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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化装收购烤烟 预付100万是办案款还是烟款?

2011-08-29 来源:网易

  11年前,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民警瞿万胜拿着100万元大张旗鼓到马龙县收购烤烟,随后,这100万元被作为预付款存在银行至今,没有兑现给烟农。烟农们认为,当年瞿万胜化装成“烟老板”来收烟,押在银行的100万元是“卖烟款”,而五华分局则认为,这100万元是办案款,随后,马龙县人民政府、马龙县烟草专卖局、省烟草专卖局也被牵扯进来……

  银行押款100万“收烟叶”

  上世纪90年代,宋雨鲜在马龙县王家庄镇上开起了一家小宾馆,由于镇上有很多工厂,又是马龙县至昆明的必经之路,来往于这里的人很多,宋雨鲜的生意一直很红火。但自从2000年,3个自称是昆明来的“烟老板”住进了她的小宾馆后,宋雨鲜的生活被彻底打乱。

  2000年4月16日,虽然还没入夏,但天气却闷热了起来,宋雨鲜刚开门不久,便有3个面生的男子进了她的宾馆,吃吃喝喝后,从他们的谈话中,宋雨鲜得知,几人是到镇上收购烤烟的,而且需要100多吨。

  得知这一消息后,宋雨鲜突然想起,由于王家庄镇的几个村子缺水,烤烟不能及时栽种,收获的时间也就推迟了,错过了烟叶收购站的收购时间,加上那几年烤烟的收益不错,很多村民大量种植烤烟,而合同量相对较少,造成了许多村民都有上一年卖剩下的烤烟,如果能将这些烟叶收集起来卖给烟老板,是笔不错的生意。于是,宋雨鲜和3名男子交谈,并渐渐熟络了起来,其中一名男子自称在镇上的一家工厂工作,而这个厂正是宋雨鲜的丈夫所在的工厂,经过该男子的介绍,宋雨鲜认识了周明亮,周明亮告诉她,他在昆明做烤烟生意,来镇上的目的是想收购100吨烤烟,少了不要,越多越好,价格可以出到9至11元一公斤。想到这,宋雨鲜觉得自己可以将这笔生意拿下,于是和其父亲刘朝兴一起开始张罗了起来。

  为了确保村民能顺利拿到卖烤烟的钱,宋雨鲜称当时与周明亮等人一起到农业银行马龙县支行,确实看到100万的款项(预付款)打到了周明亮的账户上,但是,刘朝兴发现,该账户的户主并不是周明亮,而是一个叫瞿万胜的人。在该银行,双方约定,要取走这笔款项,必须要瞿万胜和刘朝兴的章同时出现才可以,因此,宋雨鲜等人也就没有过多询问瞿万胜和周明亮到底是什么关系。

  回到村里后,刘朝兴和周明亮签订了一份委托收购协议,有了这份协议之后,刘朝兴父女俩开始到处寻找卖方。

  镇上的屠夫袁富林经常到农民家里收购生猪,对农民家里的情况比较了解,因此,他成了宋雨鲜父女两首先物色到的下家之一。

  一般情况下,烟叶收购站收购烤烟的时间是每年的8月1日至9月20日左右,过了这个时间段,农民剩余的烤烟只能堆积在家里,或者来年作为农家肥施到地里。2000年4月26日,宋雨鲜在和袁富林沟通之后,袁富林认为农民家里的烤烟堆着也是堆着,有人来收购是件好事。于是,一周以后,他便回到老家小塘耳坡村收购烤烟。在离马龙县40余公里的小塘耳坡村,记者见到了该村的村长袁富荣,他告诉记者,当年袁富林到村里来收购烤烟,要求村民将烤烟打包成50公斤一担,等着“大老板”周明亮来统一收购。

  据袁富荣介绍,当时,小塘耳坡村共有30余户村民,几乎每家都有剩余的烤烟,在将30多户村民的烤烟都收购了之后,他将自己家剩余的400多公斤烤烟也卖了。然而,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就是自己的这个决定,让他在此事过去十多年以后仍然在村民面前抬不起头来……

  宋雨鲜父女也没有闲着,他们到马龙县马过河镇小车张村物色到了另一个下家,这人名叫李嘉存,是该村的村民。记者见到他时,他满脸愁容,他告诉记者,2000年,他到王家庄镇上赶集,在宋雨鲜开的宾馆内吃饭时,听说有个叫周明亮的“大老板”要收购烤烟,回到村子后,他迅速将这个消息告诉了连同本村在内的小汤姑村、麻玉村、冯家冲村等5个村子的村民。一个多月后,他将收购的50多户村民的3万多公斤烤烟交给了宋雨鲜。而这仅仅是李嘉存厄运的开始。

