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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省长鹿心社集中回复18条网友留言
2012-11-30 来源:中国日报网
(记者王甲)29日,江西省各地集中对网友给省长鹿心社的18条留言做出答复,内容涉及社会保险、城市建设、环境污染以及退伍安置等问题。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吉安市遂川县西溪乡长源村村干部腐败等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人民网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王甲)29日,江西省各地集中对网友给省长鹿心社的18条留言做出答复,内容涉及社会保险、城市建设、环境污染以及退伍安置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在很久以前贡江养育着两岸千千万万的人民,现在淘金者来到了贡江,在贡江这条河的中央开始淘金,河的中央逐渐开始出现了‘小岛”,由于此岛屿的形成,水势向两岸散开,水势之凶猛可想而知,现在的贡江在就好像是只猛虎,凶猛.残忍的吞噬着两岸人民的领土,威胁着两岸人民的生命。
两岸居民都在等待省长大人的援助,期待着省长大人给我们温暖。我们已经感受不到赣州市市长的温暖,在一年以前有很多居民已经向市长大人反应了这个情况,却始终没有答复,只是到河边看了一下而已。看一下能解决什么事情吗?
于都县罗江乡上溪村小溪口人民欢迎同时也期待省长大人的到来,当然不是期望市长大人看看就走,全民需要省长,以及党中央带领着抵抗水害.....
答复意见:
网民:你好!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赣州市于都县罗江乡存在非法淘金现象,造成贡江水害的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据查,2012年7月以前确实存在因非法淘金导致贡江河道遭砂石阻塞的情况。为清理河道非法淘金行为,于都县自2012年8月10日起,专门组织矿管、水利、国土、海事、环保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开展了全县河道非法淘金整治活动,对全县非法淘金行为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当事人签定保证书,承诺不进行非法淘金活动,现暂未发生利用船舶非法淘金现象。目前仍有部分船舶滞留在贡江河道,主要是因天气干旱、河道水位不够、船舶无法靠岸等原因所致,未发现有滞留的船舶进行非法淘金作业。我们已责成于都县继续加大整治力度,确保良好的矿业开发秩序,保护好河道生态环境。
【网民留言】
我是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灵溪镇胜利村村民连同请求帮忙,我村村民仅有农田每人不足0.3亩。近日,村干部连同镇政府党委人员,不间断要征用这片农田(包括其它集体山林)。因为不同意签署农田买卖,官方使用强硬的语言对我们进行威胁、逼迫致使我们日夜不得安宁,从事各种收益性活动受到极大影响。我们要保住这些农田,是因为要靠种庄稼养家糊口,在农村农田是农民生活的唯一来源,失去农田对于农民来说意味着什么?但这些干部扬言要强行征用。我们出身农民,没有靠山,没有其它收入,“民以食为天”,失去耕地,就意味着断炊长远,依赖什么生存?为了保障国家各项建设项目能顺利实施和减少征地引起的各种矛盾,发生强征地引起自残等命案,相信谁也不想要这样的结果!我们对国家目前的土地政策略知部分,认为强行征用我们的农田不合法。希望青天大老爷帮帮我们。
答复意见:
网民:你好!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上饶市信州区灵溪镇胜利村舒家后山土地被征用,失地农民生活无法保障等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国家重点工程杭州至长沙、合肥至福州两条高铁在上饶市信州区灵溪镇辖区建设,为妥善解决高铁拆迁安置房及上饶城东片区重点工程拆迁安置房建设,2011年,信州区逐级向国土部门申请审批办理征地手续。2012年3月,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将上饶市信州区灵溪镇松山村、淤里村、胜利村、张家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12.550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村集体未利用地0.9275公顷,其中就包含了灵溪镇胜利村舒家组山林地140亩。
2012年5月以来,灵溪镇政府成立工作组开展征地工作,先后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村小组长会议,宣传征地政策、公布征地价格。目前,共60户同意(占总征地农户的60%)并在《征地通知书》同意栏上签名,对存在异议的村民,镇、村干部再次就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解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2011年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0〕126号)文件规定,上饶市信州区灵溪镇胜利村舒家区域的集体农用地水田标准为36790元/亩,依据文件关于“林地及其它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修正系数不低于0.35”计算,林地征地补偿标准12877元/亩,符合政策规定。信州区政府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补偿标准,确保补偿资金及时到位。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没有后顾之忧,所有被征村民均可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险费用当地政府和村民各负担50%。
目前,由于村民仍未全部签约,该征地项目已暂时搁置。我们已责成信州区政府,如项目重新启动,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所有被征土地农民意愿,制定有保障的征地补偿协议,并确保农民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
【网民留言】
鹿省长好!我是一名老师,想给母亲参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我们县医保局工作人员说户口上没有参加医保的每个人都要缴1440元,怎么这么多!想请问一下医保政策是这样规定的吗?
