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内容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2011-08-03 来源:中国.德阳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德办函〔2011〕123号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市防指成员单位):
《德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11年版)》已经德阳市人民政府六届七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德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当灾害发生时做到心中有数,临危不乱,科学有序地指挥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德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垮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防汛抗旱并举,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各部门服从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统一指挥,下级服从上级,确保政令畅通。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德阳军分区、武警德阳支队、公安消防支队主要承担本地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保障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5 基本情况
1.5.1 德阳市位于成都平原东北部,介于东经103°45′至105°10′,北纬30°31′至31°42′之间。北邻茂汶、安县;南与成都市青白江、金堂,内江市的乐至为界;西连彭州;东与绵阳市涪城区、高新区、三台县以及遂宁市大英县接壤。幅员面积5953.75km2。全市南北长162km,东西宽24至62km,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最高峰位于什邡市境内的狮子王山,海拔高程为4984.1m,从西北到东南高差约4000m,最大相对高差约4500m。德阳市辖1区、3市、2县,分别是旌阳区、广汉市、什邡市、绵竹市、中江县、罗江县。2009年全市总人口388.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89.6万人,非农业人口98.7万人,德阳市城区人口25.44万人。全市国民生产总值780亿元,其中第一产业133.3亿元,第二产业439.9亿元,第三产业206.7亿元。
1.5.2 市境内水系发达,河流众多,流域面积在100km2以上的河流有18条(段),总长度1129km(市境内河道总长度816公里),分属沱江和涪江水系。市境内主要江河有绵远河、石亭江、湔江、凯江、青白江五大江河(以下简称五大江河),江河上游均位于龙门山暴雨区。入夏以后,暴雨洪水时有发生,洪水汇流快,峰高量大,上游段容易冲毁堤防,下游段容易造成淹没,洪灾损失严重。
1.5.3 市境内水库众多,全市共有各类水库133座,总库容2.53亿m3,其中注册登记水库124座,未注册登记水库9座。全市133座水库中中型水库5座,总库库容1.76亿m3,有效库容1.16亿m3;小(一)型水库27座(未注册登记的3座:中江县新丰水库、眉山水库、西山水库),总库容0.53亿m3,有效库容0.35亿m3;小(二)水库101座(未注册登记的1座:中江县陈家湾水库),总库容0.24亿m3。这些水库大多修建于50~60年代。水库大多集中在我市丘陵和沿山地区,由于坝址大多位于上游,对城镇安全和经济发展影响较大,加之部分水库建设标准低,工程老化现象比较严重。近年来我市加大对震损水库和病险水库的整治力度,但目前仍有8座水库带病运行,因此水库防洪是我市防洪工作的一个重点。
1.5.4 市境内山洪灾害主要分布在绵远河、石亭江上游龙门山区和龙泉山低山深丘区,自然地质环境条件脆弱,是产生山洪灾害的主控因素,加上大规模的矿山开采等工程活动,形成大面积岩体采空和废土堆积,特别是“5.12”特大地震后,山体破碎更加严重,大量松散体堆积,在暴雨山洪冲刷下易形成崩塌、塌陷、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山洪灾害主要集中在6~9月的雨季,特别是7~9月的强降雨极易造成什邡、绵竹、中江、旌阳四个县(市、区)的部分乡镇的山地灾害。
1.5.5 位于绵远河以东的中江、罗江及旌阳区及广汉的丘陵部分,面积2549km2,占全市面积的42.8%,海拔高程370~550m。该区由于农业基础设施薄弱,主要依靠人民渠来水和地面雨水集蓄灌溉,骨干囤蓄工程少,加之年蒸发量大,主要自然灾害是旱灾。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水利资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地下水位的不断下降,城市用水对地表水资源和境外引水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城市用水日益面临干旱威胁,加之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和各地水利基础设施发展的不平衡性,旱灾发生的地域性也越来越广,由过去的丘陵尾水地带,有向整个丘陵区扩展的趋势。平坝区的什邡黄田坝灌区一带,因地处人民渠尾水地带,春旱发生的频率较高。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德阳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级人民政府设立县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1 德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1.1 德阳市人民政府设立德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为德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德阳市水务局内。
2.1.2 市防指组织机构
市防指由德阳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工委主任、德阳军分区领导、市水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发改委、市信经委、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卫生局、武警德阳支队、武警德阳市消防支队、德阳日报、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人民渠一处、人民渠二处、市农业局、市应急办等为成员单位。
2.1.3 市防指职责
市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拟制市防汛抗旱的政策、措施等,组织制定大江大河防御洪水预案,负责本地区的防汛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影响安全度汛的有关问题,发布本地区的汛情、灾情,宣布紧急汛期,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汛期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的水量和安全度汛工作,做好洪水管理,组织水旱灾后处置和有关协调工作。
2.1.4 市防办职责
市防办全称为德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是市防指的常设办事机构。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并贯彻实施;组织制订本地区防御洪水预案、洪水调度方案和重点地区的抗旱预案,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上级防汛调度指令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实施洪水调度并落实各项措施;指导、推动、督促全市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和实施防御洪水预案和抗旱预案;督促指导有关防汛指挥机构清除河道、水库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检查督促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和水毁工程的修复;负责防汛经费和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全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
2.1.5 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职责
