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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侦破人体藏毒贩毒大案(组图)
2011-06-21 来源:搜狐网
6月21日,在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太原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警方破获的山西境内首例通过空中通道、利用体内藏毒实施犯罪的特大贩毒案件。
经过历时半年的侦破,太原警方成功摧毁了这个横跨9省市、作案上百起、60余人涉案的特大贩毒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缴获毒品海洛因1568.26克、麻古16.83克、冰毒7.3克、咖啡因1893.81克,查获毒品加工工具3套,追缴毒资11万余元。
1出租屋惊现男尸
2010年11月5日,天气越来越冷,省城小马村村民陈师傅准备给自家的出租屋供暖。下午2时许,他挨家挨户检查房间的暖气是否漏水,走到一楼最靠里的房间时,陈师傅有些犯愁。因为这间房的租客一个星期前刚刚搬进来,付了房租后就再不见有人进出。陈师傅给租房者打电话,但对方手机关机。无奈之下,陈师傅只好拿出备用钥匙打开房门。
一进房间,陈师傅就觉得有点不对劲儿,屋里空荡荡的,根本不像有人祝检查完屋里的暖气,他走到阳台准备看看卫生间的暖气如何,却看到卫生间门前放着一个巨大的纸箱。陈师傅过去想把纸箱推开,谁知刚推了一下,纸箱的一角竟露出一只人脚。受到惊吓的陈师傅疯也似地跑出小屋,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拿出手机战战兢兢拨打了110。
接到报警后,太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和高新分局刑警大队迅速赶赴现常到达现场后,民警在纸箱内发现一具男尸。死者看起来60岁左右,衣着干净、整洁,没有明显的外伤,现场找不到任何与死者身份相关的物品和证件。令人奇怪的是,尸体被人用彩绳和胶带对折后捆绑,头部紧紧贴着双腿,很显然这绝对不是简单的自然死亡。
通过现场勘察与综合分析,警方确定死者死亡时间大约有一周左右。当时太原已近冬天,天气比较寒冷,而死者身上仅穿着单夹克、衬衣,下身穿着一条单裤,这样的衣着显然与太原已近0℃的天气不符,民警因此大胆确定死者为外地来并人员。
由于死者衣服干净整洁,可排除繁重体力劳动者或工作环境恶劣的人群。另外,死者身上的衣服完整,唯独脚上的一双鞋不见了,现场没有发现死者生前在房间内的活动痕迹,死者的袜底也很干净。种种迹象表明,出租屋是第二现场,而死者究竟是怎么死的呢?
2死者体内藏毒
就在民警现场勘验的时候,从法医那里传来一个惊人的消息。经过对尸体进行解剖,死者的体内藏有大量毒品,是含量60%的海洛因。这些毒品被3层避孕套包裹成柱体形状,在死者的胃部至大肠内,法医一共找到43包,每包10余克,其中一包已经破损,死者正是因为海洛因中毒死亡。
民警再次向陈师傅了解情况。陈师傅回忆,2010年10月30日中午,两名30来岁的陌生男子来租房,而且点名要租一楼。看了房间后,两人没有异议,当场付了3个月的房租。其中一名男子较高较胖,年龄稍大;另一名男子较瘦较矮,年龄较小,两人都不是本地口音。陈师傅说,他除了当天下午看见其中一名男子在房间拖地外,没发现其他任何异常情况。而且此后直至11月5日,他也再没有见这两名男子出现。
拨开层层迷雾,原本一起简单的命案,此时已悄悄发生改变,这是一起利用人体藏毒进行贩运毒品的特大贩毒案。这名死者就是体内藏毒运输毒品的“骆驼”。“骆驼”是毒品运输中最关键的一环,又被称为“司机”。被称作“骆驼”的人,把自己的身体当成工具,将大量包装好的毒品吞入体内,携带至目的地进行贩卖。由于胃液的酸性腐蚀,体内藏毒风险极大,随时都有可能送命。一般而言,“骆驼”只是庞大贩毒网络中的一个环节,这名死者背后是否也还有贩毒团伙?
