年度考核得分按百分比折算分值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环保)内容,占环保分值10%的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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