德阳军分区:根据汛情、抗旱、险情需要,协调驻德部队,组织预备役部队和民兵担负抗洪抗旱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稳定秩序及执行重大防汛措施的任务。
市委农工办:负责及时收集通报农业灾害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作好灾区农业抗灾救灾、生产恢复工作。
市水务局:协助指挥长做好防汛抗旱抢险工作。负责水利江河、水库工程的防洪抢险工作,负责水利防洪工程的运行安全,组织工程防洪抢险及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组织抗旱水量调度和应急供水。
市发改委:协调安排防洪抗旱建设项目,争取重要防洪抗旱工程建设列入国家基建计划。
市信经委:负责管辖范围内工矿企事业单位的防洪安全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本系统防洪安全工作。组织做好学校防洪预案,加强师生员工的防洪知识宣传,增强防洪意识,做好本系统遇险自救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抗旱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及抢险工作,确保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防洪专用车畅通无阻,依法查处盗窃、哄抢防汛物资、物料及破坏水利、水文、通信设施的案件,打击犯罪分子,对重要防洪处(段)实行管制指挥,协助防汛指挥部组织受灾群众撤离和转移,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民政局:负责洪涝、干旱灾区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及救济金的安排,协助政府组织灾区开展生产自救。
市财政局:组织防汛抗旱抢险应急资金,及时下拨各项防汛抗旱项目安排的专项资金,监督检查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的使用。
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城市防洪排涝工作。负责城市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与安全管理,作好城市防洪排涝的物资准备,及时组织城市排涝抢险救灾工作,督促指导市区有关单位做好防洪排涝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并落实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组织对山洪灾害易发地区进行巡回检查和监测,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对灾害进行应急调查和制定防御措施,处理灾害情况,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交通局: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保证抢险人员及时到位和抢险物资的及时调运。及时上报因洪水造成交通中断情况,并且采取必要措施作好疏通和抢修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降雨等气象信息。汛期内每日定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重要天气情况和全市降雨情况。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和德阳日报社:负责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反映在抗洪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中的典型事件。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武警德阳支队、武警德阳市消防支队:根据汛情、抗旱、险情需要,担负抗洪抗旱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稳定秩序及执行其他防洪抗旱任务。
市电信和移动公司:汛期保证通信畅通,特别是对重点防汛工程通讯线路要做认真检查,确保电讯传递线路能准确及时传达雨情、汛情、灾情。
人民渠一处、二处:负责市境内人民渠干渠的抢险维护。
成都水文水资源局和绵阳水文水资源局:负责本地区相关流域的洪水趋势预报,汛期负责相关流域水情的监测和信息提供。
市农业局: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防洪宣传、抗洪抢险和抗旱防灾减灾工作,并负责灾情收集、整理、上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后的生产自救工作。
市应急办:组织协调全市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
2.2 县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各县(市、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其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2.3 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旱组织,负责本部门的防汛抗旱工作。
2.4 应急联运机制
当市内发生洪涝、干旱灾害时,市防指将有关情况即时上报市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通报市防指各相关成员单位,由市防指统一组织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抗洪抢险。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信息
市、县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气象和水文情况的监测和预报,并按预报标准的国家规范将结果及时报送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气象、水文部门应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水文情况的会商,并做出评估,及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1)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洞、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发生洪水地区的县(市、区)防指应及时向市防指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大江大河干流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并在2小时内将出险和抢险情况上报至市防指。
(2)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工程信息
(1)在水库水位达到或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并同时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其工程运行状况。
(2)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市防指。
(3)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提早向水库溃坝导致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尽可能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最多时间,同时将险情上报市、县防指。
3.1.3 洪涝、干旱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干旱灾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3.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汛情变化、辖区内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干旱情况和城乡供水情况,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洪涝、干旱灾情。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上报市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信息。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全市各级防汛抗旱组织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