鉴于案情重大,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苏浩和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戴来伟亲临现场坐镇指挥,刑侦支队支队长李大奇亲自挂帅,由刑侦支队牵头,组织高新分局和相关部门组成了“11·5”专案组,全面开展专案侦破工作。2010年12月21日,公安部禁毒局研究决定,将此案确定为2010-231号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
此时,警方还不清楚这名死者的真实身份。但根据初步调查的结果,死者体内藏有大量毒品,且衣着单薄,南方来并可能性较大,飞机作为运输工具的可能性也较大。通过排查10月29日到港航班的旅客信息,昆明航班进入办案民警的视线。根据性别、年龄、户籍地进行筛选,经过信息资料查询,其中一名韩姓乘客的身份与死者相符。
在乘客名单中,民警发现由德宏至昆明,再由昆明至太原乘坐同一航班的人员仅有两人,一个是韩某,另一个是董某,且二人座位号相邻。
经查询二人的飞行记录,均只有由德宏飞太原的单程记录,此特点符合“骆驼”习性。据此分析,董某极有可能是该团伙的另一只“骆驼”。
3庞大贩毒网络
在对租房的两名男子进行寻找时,民警找到了一名姓张的女子,其事前曾与其中一名租房者进行过联系。张某称,其中一名租房人姓王,河北人,往来于广州和太原之间,经营手机等电子产品生意,他们是通过网络认识的,她还从王某手中买过两部手机。王某在QQ聊天中曾提出,共同出资30万元做毒品生意,被张某拒绝。
获取这一线索后,民警立即调取这名王姓男子的QQ号,锁定其真实身份。经查,男子王明(化名)现年35岁,河北邢台人。
随后,民警发现王明与一个名叫郭军(化名)的山东章丘籍男子往来频繁。王明经常往返于昆明、广州、太原、邢台,而郭军频繁往返活动于云南德宏、昆明、太原、济南。
民警查明,韩某、董某于2010年8月至今曾多次往来于太原与德宏之间,其中一次,董某就是与郭军同行。警方据此分析,郭军为该贩毒团伙的“货源”联系人,韩、董二人为该团伙的毒品运输者。专案组果断将王明、郭军、董某列为重点对象。因王明每次来太原后首先与薛某(女,河北邢台人)、高某(女,河北宁晋县人)频繁联系,遂将薛、高二人列为王明的贩毒下线。
至此,该贩毒团伙的人员结构清晰呈现出来。
4民警千里追捕
根据前期调查,民警得知郭军将于2010年11月12日从云南昆明乘机飞往济南。为了对王明、郭军及其下线同时实施抓捕,专案组制定了严密的抓捕方案,决定兵分三路实施抓捕。专案组分析该团伙涉案人员众多、涉案地较广,嫌疑人之间频繁通话,信息灵通,因此要求抓捕人员要格外小心谨慎,各组之间要互相配合,互通信息,具体抓捕时间由专案组指挥部决定。
第一路民警前往昆明,对郭军进行监视,并与其同机飞往济南,与派往济南的侦查员汇合,在济南机场对犯罪嫌疑人郭军进行适时抓捕;第二路民警前往广州对王明展开调查,待郭军登机后,对王明实施抓捕;第三路民警对太原下线严密监视,待王明抓获后,相继实施抓捕行动。
2010年11月12日晚,各小组全部到达预定地点,在云南、广州等地警方的协助配合下,做好了随时抓捕的准备工作。11月13日上午,郭军如期而至更换了登机牌。在广州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广州抓捕组严密监控王明,经过周密部署,于11月13日上午在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西路一小区内将准备外出的王明抓获。当日17时许,在济南禁毒支队大力协助下,在济南飞机场等候多时的民警将刚下飞机的郭军擒获。
两名主犯相继落网,民警又得到一条重要线索,就在被捕前夕,王明已安排一名贩毒人员携带毒品于11月14日乘坐桂林至太原的大巴来太原与薛某交易。因不掌握携带毒品的犯罪嫌疑人身份,民警只能智龋
为了诱使对方说出更多情况,但又不暴露自己的身份,民警谎称“手机坏了,不能接听只能发短信”为由,利用王明的手机与这名贩毒人员进行联络,通过两天两夜的互发短信,民警终于锁定这名贩毒人员将在太原长途汽车站下车。
