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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迈向"环境改善大省"新目标
2013-02-08 来源:中国环境
辽宁省环保厅长朱京海(左三)陪同国家考核组调研辽河流域水质达标工作。
抚顺市兰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可解决附近3个乡镇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提标改造后的锦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鞍钢西区烧结A和B系列脱硫工程。中国环境报记者丁冬摄
中国环境报记者丁冬
新年伊始,辽宁在污染减排方面传捷报:1月21日,环境保护部正式致函辽宁省政府,辽河流域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水质改善效果明显,2012年第四季度,辽河流域水质达到《加快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协议》规定的摘掉重度污染帽子的标准。
"十一五"期间,辽宁省克服工业结构偏重、排污基数大、新增排污强度大等实际困难,超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实现了从"排污大省"向"减排大省"的转变。"十二五"期间,辽宁将再接再厉,在辽宁省第七次环境保护大会上,辽宁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到2015年,辽宁将实现由"减排大省"向"环境改善大省"的转变。
从"排污大省"到"减排大省",再向"环境改善大省"迈进,辽宁污染减排工作实现了华丽转身。这种转身,不仅意味着辽宁省污染减排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更预示了辽宁省正向"生态辽宁"、"美丽辽宁"的愿景迈进。
签订责任书
四项总量指标必须全部完成
如果在污染减排四项总量指标中有一项没有按计划完成,将直接影响到各市市长当年的政绩。这项苛刻的要求源于辽宁省第七次环境保护大会上,省主要领导和各市市长签订的《蓝天工程暨“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其将污染减排工作推到了环境保护的中心地位,并成为各级政府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
从过去一年全省各部门关于污染减排的密集动作中,也可窥见辽宁尽早迈向“环境改善大时的紧密步伐。
2012年,省委、省政府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污染减排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强力推进辽河治理,确保达标“摘帽”。为了加大大气环境治理力度,省政府印发《关于蓝天工程的实施意见》。为切实加强新增两项污染物的控制,省政府办下发《关于实施水泥行业脱硝改造促进氮氧化物污染减排的通知》,转发省环保厅、省畜牧局《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促进农业源减排的工作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下发了《辽宁省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促使新增两项污染物都得到大幅度削减。
与此同时,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发改委积极推进“气化辽宁”,制定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方案,让全社会都参加节能减排工作。经信委严格淘汰钢铁、水泥等重污染行业的落后产能,有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住建部门积极推进“一县一热源”建设,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畜牧部门通过发放规模化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作为污染治理的前置条件,强化养殖业主污染减排的责任意识。公安部门加大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推进氮氧化物减排。
一场大力推动污染减排工作的战役已经全面打响。2012年,辽宁省环保厅加大了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多家国有超大型企业违法排污及建设项目进行了行政处罚。
据统计,2012年辽宁省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4件,罚款总额达544万元。这充分体现了辽宁全省上下为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信心和对环境违法毫不手软的决心。
根据国家要求,辽宁省环保厅制定了《辽宁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系统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加强重点企业日常监管,强化验收管理和目标考核。为推动新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能力建设,全省共投入2440万元,完成61家废水企业、98家废气企业和102座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设备建设,安装、改造332套氨氮、氮氧化物在线监控设备。
为了确保减排目标实现,出台了《辽宁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办法》,对新建项目总量实行等量替代、减量替代、区域平衡、同类平衡的原则,对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进行严格的总量控制和网络动态管理。建成投运“辽宁省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动态管理系统”,实现盛市、县三级统一管理。推进排污权有偿调剂,完成了大唐阜新煤制气项目2.5亿元的排污权交易。
2月4日,辽宁省长陈政高到省环保厅现场办公时强调,当前,环境问题仍然突出,要突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不仅要治标还要治本,努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要在治理大气污染方面有所作为,蓝天工程要取得实质性进展。特别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雾霾天气问题。要大力推进集中供热,推广地源热泵等环保新技术;要加快气化辽宁工程,明年天然气供应要覆盖全省各主要乡镇,不论生产生活,能用天然气的,必须使用天然气;城市公交和出租车今年内要全部完成油改气;鞍山、辽阳县、本溪北台3个蓝天工程重点治理区域一定要取得实质性突破;生产企业必须达标排放。