3.工程准备。积极开展水毁工程修复、病险水利工程设施除险加固和汛期水利工程应急加固等工程措施,全力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4.预案准备。制订和完善各级各类防汛抗旱预案。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防汛抗旱物资和机具,并确保能正常投入使用。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建立防汛抗旱专用网络系统,确保防汛抗旱信息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分级、分期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8.防汛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市防办负责防汛抗旱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对影响防洪安全的项目进行监管。
3.2.2 江河洪水预警
1.警戒水位以下常年洪水预警。由市、县(区、市)防办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将重要天气消息传达有关部门完成预警。
2.警戒水位至保证水位洪水预警。当洪水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尚在保证水位以下时,由市防办、洪水发生县(市、区)防汛办公室24小时监控,县(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到岗,会商分析气象、水情趋势,向上级部门汇报,由上级防指向相关地区发布预警。
3.超保证水位洪水预警。市、县(市、区)防汛办公室24小时监控水、雨情变化,与水文、气象部门协商,进行汛情分析,市防办随时向市防指领导汇报。市、县(市、区)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部门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随时向市防指汇报,由市防指向相关地区发布预警。
4.特大洪水预警。各级防办24小时监控水、雨情变化,当出现特大洪水时,市防办随时向市防指领导汇报,与各级水文、气象部门协商,分析汛情、险情。市防指指挥长、发生地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部门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市防指向相关地区发布预警。
3.2.3 城市洪水预警
1.城市外洪预警。城市外洪是指对城市防洪形成威胁的江河洪水水情。各地城市建设及其他部门要服从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严格按照江河洪水预警标准执行。
2.城市内涝预警。由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和水务部门根据城市排涝设施状况和城市排涝能力,以及规划区内城市周边山溪、渠塘洪水汇流等综合状况,会同气象部门制定城市内涝标准等级。由城建主管部门负责内涝的预警预报,并及时向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3.2.4 突发性洪水预警
突发性洪水指由于防洪工程失事形成的洪水灾害,以及由于降雨诱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山洪灾害。这类灾害特点是事前无明显征兆,或虽有征兆但爆发时间短,成灾迅猛,难以控制,危害后果往往比较严重。
1.水库洪水预警。由水库管理单位编制洪水调度方案,及时向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库洪水情况,当水库洪水位达至危险(校核)水位时,由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预警。
2.堤防护岸工程失事预警。当堤防工程发生崩塌、脱坡,危及堤防工程安全,可能导致工程失事时,由发生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向相关地区发出预警,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
3.山洪灾害预警。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及时发布预报警报。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国土资源、水务、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山洪灾害区域内,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本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 干旱灾害预警
1.农业干旱
农业干旱按类型分为春、夏、伏旱和冬干等,按程度划分为四级,即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 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 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直接调度。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4.1.4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并将灾害情况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
4.1.5 发生跨区域的水旱灾害时,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区域防汛抗旱指挥部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同时,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
4.1.6 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部报告。
4.2 应急响应发布
4.2.1 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
4.2.2 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
4.2.3 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由防汛抗旱指挥部指副指挥长签发,市防指办公室发布;
4.2.4 蓝色预警(Ⅳ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办公室主任签发,市防指办公室发布;
4.3 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响应
4.3.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红色预警(Ⅰ级)响应:
1.五大江河之一发生特大洪水;
2.五大江河多条同时发生超保证水位洪水;
3.五大江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4.中型水库、位置重要的小(一)型水库发生垮坝失事;
5.多个县(市、区)发生特大干旱;
4.3.2 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政府主要领导进入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指挥防洪抗旱;各位分管副市长按职责负责相应行业的防洪抗旱工作。市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市防指成员单位参加,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将情况上报市政府、省防指。按照有关规定派出工作组到一线进行慰问和指导,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水文、气象有关部门会商分析,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工作。市防指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发展变化,随时掌握洪、旱灾情况及发展趋势,分析汛情、旱情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及时通报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工作情况,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落实地方行政首长目标责任制,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定期在市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措施。财政部门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市防办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交通、公安等部门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保障;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市防指其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作好有关工作。