2010年11月15日17时许,早已等候在此的民警在长途汽车站出站口前后夹击,将运输毒品的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当场搜出毒品约137.51克。经鉴定,毒品成分为海洛因。同时,民警在太原市五龙口街南巷将薛某抓获,在其住处地下室缴获毒品海洛因141.1克、咖啡因1893.81克,毒品加工模具1套,在其家中搜出麻古53粒。至此,4名涉嫌贩毒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547名嫌犯落网
经对多名犯罪嫌疑人的审查,王明、郭军等人供述了犯罪事实。
从2003年开始,郭军就通过体内携带毒品的方式参与贩毒,由他牵出的贩吸毒人员有五六十人。8年时间,这些贩毒分子疯狂作案上百起,利用多种手段、通过飞机、大巴等多种运输方式实施贩毒活动,涉案地点多达九省市,包括太原、云南、重庆、陕西、广西、贵州、广东、河南、湖北武汉,运输线路有十几条。
2010年8月15日,王明等人首次采用体内藏毒的方式往太原运送毒品,先后运送过6次,总重3千克。体内藏毒是一种危险的运毒方式,在短短半年时间后有两名“骆驼”毙命。2010年10月,他们找到一名闻姓男子充当“骆驼”,在广东准备吞下毒品时,刚刚吞进去便因包装破损而中毒身亡。另外,“骆驼”韩某也是因此送命的,之后,王明与郭军俩人将尸体装在纸箱里带至出租屋,结果被房东陈师傅发现。
通过不断侦查,专案组逐渐掌握了“湖北刘”“李当”“东北大个子”“刘建新”“老四”“老费”等50多名贩吸毒人员的犯罪活动轨迹。在公安部禁毒局的统一指挥下,有关盛市、区公安机关分工负责协同作战,全力抓捕涉案犯罪嫌疑人。
2010年12月12日嫌疑人董某被广西警方抓获,范某被河南许昌警方抓获。
2010年12月15日嫌疑人王金(化名)被云南警方抓获。
2011年3月10日,专案组与广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联合办案,并案侦查,一举将“老四”等4名嫌疑人抓获。
2011年2月23日、3月26日将太原的下线吴某以及吸毒人员“二狗”等10人抓获。
……
目前,该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上网追逃2人。
本报记者杨晶通讯员薛华王君王文飞
经过历时半年的侦破,太原警方成功摧毁了这个横跨9省市、作案上百起、60余人涉案的特大贩毒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缴获毒品海洛因1568.26克、麻古16.83克、冰毒7.3克、咖啡因1893.81克,查获毒品加工工具3套,追缴毒资11万余元。
1出租屋惊现男尸
2010年11月5日,天气越来越冷,省城小马村村民陈师傅准备给自家的出租屋供暖。下午2时许,他挨家挨户检查房间的暖气是否漏水,走到一楼最靠里的房间时,陈师傅有些犯愁。因为这间房的租客一个星期前刚刚搬进来,付了房租后就再不见有人进出。陈师傅给租房者打电话,但对方手机关机。无奈之下,陈师傅只好拿出备用钥匙打开房门。
一进房间,陈师傅就觉得有点不对劲儿,屋里空荡荡的,根本不像有人祝检查完屋里的暖气,他走到阳台准备看看卫生间的暖气如何,却看到卫生间门前放着一个巨大的纸箱。陈师傅过去想把纸箱推开,谁知刚推了一下,纸箱的一角竟露出一只人脚。受到惊吓的陈师傅疯也似地跑出小屋,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拿出手机战战兢兢拨打了110。
接到报警后,太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和高新分局刑警大队迅速赶赴现常到达现场后,民警在纸箱内发现一具男尸。死者看起来60岁左右,衣着干净、整洁,没有明显的外伤,现场找不到任何与死者身份相关的物品和证件。令人奇怪的是,尸体被人用彩绳和胶带对折后捆绑,头部紧紧贴着双腿,很显然这绝对不是简单的自然死亡。
通过现场勘察与综合分析,警方确定死者死亡时间大约有一周左右。当时太原已近冬天,天气比较寒冷,而死者身上仅穿着单夹克、衬衣,下身穿着一条单裤,这样的衣着显然与太原已近0℃的天气不符,民警因此大胆确定死者为外地来并人员。
由于死者衣服干净整洁,可排除繁重体力劳动者或工作环境恶劣的人群。另外,死者身上的衣服完整,唯独脚上的一双鞋不见了,现场没有发现死者生前在房间内的活动痕迹,死者的袜底也很干净。种种迹象表明,出租屋是第二现场,而死者究竟是怎么死的呢?
