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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政府出台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2010-11-24 来源:中国气象局
中国气象报通讯员李燕昕报道近日,河北省廊坊市政府出台了《廊坊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明确了气象灾害应急指挥组织是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下,领导、组织全市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
《预案》要求,廊坊市各级气象部门要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报情况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并将可能发生气象灾害的情况报告本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按照气象灾害预警和相关预案,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气象灾害的影响。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预报分析处理、气象信息传输、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加工处理为主体的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提高全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能力。
《预案》强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各级气象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县级以上政府应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气象灾害应急力量建设和应急处置提供经费保障。《预案》同时强调,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严重影响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该《预案》的出台将推进该市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步伐,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
《预案》要求,廊坊市各级气象部门要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报情况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并将可能发生气象灾害的情况报告本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按照气象灾害预警和相关预案,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气象灾害的影响。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预报分析处理、气象信息传输、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加工处理为主体的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提高全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能力。
《预案》强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各级气象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县级以上政府应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气象灾害应急力量建设和应急处置提供经费保障。《预案》同时强调,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严重影响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该《预案》的出台将推进该市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步伐,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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