2.相关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Ⅰ级响应,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由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防汛抗旱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相关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防指。相关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4 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
4.4.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橙色预警(Ⅱ级)响应:
1.五大江河之一发生超保证洪水位;
2.五大江河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3.多个县(市、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中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小(一)型、小(二)型水库垮坝失事;
5.一个县(市、区)发生特大干旱或多个县(市、区)发生严重干旱;
4.4.2 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市防指成员参加,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将情况上报市政府、省防指。市防指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掌握洪、旱灾情况及发展趋势,及时通报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工作情况,落实应急防汛抗旱资金和防汛抗旱物资,进一步落实各部门防汛抗旱职责,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加强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不定期在市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水文、气象有关部门会商分析,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财政部门为灾区提供资金帮助,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队赴灾区帮助医疗救护。
2.相关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情况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同时,加强值班,由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强化巡查,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受灾区的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相关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防指。
4.5 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
4.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黄色预警(Ⅲ级)响应:
1.五大江河多条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
2.五大江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3.小(一)型、小(二)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德办函〔2011〕123号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市防指成员单位):
《德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11年版)》已经德阳市人民政府六届七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德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当灾害发生时做到心中有数,临危不乱,科学有序地指挥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德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垮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防汛抗旱并举,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各部门服从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统一指挥,下级服从上级,确保政令畅通。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德阳军分区、武警德阳支队、公安消防支队主要承担本地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保障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5 基本情况
1.5.1 德阳市位于成都平原东北部,介于东经103°45′至105°10′,北纬30°31′至31°42′之间。北邻茂汶、安县;南与成都市青白江、金堂,内江市的乐至为界;西连彭州;东与绵阳市涪城区、高新区、三台县以及遂宁市大英县接壤。幅员面积5953.75km2。全市南北长162km,东西宽24至62km,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最高峰位于什邡市境内的狮子王山,海拔高程为4984.1m,从西北到东南高差约4000m,最大相对高差约4500m。德阳市辖1区、3市、2县,分别是旌阳区、广汉市、什邡市、绵竹市、中江县、罗江县。2009年全市总人口388.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89.6万人,非农业人口98.7万人,德阳市城区人口25.44万人。全市国民生产总值780亿元,其中第一产业133.3亿元,第二产业439.9亿元,第三产业206.7亿元。
1.5.2 市境内水系发达,河流众多,流域面积在100km2以上的河流有18条(段),总长度1129km(市境内河道总长度816公里),分属沱江和涪江水系。市境内主要江河有绵远河、石亭江、湔江、凯江、青白江五大江河(以下简称五大江河),江河上游均位于龙门山暴雨区。入夏以后,暴雨洪水时有发生,洪水汇流快,峰高量大,上游段容易冲毁堤防,下游段容易造成淹没,洪灾损失严重。
1.5.3 市境内水库众多,全市共有各类水库133座,总库容2.53亿m3,其中注册登记水库124座,未注册登记水库9座。全市133座水库中中型水库5座,总库库容1.76亿m3,有效库容1.16亿m3;小(一)型水库27座(未注册登记的3座:中江县新丰水库、眉山水库、西山水库),总库容0.53亿m3,有效库容0.35亿m3;小(二)水库101座(未注册登记的1座:中江县陈家湾水库),总库容0.24亿m3。这些水库大多修建于50~60年代。水库大多集中在我市丘陵和沿山地区,由于坝址大多位于上游,对城镇安全和经济发展影响较大,加之部分水库建设标准低,工程老化现象比较严重。近年来我市加大对震损水库和病险水库的整治力度,但目前仍有8座水库带病运行,因此水库防洪是我市防洪工作的一个重点。
1.5.4 市境内山洪灾害主要分布在绵远河、石亭江上游龙门山区和龙泉山低山深丘区,自然地质环境条件脆弱,是产生山洪灾害的主控因素,加上大规模的矿山开采等工程活动,形成大面积岩体采空和废土堆积,特别是“5.12”特大地震后,山体破碎更加严重,大量松散体堆积,在暴雨山洪冲刷下易形成崩塌、塌陷、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山洪灾害主要集中在6~9月的雨季,特别是7~9月的强降雨极易造成什邡、绵竹、中江、旌阳四个县(市、区)的部分乡镇的山地灾害。