2死者体内藏毒
就在民警现场勘验的时候,从法医那里传来一个惊人的消息。经过对尸体进行解剖,死者的体内藏有大量毒品,是含量60%的海洛因。这些毒品被3层避孕套包裹成柱体形状,在死者的胃部至大肠内,法医一共找到43包,每包10余克,其中一包已经破损,死者正是因为海洛因中毒死亡。
民警再次向陈师傅了解情况。陈师傅回忆,2010年10月30日中午,两名30来岁的陌生男子来租房,而且点名要租一楼。看了房间后,两人没有异议,当场付了3个月的房租。其中一名男子较高较胖,年龄稍大;另一名男子较瘦较矮,年龄较小,两人都不是本地口音。陈师傅说,他除了当天下午看见其中一名男子在房间拖地外,没发现其他任何异常情况。而且此后直至11月5日,他也再没有见这两名男子出现。
拨开层层迷雾,原本一起简单的命案,此时已悄悄发生改变,这是一起利用人体藏毒进行贩运毒品的特大贩毒案。这名死者就是体内藏毒运输毒品的“骆驼”。“骆驼”是毒品运输中最关键的一环,又被称为“司机”。被称作“骆驼”的人,把自己的身体当成工具,将大量包装好的毒品吞入体内,携带至目的地进行贩卖。由于胃液的酸性腐蚀,体内藏毒风险极大,随时都有可能送命。一般而言,“骆驼”只是庞大贩毒网络中的一个环节,这名死者背后是否也还有贩毒团伙?
鉴于案情重大,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苏浩和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戴来伟亲临现场坐镇指挥,刑侦支队支队长李大奇亲自挂帅,由刑侦支队牵头,组织高新分局和相关部门组成了“11·5”专案组,全面开展专案侦破工作。2010年12月21日,公安部禁毒局研究决定,将此案确定为2010-231号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
此时,警方还不清楚这名死者的真实身份。但根据初步调查的结果,死者体内藏有大量毒品,且衣着单薄,南方来并可能性较大,飞机作为运输工具的可能性也较大。通过排查10月29日到港航班的旅客信息,昆明航班进入办案民警的视线。根据性别、年龄、户籍地进行筛选,经过信息资料查询,其中一名韩姓乘客的身份与死者相符。
在乘客名单中,民警发现由德宏至昆明,再由昆明至太原乘坐同一航班的人员仅有两人,一个是韩某,另一个是董某,且二人座位号相邻。
经查询二人的飞行记录,均只有由德宏飞太原的单程记录,此特点符合“骆驼”习性。据此分析,董某极有可能是该团伙的另一只“骆驼”。
3庞大贩毒网络
在对租房的两名男子进行寻找时,民警找到了一名姓张的女子,其事前曾与其中一名租房者进行过联系。张某称,其中一名租房人姓王,河北人,往来于广州和太原之间,经营手机等电子产品生意,他们是通过网络认识的,她还从王某手中买过两部手机。王某在QQ聊天中曾提出,共同出资30万元做毒品生意,被张某拒绝。
获取这一线索后,民警立即调取这名王姓男子的QQ号,锁定其真实身份。经查,男子王明(化名)现年35岁,河北邢台人。
随后,民警发现王明与一个名叫郭军(化名)的山东章丘籍男子往来频繁。王明经常往返于昆明、广州、太原、邢台,而郭军频繁往返活动于云南德宏、昆明、太原、济南。
民警查明,韩某、董某于2010年8月至今曾多次往来于太原与德宏之间,其中一次,董某就是与郭军同行。警方据此分析,郭军为该贩毒团伙的“货源”联系人,韩、董二人为该团伙的毒品运输者。专案组果断将王明、郭军、董某列为重点对象。因王明每次来太原后首先与薛某(女,河北邢台人)、高某(女,河北宁晋县人)频繁联系,遂将薛、高二人列为王明的贩毒下线。
至此,该贩毒团伙的人员结构清晰呈现出来。
4民警千里追捕
