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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向云南省省长举报旅游通票无景点承认 官方:确存在问题

2012-10-09 来源:网易

  人民网北京10月9日电昨日,云南省省长李纪恒集中对28条网友留言作出回应,其中部分涉及备受关注的旅游问题。有网友发帖举报,自己去年购买了云南通票,但是今年三月二十三至四月四日在云南旅游期间,却遭遇“没有一个景点承认通票”的尴尬。网友称自己致电昆明12315,被告知去找昆明旅游局,昆明旅游局让找云南旅游局,云南旅游局承认这个是他们和“七彩云南”公司合办的,但他们不负责。对此,云南省旅游局昨日在回复中表示,部分消费者在使用该公司的云南景点通票时会遇到障碍,导致通票验证出现问题。主要原因由以下几种:一是加盟景点经营权发生改变;二是加盟景点票检人员不了解云南景点通票,导致通票验证出现问题;三是会员自身原因导致通票无法使用,如未按使用规则使用等。

  回复显示,云南景点通票并非为云南省旅游局与七彩云南公司合作发行,而是云南快乐天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快乐天堂·吉尼斯活动》项目。云南快乐天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2月停止云南景点通票的推广和发放工作,《快乐天堂·吉尼斯活动》项目将于2012年12月31日结束。

  云南省旅游局介绍说,云南快乐天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积极采取相应措施,解决云南景点通票出现的问题,省旅游局也将积极对游客遇到的问题给予协调处理。

  【网民留言】

  去年八月十三日购买了云南通票,但是今年三月二十三至四月四日在云南旅游期间,没有一个景点承认这个通票。今天致电昆明12315,让我找昆明旅游局,昆明旅游局让我找云南旅游局,云南旅游局承认这个是他们和“七彩云南”公司合办的,但他们不负责这个,推脱责任。购买这个通票的民众数以万计,希望你们能够取缔这个挂靠在云南旅游局名下的诈骗集团。

  答复意见:

  省旅游局回复:网民同志: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频道给李省长的留言收悉,省旅游局高度重视,现就七彩云南公司旅游通票的情况回复如下:云南景点通票并非为云南省旅游局与七彩云南公司合作发行,而是云南快乐天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快乐天堂·吉尼斯活动》项目,该项目将云南景点、文化、民俗捆绑以《云南景点通票》的形式在全国乃至全球进行发放,于2005年9月正式开始运作,并于2007年年底开通了400-688-0000全国免费客服电话,会员在出游时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拨打客服电话寻求解决和帮助(中国云南景点通票使用说明中已有具体说明)。部分消费者在使用该公司的云南景点通票时会遇到障碍,导致通票验证出现问题。主要原因由以下几种:一是加盟景点经营权发生改变;二是加盟景点票检人员不了解云南景点通票,导致通票验证出现问题;三是会员自身原因导致通票无法使用,如未按使用规则使用等。云南快乐天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2月停止云南景点通票的推广和发放工作,《快乐天堂·吉尼斯活动》项目将于2012年12月31日结束。云南快乐天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积极采取相应措施,解决云南景点通票出现的问题,省旅游局也将积极对游客遇到的问题给予协调处理。您如果还有疑问请直接与云南快乐天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71-8387004)或直接向云南省旅游局投诉(电话:0871-4608315)。感谢您对我省旅游工作的关心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网民留言】

  导游黑心,强行购物,还乱骂出手打游客,让去过一次云南的旅客伤透了心,不会再想去云南了,云南旅游继续这样发展没救

  答复意见:

  省旅游局回复:网民同志: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频道给李省长的留言收悉,省旅游局高度重视,现就云南旅游有关情况回复如下:自“4?17”旅游投诉发生后,我局先后多次收到网友对该事件的评论及部分游客来滇旅游的感受和经历。针对网友评论及游客反映旅游市场存在的实际问题,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旅游市场进行治理整顿。在全面推进旅游标准贯标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导游派遣证制度和薪酬制度,研究实施《导游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等的同时,开展为期半年的“打非治违”和打击强迫及变相强迫消费专项行动,重点对旅行社、旅游购物企业、导游人员、旅游客运企业及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一是查处旅行社擅自更改行程,擅自增加自费项目、购物次数和购物停留时间,旅行社虚假宣传、误导游客消费、低于成本价招徕、超经营范围发布广告等行为;二是查处旅游购物企业以次充好、以假乱真、虚假宣传,不明码标价,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诈骗消费的行为;三是查处导游带团过程中强迫、变相强迫、纠缠游客购物及参加自费项目,辱骂游客和使用不恰当语言挖苦、讽刺游客的行为;四是查处旅游车驾驶员强迫、变相强迫、纠缠游客购物,对游客合理要求不予满足、甚至刁难游客的行为等。通过以上行动,全省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重大旅游违法违规案件75个,涉及企业48家,从业人员43名,检查导游人员2067名,处罚230名。对近期违规行为比较恶劣的7名导游和4名旅游车驾驶员收回从业资格证并列入“黑名单”管理。随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广大网友和游客反映强烈的问题将得到逐步解决,强迫及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的行为将得到坚决制止。感谢您对我省旅游工作的关心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网民留言】