1.5.5 位于绵远河以东的中江、罗江及旌阳区及广汉的丘陵部分,面积2549km2,占全市面积的42.8%,海拔高程370~550m。该区由于农业基础设施薄弱,主要依靠人民渠来水和地面雨水集蓄灌溉,骨干囤蓄工程少,加之年蒸发量大,主要自然灾害是旱灾。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水利资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地下水位的不断下降,城市用水对地表水资源和境外引水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城市用水日益面临干旱威胁,加之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和各地水利基础设施发展的不平衡性,旱灾发生的地域性也越来越广,由过去的丘陵尾水地带,有向整个丘陵区扩展的趋势。平坝区的什邡黄田坝灌区一带,因地处人民渠尾水地带,春旱发生的频率较高。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德阳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级人民政府设立县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1 德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1.1 德阳市人民政府设立德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为德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德阳市水务局内。
2.1.2 市防指组织机构
市防指由德阳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工委主任、德阳军分区领导、市水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发改委、市信经委、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卫生局、武警德阳支队、武警德阳市消防支队、德阳日报、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人民渠一处、人民渠二处、市农业局、市应急办等为成员单位。
2.1.3 市防指职责
市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拟制市防汛抗旱的政策、措施等,组织制定大江大河防御洪水预案,负责本地区的防汛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影响安全度汛的有关问题,发布本地区的汛情、灾情,宣布紧急汛期,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汛期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的水量和安全度汛工作,做好洪水管理,组织水旱灾后处置和有关协调工作。
2.1.4 市防办职责
市防办全称为德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是市防指的常设办事机构。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并贯彻实施;组织制订本地区防御洪水预案、洪水调度方案和重点地区的抗旱预案,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上级防汛调度指令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实施洪水调度并落实各项措施;指导、推动、督促全市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和实施防御洪水预案和抗旱预案;督促指导有关防汛指挥机构清除河道、水库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检查督促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和水毁工程的修复;负责防汛经费和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全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
2.1.5 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职责
德阳军分区:根据汛情、抗旱、险情需要,协调驻德部队,组织预备役部队和民兵担负抗洪抗旱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稳定秩序及执行重大防汛措施的任务。
市委农工办:负责及时收集通报农业灾害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作好灾区农业抗灾救灾、生产恢复工作。
市水务局:协助指挥长做好防汛抗旱抢险工作。负责水利江河、水库工程的防洪抢险工作,负责水利防洪工程的运行安全,组织工程防洪抢险及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组织抗旱水量调度和应急供水。
市发改委:协调安排防洪抗旱建设项目,争取重要防洪抗旱工程建设列入国家基建计划。
市信经委:负责管辖范围内工矿企事业单位的防洪安全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本系统防洪安全工作。组织做好学校防洪预案,加强师生员工的防洪知识宣传,增强防洪意识,做好本系统遇险自救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抗旱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及抢险工作,确保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防洪专用车畅通无阻,依法查处盗窃、哄抢防汛物资、物料及破坏水利、水文、通信设施的案件,打击犯罪分子,对重要防洪处(段)实行管制指挥,协助防汛指挥部组织受灾群众撤离和转移,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民政局:负责洪涝、干旱灾区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及救济金的安排,协助政府组织灾区开展生产自救。
市财政局:组织防汛抗旱抢险应急资金,及时下拨各项防汛抗旱项目安排的专项资金,监督检查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的使用。
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城市防洪排涝工作。负责城市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与安全管理,作好城市防洪排涝的物资准备,及时组织城市排涝抢险救灾工作,督促指导市区有关单位做好防洪排涝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并落实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组织对山洪灾害易发地区进行巡回检查和监测,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对灾害进行应急调查和制定防御措施,处理灾害情况,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交通局: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保证抢险人员及时到位和抢险物资的及时调运。及时上报因洪水造成交通中断情况,并且采取必要措施作好疏通和抢修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降雨等气象信息。汛期内每日定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重要天气情况和全市降雨情况。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和德阳日报社:负责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反映在抗洪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中的典型事件。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武警德阳支队、武警德阳市消防支队:根据汛情、抗旱、险情需要,担负抗洪抗旱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稳定秩序及执行其他防洪抗旱任务。
市电信和移动公司:汛期保证通信畅通,特别是对重点防汛工程通讯线路要做认真检查,确保电讯传递线路能准确及时传达雨情、汛情、灾情。
人民渠一处、二处:负责市境内人民渠干渠的抢险维护。
成都水文水资源局和绵阳水文水资源局:负责本地区相关流域的洪水趋势预报,汛期负责相关流域水情的监测和信息提供。
市农业局: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防洪宣传、抗洪抢险和抗旱防灾减灾工作,并负责灾情收集、整理、上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后的生产自救工作。
市应急办:组织协调全市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