答复意见:
网民:你好!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上饶市弋阳县参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过高等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府字〔2009〕151号)规定:“城镇居民自参保领取医疗保险卡次日起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中途参保、中断参保的应自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起,按照本年度筹资标准全额补缴应保年限的参保费用,且不享受补缴年度的财政补助。”
根据规定,你今年8月份为母亲办理参保,属中途参保,应自2009年元月1日(上饶市正式启动时间)起补缴,包括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部分。补缴标准为:财政补助部分240/年,个人缴费部分120元/年,4年合计需补缴1440元。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我是上饶市上饶县茶亭乡前坊村的一名毕业大学生,之前我有打过上饶市长热线和上饶县长热线,均未给过我一个答复,也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事情是这样的。在我们村有一个无营业执照的砖厂,烟囱长度非常短,地理位置处于上风口,这样就导致烧砖的灰全部都吹到处于下风口的村子,导致我们的水源受到污染,旁边的树都被熏黄,而且砖厂的老板肆意的挖掘树木用于燃烧。更加让人难以忍受的是砖厂老板还雇用老人在夏天的高温下烧砖,克扣工钱。在我们村,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留下的都是老人小孩,一点维权意识都没有,所以得过且过。但是试想下,当我们这些外出的人回到家看到了污染的人,污染的树,污染的山是怎么样的心情。原本是个风好山好的地方就这样毁于一个砖厂,我们是怎样的心痛。在我们上饶,这样无执照的私人砖厂还有很多很多,都是以污染环境为代价的牟利,一直处于无人监管的空白。现如今都提倡环境友好型社会,希望领导对于人们的生命给予重视,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你好!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上饶市上饶县茶亭乡前坊村砖厂污染环境的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前坊村砖厂位于上饶县茶亭镇前坊村和铅山县鹅湖镇石溪盘龙山自然村结合部,砖厂有三个业主,于2009年5月开工建设,同年10月建成投产。该厂主要生产设备有1台制砖机,1台供土箱、1座10门砖窑,使用煤炭作燃料,产生的烟尘经一座10米高的烟囱外排,其他相关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均未建设。该项目没有办理环保行政审批手续,也未办理工商、税务等相关证照。
该机砖厂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上饶县环保局于2012年8月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9月又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其立即关停并处以5万元罚款。我们将督促市、县环保部门加强监管,确保行政处罚执行到位。
【网民留言】
鹿省长:我们是宜春市袁州区楠木乡槐溪。河溪,石壁上.山田几个村的村民。楠木乡是个离市区较远的山区乡镇。而槐溪村除山田村离楠木乡政府进点。其余的村到楠木乡都有16公里以上。在没有校车没有公交车通往的情况下。上学到成学子上学安全隐患。教育部近日也下文件保留农村学校。请鹿省长派人调查事情。
答复意见:
网民:你好!你在人民网留言建议保留宜春市袁州区楠木二中的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楠木乡位于袁州区西北部,人口仅1.7万余人,由于历史原因楠木乡原有楠木中学、楠木二中2所初中。楠木中学位于楠木乡政府所在地,校园面积18.5亩,校舍面积6199平方米,学校教学、生活设施设备较齐全,现有初中生424人,教师34人。楠木二中利用原共大校产设立,设施设备简陋,没有围墙,主要承接山田、荷溪、槐溪、石壁上、南源头等村的学生就读初中,未撤并前学生不足200人,由于地理位置偏远,条件艰苦,教师难以配齐,学科难以开全。
2011年,楠木乡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为该乡人口少,举办两所初中存在教学资源分散、成班率不高、投入难集中、条件难改善、师资难配齐、学科难开全、质量难提高等问题,决定将楠木二中整体并入楠木中学,原楠木二中校园及校产用于槐溪、石壁上、南源头、山田、荷溪小学4―6年级集中办学,1―3年级改为教学点。
为解决合并后学生的住宿、交通等实际困难,当地政府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已争取中央240万元专项资金在楠木中学新建学生宿舍和食堂,今年内将启动建设,2013年投入使用;二是考虑学生往返学校交通问题,楠木乡政府已与公交公司商定,逢周五和周日增加楠木至槐溪往返班车;三是加大对贫困学生资助力度,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
人民网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王甲)29日,江西省各地集中对网友给省长鹿心社的18条留言做出答复,内容涉及社会保险、城市建设、环境污染以及退伍安置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在很久以前贡江养育着两岸千千万万的人民,现在淘金者来到了贡江,在贡江这条河的中央开始淘金,河的中央逐渐开始出现了‘小岛”,由于此岛屿的形成,水势向两岸散开,水势之凶猛可想而知,现在的贡江在就好像是只猛虎,凶猛.残忍的吞噬着两岸人民的领土,威胁着两岸人民的生命。
两岸居民都在等待省长大人的援助,期待着省长大人给我们温暖。我们已经感受不到赣州市市长的温暖,在一年以前有很多居民已经向市长大人反应了这个情况,却始终没有答复,只是到河边看了一下而已。看一下能解决什么事情吗?