  运烟半路被查

  李嘉存、袁富林等人将收购到的近100吨的烤烟都汇集到了宋雨鲜事先准备好的地点后,给每户村民开具了一个欠款凭证。由刘朝兴及村民何涛负责跟车押运,双方约定只要将13辆车送到昆明及马龙交界处时,周明亮就将余下的款项付给刘朝兴。2000年5月25日是周明亮派人到村里运烟的时间,“这天夜里,动静那个大,周明亮他们开了13辆集装箱大卡车到村里,来了60多外地人帮忙装车。村民一律不准插手,车牌也被蒙祝”袁富林说。当天凌晨5时左右,浩浩荡荡的车队开进了村子,两个多小时后,100吨烤烟被装上了大卡车。周明亮的手下吩咐其中11辆车从马龙县旧县镇方向走,其余两辆直接上高速公路,周明亮及刘朝兴就跟在上高速公路的两辆车上,当车开到上高速公路的路口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

  然而,没过多久,车辆就被放行了,宋雨鲜回忆,这是由于周明亮下车后与民警进行了交涉,并告诉民警自己也是警察,正在执行任务,“周明亮打了几个电话,给民警看了相关证件,没过多久车辆就被放行了。”宋雨鲜说。

  度过这个关卡,刘朝兴等人随车一直到了马龙县和昆明的交界处,“到那之后,我爹看见一辆警车早已等在那。从车上下来三个穿着警服的人,将我爹及何涛带上了警车,一路押到了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宋雨鲜说。而周明亮则从此失去了联系。

  针对烤烟半路被查获及涉案烤烟去向的问题。在今年7月8日,马龙县人民政府起诉马龙县烟草专卖局的一份诉状中称:“2000年5月25日凌晨,瞿万胜、刘朝兴等人拉运收购的烟叶时,被接到举报的马龙县公安局和烟草专卖局查获,接到云南省烟草专卖局相关电话通知后被放行,该批烟叶当天被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扣押。”

  “烟老板”其实是警察?

  刘朝兴被抓后,宋雨鲜接到自称是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民警打来电话,要求她将刘朝兴的印章送到该局。宋雨鲜表示,刘朝兴的印章只有本人才找得到,于是,刘朝兴被“关押”了56个小时之后被释放,但必须在3天内将印章送到该局,但刘朝兴回到家后一直没有交出自己的印章。

  就刘朝兴“被关押”的事,在马龙县政府诉该县烟草专卖局的诉状中是这样描述的:“涉案烤烟被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扣押,并于5月26日至27日对刘朝兴留置盘问。因证据不足6月20日撤销案件。6月25日该分局将案件移交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处理。”

  2005年5月29日,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发出一份证明,证明该大队于2000年5月24日因办理案件需要,从昆明市城市合作银行通过转账的方式,转到农业银行马龙县支行人民币100万元,并开具了存折一本,户名为瞿万胜,证明称刘朝兴印鉴遗失。

  在2008年4月3日,昆明市公安局法制处控申科就本案给出的答复中称“本案中涉及非法经营烟叶案,系省公安厅烟草侦查处和省烟草专卖局经办,五华分局刑侦大队民警瞿万胜是在省公安厅烟草侦查处、省烟草专卖局的领导下并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指令参与侦办此案的,涉案烟叶由省烟草专卖局进行处理。”

  “刘朝兴,为了了解涉嫌违法经营烤烟一事,请于2000年7月26日13时,到云南省烟草专卖局接受询问。”在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在2000年7月20日给刘朝兴的询问通知上如是叙述。

  100万是办案款还是烟款?

  收烟时自称是周明亮?银行押100万“收烟款”的人却是瞿万胜,烟被查到,为何又是在短短的几分钟后被放行,烟农疑惑不解。

  被释放之后的刘朝兴等人迅速到农业银行马龙县支行查看100万的预付款是否还在银行,得到确切的答复后,村民们松了一口气。

  直到2000年6月,寻找瞿万胜未果的刘朝兴及部分村民来到五华分局,然而,得到的答复却是“此人早被开除了。”也就是这时,村民们得知,周明亮事实上便是瞿万胜。

  2000年10月20日,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在出具的关于刘朝兴等人的行政处罚申辩意见书中称,“2000年5月25日,刘朝兴等人在马龙县马过河和王家庄两地未经当地烟草部门授权,擅自收购烟叶1707包,违反了我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依法对涉案烟叶进行没收。”

  在警方看来,涉案的100万元是办案款,而烟农们则认为是他们的卖烟款。

  2008年6月30日,228户近366名烟农联名将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告上法庭,请求确认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瞿万胜“冒充烟商”设置圈套,诱骗广大烟农向其交售计划外初烤烟2226担,烟运走后又不兑现烟款的行为系滥用职权;请求判令云南省烟草专卖局赔偿烟农售烟款100多万元,及8年来的利息;瞿万胜当庭交出印章及存折,由刘朝兴和瞿万胜到银行将100万元取出,还给烟农。

  此案昆明中院作出行政裁定书,法院认为,起诉人366名公民提起行政诉讼,但未提交起诉人签字的起诉材料,其诉讼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就此也未提交其具备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资格的证明,对起诉人的真实意思法院不能确认,故因起诉材料不具备形式要件,不符合案件的受理条件,不予受理。案件被上诉到云南省高院,二审法院维持了原裁定结果。