2.2 县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各县(市、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其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2.3 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旱组织,负责本部门的防汛抗旱工作。
2.4 应急联运机制
当市内发生洪涝、干旱灾害时,市防指将有关情况即时上报市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通报市防指各相关成员单位,由市防指统一组织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抗洪抢险。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信息
市、县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气象和水文情况的监测和预报,并按预报标准的国家规范将结果及时报送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气象、水文部门应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水文情况的会商,并做出评估,及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1)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洞、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发生洪水地区的县(市、区)防指应及时向市防指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大江大河干流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并在2小时内将出险和抢险情况上报至市防指。
(2)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工程信息
(1)在水库水位达到或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并同时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其工程运行状况。
(2)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市防指。
(3)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提早向水库溃坝导致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尽可能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最多时间,同时将险情上报市、县防指。
3.1.3 洪涝、干旱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干旱灾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3.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汛情变化、辖区内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干旱情况和城乡供水情况,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洪涝、干旱灾情。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上报市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信息。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全市各级防汛抗旱组织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
3.工程准备。积极开展水毁工程修复、病险水利工程设施除险加固和汛期水利工程应急加固等工程措施,全力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4.预案准备。制订和完善各级各类防汛抗旱预案。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防汛抗旱物资和机具,并确保能正常投入使用。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建立防汛抗旱专用网络系统,确保防汛抗旱信息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分级、分期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8.防汛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市防办负责防汛抗旱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对影响防洪安全的项目进行监管。
3.2.2 江河洪水预警
1.警戒水位以下常年洪水预警。由市、县(区、市)防办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将重要天气消息传达有关部门完成预警。
2.警戒水位至保证水位洪水预警。当洪水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尚在保证水位以下时,由市防办、洪水发生县(市、区)防汛办公室24小时监控,县(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到岗,会商分析气象、水情趋势,向上级部门汇报,由上级防指向相关地区发布预警。
3.超保证水位洪水预警。市、县(市、区)防汛办公室24小时监控水、雨情变化,与水文、气象部门协商,进行汛情分析,市防办随时向市防指领导汇报。市、县(市、区)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部门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随时向市防指汇报,由市防指向相关地区发布预警。
4.特大洪水预警。各级防办24小时监控水、雨情变化,当出现特大洪水时,市防办随时向市防指领导汇报,与各级水文、气象部门协商,分析汛情、险情。市防指指挥长、发生地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部门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市防指向相关地区发布预警。
3.2.3 城市洪水预警
1.城市外洪预警。城市外洪是指对城市防洪形成威胁的江河洪水水情。各地城市建设及其他部门要服从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严格按照江河洪水预警标准执行。
2.城市内涝预警。由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和水务部门根据城市排涝设施状况和城市排涝能力,以及规划区内城市周边山溪、渠塘洪水汇流等综合状况,会同气象部门制定城市内涝标准等级。由城建主管部门负责内涝的预警预报,并及时向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3.2.4 突发性洪水预警
突发性洪水指由于防洪工程失事形成的洪水灾害,以及由于降雨诱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山洪灾害。这类灾害特点是事前无明显征兆,或虽有征兆但爆发时间短,成灾迅猛,难以控制,危害后果往往比较严重。
1.水库洪水预警。由水库管理单位编制洪水调度方案,及时向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库洪水情况,当水库洪水位达至危险(校核)水位时,由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预警。
2.堤防护岸工程失事预警。当堤防工程发生崩塌、脱坡,危及堤防工程安全,可能导致工程失事时,由发生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向相关地区发出预警,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
3.山洪灾害预警。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及时发布预报警报。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国土资源、水务、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山洪灾害区域内,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本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 干旱灾害预警
1.农业干旱