  既然地方政府要做大做强旅游产业,想从游客身上赚钱,就要维护正常的旅游秩序,避免宰客和强迫购物现象的出现,这是起码的责任和诚意。在严打黑心旅游团和导游的同时,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旅行社的管理,改变导游靠购物提成过活的状况,标本兼治,避免宰客、欺客乱象的发生,避免旅游圣地的招牌和政府的公信力屡屡蒙尘。

  答复意见:

  省旅游局回复:网民同志: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频道给李省长的留言收悉,省旅游局高度重视,现就云南旅游有关情况回复如下:自“4?17”旅游投诉发生后,我局先后多次收到网友对该事件的评论及部分游客来滇旅游的感受和经历。针对网友评论及游客反映旅游市场存在的实际问题,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旅游市场进行治理整顿。在全面推进旅游标准贯标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导游派遣证制度和薪酬制度,研究实施《导游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等的同时,开展为期半年的“打非治违”和打击强迫及变相强迫消费专项行动,重点对旅行社、旅游购物企业、导游人员、旅游客运企业及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一是查处旅行社擅自更改行程,擅自增加自费项目、购物次数和购物停留时间,旅行社虚假宣传、误导游客消费、低于成本价招徕、超经营范围发布广告等行为;二是查处旅游购物企业以次充好、以假乱真、虚假宣传,不明码标价,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诈骗消费的行为;三是查处导游带团过程中强迫、变相强迫、纠缠游客购物及参加自费项目,辱骂游客和使用不恰当语言挖苦、讽刺游客的行为;四是查处旅游车驾驶员强迫、变相强迫、纠缠游客购物,对游客合理要求不予满足、甚至刁难游客的行为等。通过以上行动,全省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重大旅游违法违规案件75个,涉及企业48家,从业人员43名,检查导游人员2067名,处罚230名。对近期违规行为比较恶劣的7名导游和4名旅游车驾驶员收回从业资格证并列入“黑名单”管理。随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广大网友和游客反映强烈的问题将得到逐步解决,强迫及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的行为将得到坚决制止。感谢您对我省旅游工作的关心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网民留言】

  发生在旅游大巴上游客失禁的事件,你们的处理意见是不是有失公道?就罚款了事?罚款归执法部门,那执法部门是不是希望这样的旅游丑闻随时都发生?因为发生了就有罚款收入。为什么没有谁说应该向游客道歉?云南很美,云南旅游人的心美吗?那个还敢到云南去?省长:如果您是一个一般游客,您敢去吗?

  答复意见:

  省旅游局回复:网民同志: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频道给李省长的留言收悉,省旅游局高度重视,现就云南旅游有关情况回复如下:自“4?17”旅游投诉发生后,我局先后多次收到网友对该事件的评论及部分游客来滇旅游的感受和经历。针对网友评论及游客反映旅游市场存在的实际问题,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旅游市场进行治理整顿。在全面推进旅游标准贯标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导游派遣证制度和薪酬制度,研究实施《导游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等的同时,开展为期半年的“打非治违”和打击强迫及变相强迫消费专项行动,重点对旅行社、旅游购物企业、导游人员、旅游客运企业及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一是查处旅行社擅自更改行程,擅自增加自费项目、购物次数和购物停留时间,旅行社虚假宣传、误导游客消费、低于成本价招徕、超经营范围发布广告等行为;二是查处旅游购物企业以次充好、以假乱真、虚假宣传,不明码标价,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诈骗消费的行为;三是查处导游带团过程中强迫、变相强迫、纠缠游客购物及参加自费项目,辱骂游客和使用不恰当语言挖苦、讽刺游客的行为;四是查处旅游车驾驶员强迫、变相强迫、纠缠游客购物,对游客合理要求不予满足、甚至刁难游客的行为等。通过以上行动,全省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重大旅游违法违规案件75个,涉及企业48家,从业人员43名,检查导游人员2067名,处罚230名。对近期违规行为比较恶劣的7名导游和4名旅游车驾驶员收回从业资格证并列入“黑名单”管理。随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广大网友和游客反映强烈的问题将得到逐步解决,强迫及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的行为将得到坚决制止。感谢您对我省旅游工作的关心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网民留言】