于都县罗江乡上溪村小溪口人民欢迎同时也期待省长大人的到来,当然不是期望市长大人看看就走,全民需要省长,以及党中央带领着抵抗水害.....
答复意见:
网民:你好!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赣州市于都县罗江乡存在非法淘金现象,造成贡江水害的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据查,2012年7月以前确实存在因非法淘金导致贡江河道遭砂石阻塞的情况。为清理河道非法淘金行为,于都县自2012年8月10日起,专门组织矿管、水利、国土、海事、环保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开展了全县河道非法淘金整治活动,对全县非法淘金行为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当事人签定保证书,承诺不进行非法淘金活动,现暂未发生利用船舶非法淘金现象。目前仍有部分船舶滞留在贡江河道,主要是因天气干旱、河道水位不够、船舶无法靠岸等原因所致,未发现有滞留的船舶进行非法淘金作业。我们已责成于都县继续加大整治力度,确保良好的矿业开发秩序,保护好河道生态环境。
【网民留言】
我是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灵溪镇胜利村村民连同请求帮忙,我村村民仅有农田每人不足0.3亩。近日,村干部连同镇政府党委人员,不间断要征用这片农田(包括其它集体山林)。因为不同意签署农田买卖,官方使用强硬的语言对我们进行威胁、逼迫致使我们日夜不得安宁,从事各种收益性活动受到极大影响。我们要保住这些农田,是因为要靠种庄稼养家糊口,在农村农田是农民生活的唯一来源,失去农田对于农民来说意味着什么?但这些干部扬言要强行征用。我们出身农民,没有靠山,没有其它收入,“民以食为天”,失去耕地,就意味着断炊长远,依赖什么生存?为了保障国家各项建设项目能顺利实施和减少征地引起的各种矛盾,发生强征地引起自残等命案,相信谁也不想要这样的结果!我们对国家目前的土地政策略知部分,认为强行征用我们的农田不合法。希望青天大老爷帮帮我们。
答复意见:
网民:你好!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上饶市信州区灵溪镇胜利村舒家后山土地被征用,失地农民生活无法保障等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国家重点工程杭州至长沙、合肥至福州两条高铁在上饶市信州区灵溪镇辖区建设,为妥善解决高铁拆迁安置房及上饶城东片区重点工程拆迁安置房建设,2011年,信州区逐级向国土部门申请审批办理征地手续。2012年3月,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将上饶市信州区灵溪镇松山村、淤里村、胜利村、张家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12.550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村集体未利用地0.9275公顷,其中就包含了灵溪镇胜利村舒家组山林地140亩。
2012年5月以来,灵溪镇政府成立工作组开展征地工作,先后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村小组长会议,宣传征地政策、公布征地价格。目前,共60户同意(占总征地农户的60%)并在《征地通知书》同意栏上签名,对存在异议的村民,镇、村干部再次就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解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2011年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0〕126号)文件规定,上饶市信州区灵溪镇胜利村舒家区域的集体农用地水田标准为36790元/亩,依据文件关于“林地及其它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修正系数不低于0.35”计算,林地征地补偿标准12877元/亩,符合政策规定。信州区政府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补偿标准,确保补偿资金及时到位。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没有后顾之忧,所有被征村民均可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险费用当地政府和村民各负担50%。
目前,由于村民仍未全部签约,该征地项目已暂时搁置。我们已责成信州区政府,如项目重新启动,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所有被征土地农民意愿,制定有保障的征地补偿协议,并确保农民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
【网民留言】
鹿省长好!我是一名老师,想给母亲参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我们县医保局工作人员说户口上没有参加医保的每个人都要缴1440元,怎么这么多!想请问一下医保政策是这样规定的吗?
