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内容
浙江省气象局和丽水市政府共同推进“十二五”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2011-08-30 来源:中国气象局
中国气象报记者俞骆波通讯员麻碧华报道8月29日,浙江省气象局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在杭州签署了《共同推进丽水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十二五”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出席了签字仪式。浙江省气象局长黎舰丽水市市长王永康分别代表双方签字。
据悉,此次签署的合作协议是在落实浙江省委《关于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2011〕29号)精神,加快推进丽水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基础上形成的。围绕《丽水市气象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双方将共同重点推进气象四大工程项目,即建设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工程,提高气象为丽水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服务能力;建设“生态环境气象监测预警评估和气候资源开发服务工程“,提高气象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服务能力;实施“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工程”,提高气象为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的服务能力;实施基层气象台站改善工程,提高气象为丽水防灾减灾服务的支撑保障能力。
丽水市政府表示,将围绕合作内容出台相应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丽水市气象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同时,将发展地方气象事业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纳入地方公共财政保障,积极推进地方气象防灾减灾机构建设,落实相应编制。丽水市政府还把“支持农村自动气象站建设,五年内覆盖主要城乡,切实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列入市政府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责任分工方案,争取到2015年,在完成乡镇(街道)全覆盖基础上,全市规划新建、调整升级自动气象站150个,形成有效监测的气象灾害监测站网系统。
据悉,此次签署的合作协议是在落实浙江省委《关于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2011〕29号)精神,加快推进丽水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基础上形成的。围绕《丽水市气象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双方将共同重点推进气象四大工程项目,即建设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工程,提高气象为丽水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服务能力;建设“生态环境气象监测预警评估和气候资源开发服务工程“,提高气象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服务能力;实施“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工程”,提高气象为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的服务能力;实施基层气象台站改善工程,提高气象为丽水防灾减灾服务的支撑保障能力。
丽水市政府表示,将围绕合作内容出台相应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丽水市气象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同时,将发展地方气象事业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纳入地方公共财政保障,积极推进地方气象防灾减灾机构建设,落实相应编制。丽水市政府还把“支持农村自动气象站建设,五年内覆盖主要城乡,切实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列入市政府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责任分工方案,争取到2015年,在完成乡镇(街道)全覆盖基础上,全市规划新建、调整升级自动气象站150个,形成有效监测的气象灾害监测站网系统。
今天(11/22日星期五) | 明天(11/23日星期六) | 后天(11/24日星期日) | 第四天(11/25日星期一) | 第五天(11/26日星期二) |
低温10℃ | 低温11℃~高温19℃ | 低温7℃~高温20℃ | 低温5℃~高温15℃ | 低温2℃~高温16℃ |
转多云 3-4级 |
多云转小雨 3-4级 |
多云转小雨 3-4级 |
晴转多云 4-5级转<3级 |
晴转多云 4-5级转<3级 |
丽水天气资讯
热门城市天气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