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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责任险在新疆亮相 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巴州及哈密先行试点
2013-04-11 来源:新浪网
亚心网讯(记者遥远)近日,一种“转嫁”重污染企业风险、向污染事故受害者赔偿的新险种——环境污染责任险正式在新疆试点启动,记者4月10日从惟一承保该险种的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了解到,已有15家企业有投保意向。
“环境污染责任险目前的理赔范畴不包括生态污染造成的损失。”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责任保险事业部总经理助理范红说,像大家现在高度关注的雾霾天气、长江漂死猪、“红豆水”等生态事件,由于损失没法用货币具体衡量和补偿,目前不在环境污染责任险保障范围内。
那么,如果发生了企业污染环境事件,受害者的哪些损失可以得到理赔呢?以全国首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案——株洲昊华公司氯化氢气体泄漏污染村民菜田为例,范红解释说,该案中,菜田里菜的损失、菜田清污费及村民吸入有毒气体出现不适症状的治疗费等能核算出来的费用,都在保险公司环境污染责任险的理赔范围内。
新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又称绿色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投保后,如果企业因污染行为对环境造成损害,应承担的受害者人身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清污费用等赔偿责任、诉讼费用等,将由保险公司承担。目前,每次环境污染事故责任限额及累计赔偿限额共设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6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6档,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
利用保险工具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有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4月8日,自治区环保厅、中国保监会新疆监管局联合下发通知,在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巴州及哈密地区启动新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将持续1年左右,今年6月底前,试点地区试点企业名单将统一确定并发布。据悉,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等是环境污染责任险的重点目标。
“环境污染责任险目前的理赔范畴不包括生态污染造成的损失。”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责任保险事业部总经理助理范红说,像大家现在高度关注的雾霾天气、长江漂死猪、“红豆水”等生态事件,由于损失没法用货币具体衡量和补偿,目前不在环境污染责任险保障范围内。
那么,如果发生了企业污染环境事件,受害者的哪些损失可以得到理赔呢?以全国首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案——株洲昊华公司氯化氢气体泄漏污染村民菜田为例,范红解释说,该案中,菜田里菜的损失、菜田清污费及村民吸入有毒气体出现不适症状的治疗费等能核算出来的费用,都在保险公司环境污染责任险的理赔范围内。
新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又称绿色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投保后,如果企业因污染行为对环境造成损害,应承担的受害者人身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清污费用等赔偿责任、诉讼费用等,将由保险公司承担。目前,每次环境污染事故责任限额及累计赔偿限额共设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6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6档,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
利用保险工具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有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4月8日,自治区环保厅、中国保监会新疆监管局联合下发通知,在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巴州及哈密地区启动新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将持续1年左右,今年6月底前,试点地区试点企业名单将统一确定并发布。据悉,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等是环境污染责任险的重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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