二是要狠抓污水处理厂运行,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今年全部运行和达标排放。要继续做好辽河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尽快实现全线生态化、城市段景观化。
三是要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农村垃圾、养殖粪便、污水处理等必须取得突破性进展。
实施“三大战役”
投资85亿开展438个工程建设
今年元月21日,环境保护部正式致函辽宁省政府:辽河流域水质达到《加快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协议》规定的摘掉重度污染帽子的标准。
作为辽宁的母亲河,辽河是我国重要流域之一,也曾经是全国污染最严重的“三河三湖”之一。严重的污染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影响了百姓生活。然而,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在辽宁人心目中,让辽河变清几乎是个难以实现的梦想。
如今,经过长期艰苦不懈地努力,这个梦想已经成为现实。家住在沈阳浑河边上的王女士每天吃完晚饭后,都会和家人一起沿着河边散步。“看着浑河一天天变清,沿岸的景观带越来越美,心里别提多舒畅了。”王女士兴奋地表示。
浑河的嬗变只是辽河流域污染减排的一个缩影。自2011年起,辽宁省环保厅以提高水质改善为核心,陆续实施了辽河流域治理“三大战役”,即辽河治理攻坚战、“大浑太”治理歼灭战、凌河治理阻击战。
根据河流的不同特征,省环保厅组织实施了污染源头治理、生态保护与恢复、河口湿地建设及农村环境治理等438个项目,总投资85.85亿元。结合辽河治理工作,全省2012年新建污水处理厂24座,新增日处理能力85.2万吨,扩建14座,新增日处理能力55.8万吨,提标改造15座,配套建设截污干管536公里。截至目前,全省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61座,日污水处理能力784万吨。
同时,辽宁省环保厅也加快了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2011年以来全省投资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178个,生活污水治理由城市逐步向乡镇延伸。
为了实现辽河“摘帽”目标,全省开展了封闭直排行动,查处沿河排污口744个,封闭153个。采劝一河一策”,落实过渡性保障措施,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同时,坚持水质月分析预警制度,加密监测频次,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整治。针对难点问题进行突破,开展了9次专项整治行动,一些长期污染的河流,实现了水质的根本好转。
随着这些举措及项目的陆续实施,大大削减了辽河流域的水污染物排放量,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水质监测结果表明,按国家规定的21项指标考核,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大凌河、小凌河6条干流36个断面水质,从2012年8月开始全部达到或好于Ⅳ类标准。54条主要支流,从10月开始全部达到或好于Ⅴ类标准。经过治理后的辽河流域,不仅成为了多种生物的幸福栖息地,也成为了美丽辽宁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中国环境报记者丁冬
新年伊始,辽宁在污染减排方面传捷报:1月21日,环境保护部正式致函辽宁省政府,辽河流域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水质改善效果明显,2012年第四季度,辽河流域水质达到《加快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协议》规定的摘掉重度污染帽子的标准。
"十一五"期间,辽宁省克服工业结构偏重、排污基数大、新增排污强度大等实际困难,超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实现了从"排污大省"向"减排大省"的转变。"十二五"期间,辽宁将再接再厉,在辽宁省第七次环境保护大会上,辽宁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到2015年,辽宁将实现由"减排大省"向"环境改善大省"的转变。
从"排污大省"到"减排大省",再向"环境改善大省"迈进,辽宁污染减排工作实现了华丽转身。这种转身,不仅意味着辽宁省污染减排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更预示了辽宁省正向"生态辽宁"、"美丽辽宁"的愿景迈进。
签订责任书
四项总量指标必须全部完成
如果在污染减排四项总量指标中有一项没有按计划完成,将直接影响到各市市长当年的政绩。这项苛刻的要求源于辽宁省第七次环境保护大会上,省主要领导和各市市长签订的《蓝天工程暨“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其将污染减排工作推到了环境保护的中心地位,并成为各级政府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
从过去一年全省各部门关于污染减排的密集动作中,也可窥见辽宁尽早迈向“环境改善大时的紧密步伐。
2012年,省委、省政府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污染减排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强力推进辽河治理,确保达标“摘帽”。为了加大大气环境治理力度,省政府印发《关于蓝天工程的实施意见》。为切实加强新增两项污染物的控制,省政府办下发《关于实施水泥行业脱硝改造促进氮氧化物污染减排的通知》,转发省环保厅、省畜牧局《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促进农业源减排的工作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下发了《辽宁省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促使新增两项污染物都得到大幅度削减。
