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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河南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2011-08-17 来源:网易
哈密~河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受国家电网公司委托,哈密~河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南电力设计院合作开展,目前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完成,现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向公众公告如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哈密~河南±800KV直流输电工程包括新建送端±800KV哈密换流站(含接地极和接地极线路,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境内)、新建受端±800KV郑州换流站(含接地极和接地极线路,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境内)、新建哈密~河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以工程设计分界点分为“哈密-嘉峪关段”、“嘉峪关-庆阳段”、“庆阳-郑州段”,途径新疆、甘肃、宁夏、陕西、山西、河南等省级行政区)。
本工程在甘肃省境内只涉及直流线路,路径全长约1400Km。其中:“哈密-嘉峪关段”在甘肃境内经过酒泉市(敦煌市、瓜州县、玉门市、金塔县、肃州区)和嘉峪关市,该段环评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嘉峪关-庆阳段”在甘肃境内经过张掖市(高台县、临泽县、甘州区、山丹县)、金昌市(永昌县)、武威市(民勤县、凉州区、古浪县)及白银市(景泰县、靖远县),该段环评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负责;“庆阳-郑州段”在甘肃境内经过庆阳市(环县、华池县、合水县),该段环评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负责。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电磁环境影响
本段线路工程的电磁环境影响主要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主要污染因子为合成场强、直流磁感应强度和无线电干扰。
2.声环境影响
本段线路工程运行期的噪声主要由高压线路电晕放电产生,将通过尽量提高线路导线、绝缘子及其他金具的加工工艺水平来减少尖端放电引起的噪声影响。
3.施工期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扬尘、噪声和施工废水等可能对周围环境有短期影响。
4.生态环境
本工程建设可能会改变项目所在地部分土地的土地利用性质,破坏部分自然植被。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本工程输电线路将尽量避让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居民区、城市规划区、森林公园、重要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目标。
(2)按照有关设计规程要求、环保要求等控制线路导线净高,保证附近建筑物或被跨越物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3)施工期采取有效的环保、水保措施减小环境影响,保护生态环境。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合成场强环境影响
在邻近居民住房时,将采取抬高线路或拆迁的措施,保证民房处合成场强最大值小于25KV/m,且80%测量值不超过15KV/m,满足评价标准限值要求。
2.直流磁感应强度环境影响
在临近居民住房时,线路产生的直流磁感应强度满足评价标准10mT的限值要求。
3.无线电干扰影响
根据理论计算结果,在好天气条件下,本工程线路在边导线投影外20m距离处,频率为0.5MHz的无线电干扰值均能满足55dB(V/m)标准限值。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与本工程利益相关的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
要查询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登录httP://www.nwePdi.com/工程信息公告/哈密~河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期限为即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
.范围
本工程输电线路附近2Km范围内(重点为50m范围内)的民众、有关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预期;
(3)公众对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建设项目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参与专项调查表、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实名、书面反馈意见,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国家电网公司(负责部门:建设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邮编:100031传真:010-66598295
2.评价单位
(1)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22号
邮编:710075
联系人:马学礼
传真:029-88358935
E-mail:maxue1i@nwePdi.com
(2)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哈密~河南±800KV直流输电工程包括新建送端±800KV哈密换流站(含接地极和接地极线路,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境内)、新建受端±800KV郑州换流站(含接地极和接地极线路,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境内)、新建哈密~河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以工程设计分界点分为“哈密-嘉峪关段”、“嘉峪关-庆阳段”、“庆阳-郑州段”,途径新疆、甘肃、宁夏、陕西、山西、河南等省级行政区)。
本工程在甘肃省境内只涉及直流线路,路径全长约1400Km。其中:“哈密-嘉峪关段”在甘肃境内经过酒泉市(敦煌市、瓜州县、玉门市、金塔县、肃州区)和嘉峪关市,该段环评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嘉峪关-庆阳段”在甘肃境内经过张掖市(高台县、临泽县、甘州区、山丹县)、金昌市(永昌县)、武威市(民勤县、凉州区、古浪县)及白银市(景泰县、靖远县),该段环评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负责;“庆阳-郑州段”在甘肃境内经过庆阳市(环县、华池县、合水县),该段环评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负责。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电磁环境影响
本段线路工程的电磁环境影响主要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主要污染因子为合成场强、直流磁感应强度和无线电干扰。
2.声环境影响
本段线路工程运行期的噪声主要由高压线路电晕放电产生,将通过尽量提高线路导线、绝缘子及其他金具的加工工艺水平来减少尖端放电引起的噪声影响。
3.施工期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扬尘、噪声和施工废水等可能对周围环境有短期影响。
4.生态环境
本工程建设可能会改变项目所在地部分土地的土地利用性质,破坏部分自然植被。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本工程输电线路将尽量避让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居民区、城市规划区、森林公园、重要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目标。
(2)按照有关设计规程要求、环保要求等控制线路导线净高,保证附近建筑物或被跨越物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3)施工期采取有效的环保、水保措施减小环境影响,保护生态环境。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合成场强环境影响
在邻近居民住房时,将采取抬高线路或拆迁的措施,保证民房处合成场强最大值小于25KV/m,且80%测量值不超过15KV/m,满足评价标准限值要求。
2.直流磁感应强度环境影响
在临近居民住房时,线路产生的直流磁感应强度满足评价标准10mT的限值要求。
3.无线电干扰影响
根据理论计算结果,在好天气条件下,本工程线路在边导线投影外20m距离处,频率为0.5MHz的无线电干扰值均能满足55dB(V/m)标准限值。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与本工程利益相关的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
要查询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登录httP://www.nwePdi.com/工程信息公告/哈密~河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期限为即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
.范围
本工程输电线路附近2Km范围内(重点为50m范围内)的民众、有关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预期;
(3)公众对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建设项目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参与专项调查表、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实名、书面反馈意见,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国家电网公司(负责部门:建设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邮编:100031传真:010-66598295
2.评价单位
(1)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22号
邮编:710075
联系人:马学礼
传真:029-88358935
E-mail:maxue1i@nwePdi.com
(2)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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