  马龙县政府状告烟草专卖局

  正当事情无任何进展时,今年7月8日,马龙县人民政府一纸诉状将马龙县烟草专卖局告上法庭,请求马龙县烟草专卖局偿还原告的100万元及3万元的利息。

  诉状中称,2000年5月中旬,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民警瞿万胜接受工作安排到马龙县王家庄镇找刘朝兴洽谈收购烟叶的事宜,双方谈定收购意向后,瞿万胜带省烟草公司职员施勇(化名施振林的“烟老板”)与刘朝兴于2000年5月18日签订了《承交协议》。此后,刘朝兴组织向228户烟农收购烟叶2226担。5月17日该局刑侦大队未经分局领导批准就对刘朝兴以非法经营烟叶立案。

  5月19日,云南省烟草专卖局以办案需要借款为由,向云南省烟草公司借了100万元存到瞿万胜账户,当日被瞿万胜转入中国人民银行马龙县支行,同年5月23日,又被其转到中国农业银行马龙县支行瞿万胜的账户上。随后,为了确保村民能顺利拿到钱,刘朝兴提出和瞿万胜与银行约定,该账户100万元必须有刘朝兴和瞿万胜二人的印鉴同时出示才能取款,缺一不可。

  6天后,瞿万胜以刘朝兴印鉴遗失向马龙县农行作出申请,要求取出100万元款项,5月29日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刑侦大队出具证明,证明刘朝兴印鉴遗失,并以办案为由要求将这100万元转到瞿万胜的账户上,在烟农的制止下,涉案款尚未被转走,同年11月10日到2002年5月,马龙县检察院分三次将涉案款冻结。

  2002年6月,马龙县检察院将省烟草专卖局返回的烟叶处理款和县烟草专卖局拨付的补偿款共34万元兑付给烟农,由于100万元的预付款来自省烟草专卖局,银行又将这笔钱冻结,因此,2003年马龙县烟草专卖局向马龙县人民政府借了100万元返还给省烟草专卖局。

  马龙县政府认为,无论省烟草部门借转给瞿万胜的100万元是办案需要还是作为烟叶收购的预付款(并未支出),瞿万胜、刘朝兴应予返还。县政府为防止事态恶化,决定借款100万元给县烟草专卖局还给省烟草专卖局。因此,省烟草专卖局划转到瞿万胜账户上的100万元及利息是省烟草专卖局的,应由瞿万胜返还。随后,县烟草专卖局代为偿还了100万元给省烟草专卖局,瞿万胜账户上的100万元为县烟草专卖局所有,县烟草专卖局代偿的100万元是向县人民政府借的,则瞿万胜账户上的100万元及利息应该用于清偿县人民政府的借款。马龙县政府认为,该款项应确定为其所有。

  烟农质疑重重

  如今政府部门认为存在中国农业银行马龙县支行的100万元是办案款,而烟农的13车烤烟究竟被送到了何处?

  烟农们认为,瞿万胜既然是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的民警,为什么参与收购烟叶?如果真是办案,那为何选择普通老百姓?如今瞿万胜在哪?烟农们认为,正如马龙县人民政府在诉状中所称的:“5月17日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刑侦大队未经分局领导批准就对刘朝兴以非法经营烟叶立案,双方谈定收购意向后,刘朝兴组织收烟。”既然刘朝兴涉嫌非法经营烟叶被立案侦查,为何还要与公安民警“联合收烟”,烟农们质疑相关部门在“钓鱼执法”。

  对于印章,五华刑侦大队出具证明,证明刘朝兴的印章丢失,要求转账。

  然而,刘朝兴的女儿宋雨鲜却说,父亲在临终前将印章及银行印鉴卡都交给了她。

  马龙县人民政府起诉县烟草专卖局一案将于本月底开庭。如今,马龙县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鉴于瞿万胜、宋雨鲜二人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他们被追加为第三人出庭。

  而马龙县烟草专卖局凭什么要替瞿万胜返还涉案的100万元?而县政府又为何要借100万元给县烟草专卖局?村民一直在质疑。

  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进行了调查。就涉案的款项至今是否仍存在马龙县农行,该银行的行长郭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银行的相关规定,储户的相关信息不便对外透露。

  


  就涉案款是烟款还是办案款?该银行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说,他们只认存钱,对于所存钱的用途银行方面管不了。

  随后,记者来到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试图找瞿万胜本人了解当时的情况,该局负责新闻宣传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年的情况他也不清楚,可以确认的是瞿万胜确实还在该局工作。

  至于为何要马龙县烟草专卖局来替瞿万胜返还涉案的100万元?记者来到马龙县烟草专卖局却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在该局办公室一名负责人称,他才来也不清楚为什么要马龙县烟草专卖局来返还这笔钱,记者请办公室的这名负责人联系县烟草专卖局的相关分管领导,该办公室的负责人表示,领导也是刚来的不清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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