与此同时,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发改委积极推进“气化辽宁”,制定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方案,让全社会都参加节能减排工作。经信委严格淘汰钢铁、水泥等重污染行业的落后产能,有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住建部门积极推进“一县一热源”建设,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畜牧部门通过发放规模化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作为污染治理的前置条件,强化养殖业主污染减排的责任意识。公安部门加大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推进氮氧化物减排。
一场大力推动污染减排工作的战役已经全面打响。2012年,辽宁省环保厅加大了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多家国有超大型企业违法排污及建设项目进行了行政处罚。
据统计,2012年辽宁省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4件,罚款总额达544万元。这充分体现了辽宁全省上下为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信心和对环境违法毫不手软的决心。
根据国家要求,辽宁省环保厅制定了《辽宁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系统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加强重点企业日常监管,强化验收管理和目标考核。为推动新增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能力建设,全省共投入2440万元,完成61家废水企业、98家废气企业和102座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设备建设,安装、改造332套氨氮、氮氧化物在线监控设备。
为了确保减排目标实现,出台了《辽宁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办法》,对新建项目总量实行等量替代、减量替代、区域平衡、同类平衡的原则,对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进行严格的总量控制和网络动态管理。建成投运“辽宁省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动态管理系统”,实现盛市、县三级统一管理。推进排污权有偿调剂,完成了大唐阜新煤制气项目2.5亿元的排污权交易。
2月4日,辽宁省长陈政高到省环保厅现场办公时强调,当前,环境问题仍然突出,要突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不仅要治标还要治本,努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要在治理大气污染方面有所作为,蓝天工程要取得实质性进展。特别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雾霾天气问题。要大力推进集中供热,推广地源热泵等环保新技术;要加快气化辽宁工程,明年天然气供应要覆盖全省各主要乡镇,不论生产生活,能用天然气的,必须使用天然气;城市公交和出租车今年内要全部完成油改气;鞍山、辽阳县、本溪北台3个蓝天工程重点治理区域一定要取得实质性突破;生产企业必须达标排放。
二是要狠抓污水处理厂运行,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今年全部运行和达标排放。要继续做好辽河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尽快实现全线生态化、城市段景观化。
三是要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农村垃圾、养殖粪便、污水处理等必须取得突破性进展。
实施“三大战役”
投资85亿开展438个工程建设
今年元月21日,环境保护部正式致函辽宁省政府:辽河流域水质达到《加快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协议》规定的摘掉重度污染帽子的标准。
作为辽宁的母亲河,辽河是我国重要流域之一,也曾经是全国污染最严重的“三河三湖”之一。严重的污染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影响了百姓生活。然而,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在辽宁人心目中,让辽河变清几乎是个难以实现的梦想。
如今,经过长期艰苦不懈地努力,这个梦想已经成为现实。家住在沈阳浑河边上的王女士每天吃完晚饭后,都会和家人一起沿着河边散步。“看着浑河一天天变清,沿岸的景观带越来越美,心里别提多舒畅了。”王女士兴奋地表示。
浑河的嬗变只是辽河流域污染减排的一个缩影。自2011年起,辽宁省环保厅以提高水质改善为核心,陆续实施了辽河流域治理“三大战役”,即辽河治理攻坚战、“大浑太”治理歼灭战、凌河治理阻击战。
根据河流的不同特征,省环保厅组织实施了污染源头治理、生态保护与恢复、河口湿地建设及农村环境治理等438个项目,总投资85.85亿元。结合辽河治理工作,全省2012年新建污水处理厂24座,新增日处理能力85.2万吨,扩建14座,新增日处理能力55.8万吨,提标改造15座,配套建设截污干管536公里。截至目前,全省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61座,日污水处理能力784万吨。
同时,辽宁省环保厅也加快了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2011年以来全省投资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178个,生活污水治理由城市逐步向乡镇延伸。
为了实现辽河“摘帽”目标,全省开展了封闭直排行动,查处沿河排污口744个,封闭153个。采劝一河一策”,落实过渡性保障措施,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同时,坚持水质月分析预警制度,加密监测频次,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整治。针对难点问题进行突破,开展了9次专项整治行动,一些长期污染的河流,实现了水质的根本好转。
随着这些举措及项目的陆续实施,大大削减了辽河流域的水污染物排放量,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水质监测结果表明,按国家规定的21项指标考核,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大凌河、小凌河6条干流36个断面水质,从2012年8月开始全部达到或好于Ⅳ类标准。54条主要支流,从10月开始全部达到或好于Ⅴ类标准。经过治理后的辽河流域,不仅成为了多种生物的幸福栖息地,也成为了美丽辽宁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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