答复意见:
网民:你好!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上饶市弋阳县参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过高等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府字〔2009〕151号)规定:“城镇居民自参保领取医疗保险卡次日起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中途参保、中断参保的应自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起,按照本年度筹资标准全额补缴应保年限的参保费用,且不享受补缴年度的财政补助。”
根据规定,你今年8月份为母亲办理参保,属中途参保,应自2009年元月1日(上饶市正式启动时间)起补缴,包括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部分。补缴标准为:财政补助部分240/年,个人缴费部分120元/年,4年合计需补缴1440元。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我是上饶市上饶县茶亭乡前坊村的一名毕业大学生,之前我有打过上饶市长热线和上饶县长热线,均未给过我一个答复,也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事情是这样的。在我们村有一个无营业执照的砖厂,烟囱长度非常短,地理位置处于上风口,这样就导致烧砖的灰全部都吹到处于下风口的村子,导致我们的水源受到污染,旁边的树都被熏黄,而且砖厂的老板肆意的挖掘树木用于燃烧。更加让人难以忍受的是砖厂老板还雇用老人在夏天的高温下烧砖,克扣工钱。在我们村,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留下的都是老人小孩,一点维权意识都没有,所以得过且过。但是试想下,当我们这些外出的人回到家看到了污染的人,污染的树,污染的山是怎么样的心情。原本是个风好山好的地方就这样毁于一个砖厂,我们是怎样的心痛。在我们上饶,这样无执照的私人砖厂还有很多很多,都是以污染环境为代价的牟利,一直处于无人监管的空白。现如今都提倡环境友好型社会,希望领导对于人们的生命给予重视,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你好!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上饶市上饶县茶亭乡前坊村砖厂污染环境的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前坊村砖厂位于上饶县茶亭镇前坊村和铅山县鹅湖镇石溪盘龙山自然村结合部,砖厂有三个业主,于2009年5月开工建设,同年10月建成投产。该厂主要生产设备有1台制砖机,1台供土箱、1座10门砖窑,使用煤炭作燃料,产生的烟尘经一座10米高的烟囱外排,其他相关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均未建设。该项目没有办理环保行政审批手续,也未办理工商、税务等相关证照。
该机砖厂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上饶县环保局于2012年8月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9月又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其立即关停并处以5万元罚款。我们将督促市、县环保部门加强监管,确保行政处罚执行到位。
【网民留言】
鹿省长:我们是宜春市袁州区楠木乡槐溪。河溪,石壁上.山田几个村的村民。楠木乡是个离市区较远的山区乡镇。而槐溪村除山田村离楠木乡政府进点。其余的村到楠木乡都有16公里以上。在没有校车没有公交车通往的情况下。上学到成学子上学安全隐患。教育部近日也下文件保留农村学校。请鹿省长派人调查事情。
答复意见:
网民:你好!你在人民网留言建议保留宜春市袁州区楠木二中的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楠木乡位于袁州区西北部,人口仅1.7万余人,由于历史原因楠木乡原有楠木中学、楠木二中2所初中。楠木中学位于楠木乡政府所在地,校园面积18.5亩,校舍面积6199平方米,学校教学、生活设施设备较齐全,现有初中生424人,教师34人。楠木二中利用原共大校产设立,设施设备简陋,没有围墙,主要承接山田、荷溪、槐溪、石壁上、南源头等村的学生就读初中,未撤并前学生不足200人,由于地理位置偏远,条件艰苦,教师难以配齐,学科难以开全。
2011年,楠木乡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为该乡人口少,举办两所初中存在教学资源分散、成班率不高、投入难集中、条件难改善、师资难配齐、学科难开全、质量难提高等问题,决定将楠木二中整体并入楠木中学,原楠木二中校园及校产用于槐溪、石壁上、南源头、山田、荷溪小学4―6年级集中办学,1―3年级改为教学点。
为解决合并后学生的住宿、交通等实际困难,当地政府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已争取中央240万元专项资金在楠木中学新建学生宿舍和食堂,今年内将启动建设,2013年投入使用;二是考虑学生往返学校交通问题,楠木乡政府已与公交公司商定,逢周五和周日增加楠木至槐溪往返班车;三是加大对贫困学生资助力度,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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