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内容
吉林省未出台高温津贴标准 高温工作中暑可申请工伤
2011-07-06 来源:人民网
昨日,我省最高气温达到35℃。许多人面临着高温作业的“烤”验。记者了解到,面对如此炎热的天气,很多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劳动者,都没有领过高温津贴的福利。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目前,我省没有制定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但是,在高温、高湿场所因工作原因引起中暑,并经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很多人没拿过高温津贴
记者昨日采访了20多位来自不同岗位的劳动者,他们都表示没有拿过高温津贴。“每年到夏天最热的时候,企业会提供一些西瓜等解暑的东西,但是从来没给过津贴。”在一家建筑企业工作的赵先生说。农民工老刘说:“我们给老板干活,在工地打工已经10多年了,从没听说有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从来没享受过。”王先生在一家小型工厂上班,他工作的车间很热,没有风扇、空调等降温设备,到了伏天,工人们都热得难受。“我来长春做保安3年了,从没有听说有高温津贴这回事,有这方面规定吗?”在一小区做保安的小李问。“没听说过高温津贴,天气热了单位给发过解暑的饮料。”清洁工孙女士说。
相关法规比较陈旧
据了解,目前我国惟一一部劳动者高温作业可参照的法规是1960年7月1日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其中只规定了防暑降温工作的基本原则、技术措施、保健措施和组织措施,针对的也只是冶金等特殊高温作业的行业。
2007年,卫生部、国家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等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应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对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体检。
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并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的员工,应调离高温、高湿作业岗位。暂不能调动岗位的,应在高温、高湿天气对其加强预防中暑保护措施。
高温津贴没有统一标准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没有统一标准。对于不给职工发高温津贴的企业,国家并没有制定相关罚则。所以,目前,在很多地区,发多少津贴只能靠企业的“自觉”。
全国多地设立高温津贴
针对高温天气,全国很多地区都已经设立了高温津贴,而且发放标准也在逐年提高。据了解,2010年,北京市调整了高温津贴标准。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近日,上海市出台了高温津贴新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
我省未出台相关标准
我省高温津贴该发多少?有没有标准?针对此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目前,我省还没有出台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据省人社厅工资处的工作人员介绍,在高温、高湿场所因工作原因引起中暑,并经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据了解,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一线职工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一旦中暑,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由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中暑职工可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
很多人没拿过高温津贴
记者昨日采访了20多位来自不同岗位的劳动者,他们都表示没有拿过高温津贴。“每年到夏天最热的时候,企业会提供一些西瓜等解暑的东西,但是从来没给过津贴。”在一家建筑企业工作的赵先生说。农民工老刘说:“我们给老板干活,在工地打工已经10多年了,从没听说有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从来没享受过。”王先生在一家小型工厂上班,他工作的车间很热,没有风扇、空调等降温设备,到了伏天,工人们都热得难受。“我来长春做保安3年了,从没有听说有高温津贴这回事,有这方面规定吗?”在一小区做保安的小李问。“没听说过高温津贴,天气热了单位给发过解暑的饮料。”清洁工孙女士说。
相关法规比较陈旧
据了解,目前我国惟一一部劳动者高温作业可参照的法规是1960年7月1日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其中只规定了防暑降温工作的基本原则、技术措施、保健措施和组织措施,针对的也只是冶金等特殊高温作业的行业。
2007年,卫生部、国家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等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应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对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体检。
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并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的员工,应调离高温、高湿作业岗位。暂不能调动岗位的,应在高温、高湿天气对其加强预防中暑保护措施。
高温津贴没有统一标准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没有统一标准。对于不给职工发高温津贴的企业,国家并没有制定相关罚则。所以,目前,在很多地区,发多少津贴只能靠企业的“自觉”。
全国多地设立高温津贴
针对高温天气,全国很多地区都已经设立了高温津贴,而且发放标准也在逐年提高。据了解,2010年,北京市调整了高温津贴标准。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近日,上海市出台了高温津贴新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
我省未出台相关标准
我省高温津贴该发多少?有没有标准?针对此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目前,我省还没有出台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据省人社厅工资处的工作人员介绍,在高温、高湿场所因工作原因引起中暑,并经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据了解,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一线职工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一旦中暑,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由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中暑职工可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
今天(11/23日星期六) | 明天(11/24日星期日) | 后天(11/25日星期一) | 第四天(11/26日星期二) | 第五天(11/27日星期三) |
低温3℃ | 低温-1℃~高温7℃ | 低温-12℃~高温-1℃ | 低温-11℃~高温-7℃ | 低温-9℃~高温-6℃ |
转多云 <3级 |
小雨转暴雪 <3级 |
中雪转多云 3-4级 |
小雪 <3级 |
小雪 3-4级转<3级 |
吉林天气资讯
热门城市天气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