农业干旱按类型分为春、夏、伏旱和冬干等,按程度划分为四级,即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 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 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直接调度。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4.1.4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并将灾害情况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
4.1.5 发生跨区域的水旱灾害时,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区域防汛抗旱指挥部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同时,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
4.1.6 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部报告。
4.2 应急响应发布
4.2.1 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
4.2.2 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
4.2.3 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由防汛抗旱指挥部指副指挥长签发,市防指办公室发布;
4.2.4 蓝色预警(Ⅳ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办公室主任签发,市防指办公室发布;
4.3 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响应
4.3.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红色预警(Ⅰ级)响应:
1.五大江河之一发生特大洪水;
2.五大江河多条同时发生超保证水位洪水;
3.五大江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4.中型水库、位置重要的小(一)型水库发生垮坝失事;
5.多个县(市、区)发生特大干旱;
4.3.2 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政府主要领导进入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指挥防洪抗旱;各位分管副市长按职责负责相应行业的防洪抗旱工作。市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市防指成员单位参加,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将情况上报市政府、省防指。按照有关规定派出工作组到一线进行慰问和指导,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水文、气象有关部门会商分析,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工作。市防指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发展变化,随时掌握洪、旱灾情况及发展趋势,分析汛情、旱情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及时通报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工作情况,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落实地方行政首长目标责任制,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定期在市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措施。财政部门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市防办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交通、公安等部门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保障;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市防指其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作好有关工作。
2.相关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Ⅰ级响应,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由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防汛抗旱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相关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防指。相关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4 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
4.4.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橙色预警(Ⅱ级)响应:
1.五大江河之一发生超保证洪水位;
2.五大江河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3.多个县(市、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中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小(一)型、小(二)型水库垮坝失事;
5.一个县(市、区)发生特大干旱或多个县(市、区)发生严重干旱;
4.4.2 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市防指成员参加,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将情况上报市政府、省防指。市防指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掌握洪、旱灾情况及发展趋势,及时通报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工作情况,落实应急防汛抗旱资金和防汛抗旱物资,进一步落实各部门防汛抗旱职责,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加强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不定期在市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水文、气象有关部门会商分析,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财政部门为灾区提供资金帮助,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队赴灾区帮助医疗救护。
2.相关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情况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同时,加强值班,由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强化巡查,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受灾区的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相关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防指。
4.5 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
4.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黄色预警(Ⅲ级)响应:
1.五大江河多条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
2.五大江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3.小(一)型、小(二)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 今天(01/06日星期二) | 明天(01/07日星期三) | 后天(01/08日星期四) | 第四天(01/09日星期五) | 第五天(01/10日星期六) |
|
|
|
|
|
| 低温0℃ | 低温0℃~高温12℃ | 低温0℃~高温13℃ | 低温1℃~高温14℃ | 低温4℃~高温11℃ |
| 转多云 <3级 |
晴 <3级 |
多云转阴 <3级 |
多云 <3级 |
阴转多云 <3级 |
德阳天气资讯
热门城市天气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