  李省长;昭麻二级公路隐患严重,到处是坑塘,大小车辆稍不留意随时都有翻车的可能,导致车毁人亡。特别是从昭阳区到大关玉碗镇这段公路,(其中的青岗岭乡和靖安乡)很多地方有深达40厘米的大坑塘,有的路已变成砂石路了。政府应该切实履行职责,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高度出发,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搞好养护工作,不要现在不收过路费,不来养路,这段路代表着昭通人的形象,是四川重庆、陕西、中国白方等地到云南的必经之路。每天有近万辆车通过,对存在的隐患应该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及时进行养护,对路边加水破坏公路的行为要加大管理力度,确保过往车辆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不要等出了交通事故再来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责任,那时已经悔之晚矣!谢谢!

  答复意见:

  省交通厅回复:网民同志: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频道给李省长的留言收悉,省交通厅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昭通至麻柳湾二级公路是入川的主要通道,交通流量巨大。该道路于2001年建成通车,由于养护资金不足等原因,建成至今未进行过大中修,属于超期服役公路,加之近些年重型货车增多,加剧了道路的损坏。针对此情况,当地养护管理单位去年投入四千多万元对部分破损严重的路段进行了维修,并计划逐年安排资金对路段进行维修。同时,我厅要求该段路的养护部门和路政管理部门加大日常养护和整治力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感谢您对我省交通工作的关心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你好:冒昧的给你发这封信,也不知道省长能不能看到,我是普洱市景东县景福乡人,1983年出生,因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于1999年12月参军入伍到世界屋脊的西藏部队服役,一直到2004年12月复员回到景东(当兵5年,一级士官),在部队因为表现优秀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先后荣立三等功一次,优秀士兵2次,嘉奖5次,并先后担任副班长、班长、副排长。拥有大车驾驶证,因为西藏的特殊地理环境的原因,(常年低温天气),导致我在部队患上了严重胃病和风湿性关节炎,回家后越来越严重,现在只要一到天气变化或冬天就无法下地干活,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老婆和孩子也无法过上好日子,现在我一无耕地、二无住房,生活陷入非常困难的阶段,我到景福乡民政所和景东县民政局汇报了我的情况,可他们回复说我的档案里没有伤残鉴定无法给我补助,也不是城镇户口,无法给我安排工作,我还这么年轻,风湿病又这么严重,就因为我不是城镇户口,所以无法为我安排工作,难道在部队的立功受奖对地方上来说都是废纸一张吗?真不知道将来日子要怎么过,现在国家政策这么好,跪求省长能不能看在我在中国最艰苦的边疆西藏为祖国人民保家卫国5年的贡献上,为我安排个事业编制的工作,无论为我安排什么工作,我将一如既往的发扬部队上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感谢省长在百忙之中抽看了我的留言,跪求省长认真考虑一下我的问题,给省长带来不便请县长谅解。

  答复意见:

  普洱市人民政府回复:王恒明同志: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频道给李省长的留言收悉,普洱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普洱市民政局和景东县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一、关于安置问题。您系普洱市景东县景福乡赵其山村老虎组人,1981年9月14日出生,汉族,1999年12月入伍,2004年12月退伍回乡参加农业生产。您要求安排事业单位工作的问题,根据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八条和云南识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第九条规定,您不符合政策安置二、关于住房问题。您户现有家庭人口10人,包括父母,哥哥、嫂子及3个孩子。您们弟兄二人成家后未进行分户,现在所住房屋建筑面积210平方米,土木结构。您和妻子带着儿子常年在江苏打工,该房屋由您父母,哥哥、嫂子及3个孩子居住,房屋状况良好,住房条件在当地属中等水平。三、关于家庭经济问题。您户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为茶叶(承包茶园300余亩)、核桃、畜牧等产业,年收入50000元左右,经济状况在当地属中上水平。四、关于承包地问题。因您属包产到户后的超生人口,1999年二轮土地承包时,经村组协商,将本小组外迁户李××原承包的0.7亩田、1.1亩地分给您耕种。现您户登记在册田地和山林面积193亩,其中:田4.2亩、地5.1亩、山林183.7亩。如您需要详尽了解安置政策,请与普洱市民政局联系(联系电话:优抚科0879-2828711,安置科0879-2828710)。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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