根据前期调查,民警得知郭军将于2010年11月12日从云南昆明乘机飞往济南。为了对王明、郭军及其下线同时实施抓捕,专案组制定了严密的抓捕方案,决定兵分三路实施抓捕。专案组分析该团伙涉案人员众多、涉案地较广,嫌疑人之间频繁通话,信息灵通,因此要求抓捕人员要格外小心谨慎,各组之间要互相配合,互通信息,具体抓捕时间由专案组指挥部决定。
第一路民警前往昆明,对郭军进行监视,并与其同机飞往济南,与派往济南的侦查员汇合,在济南机场对犯罪嫌疑人郭军进行适时抓捕;第二路民警前往广州对王明展开调查,待郭军登机后,对王明实施抓捕;第三路民警对太原下线严密监视,待王明抓获后,相继实施抓捕行动。
2010年11月12日晚,各小组全部到达预定地点,在云南、广州等地警方的协助配合下,做好了随时抓捕的准备工作。11月13日上午,郭军如期而至更换了登机牌。在广州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广州抓捕组严密监控王明,经过周密部署,于11月13日上午在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西路一小区内将准备外出的王明抓获。当日17时许,在济南禁毒支队大力协助下,在济南飞机场等候多时的民警将刚下飞机的郭军擒获。
两名主犯相继落网,民警又得到一条重要线索,就在被捕前夕,王明已安排一名贩毒人员携带毒品于11月14日乘坐桂林至太原的大巴来太原与薛某交易。因不掌握携带毒品的犯罪嫌疑人身份,民警只能智龋
为了诱使对方说出更多情况,但又不暴露自己的身份,民警谎称“手机坏了,不能接听只能发短信”为由,利用王明的手机与这名贩毒人员进行联络,通过两天两夜的互发短信,民警终于锁定这名贩毒人员将在太原长途汽车站下车。
2010年11月15日17时许,早已等候在此的民警在长途汽车站出站口前后夹击,将运输毒品的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当场搜出毒品约137.51克。经鉴定,毒品成分为海洛因。同时,民警在太原市五龙口街南巷将薛某抓获,在其住处地下室缴获毒品海洛因141.1克、咖啡因1893.81克,毒品加工模具1套,在其家中搜出麻古53粒。至此,4名涉嫌贩毒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547名嫌犯落网
经对多名犯罪嫌疑人的审查,王明、郭军等人供述了犯罪事实。
从2003年开始,郭军就通过体内携带毒品的方式参与贩毒,由他牵出的贩吸毒人员有五六十人。8年时间,这些贩毒分子疯狂作案上百起,利用多种手段、通过飞机、大巴等多种运输方式实施贩毒活动,涉案地点多达九省市,包括太原、云南、重庆、陕西、广西、贵州、广东、河南、湖北武汉,运输线路有十几条。
2010年8月15日,王明等人首次采用体内藏毒的方式往太原运送毒品,先后运送过6次,总重3千克。体内藏毒是一种危险的运毒方式,在短短半年时间后有两名“骆驼”毙命。2010年10月,他们找到一名闻姓男子充当“骆驼”,在广东准备吞下毒品时,刚刚吞进去便因包装破损而中毒身亡。另外,“骆驼”韩某也是因此送命的,之后,王明与郭军俩人将尸体装在纸箱里带至出租屋,结果被房东陈师傅发现。
通过不断侦查,专案组逐渐掌握了“湖北刘”“李当”“东北大个子”“刘建新”“老四”“老费”等50多名贩吸毒人员的犯罪活动轨迹。在公安部禁毒局的统一指挥下,有关盛市、区公安机关分工负责协同作战,全力抓捕涉案犯罪嫌疑人。
2010年12月12日嫌疑人董某被广西警方抓获,范某被河南许昌警方抓获。
2010年12月15日嫌疑人王金(化名)被云南警方抓获。
2011年3月10日,专案组与广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联合办案,并案侦查,一举将“老四”等4名嫌疑人抓获。
2011年2月23日、3月26日将太原的下线吴某以及吸毒人员“二狗”等10人抓获。
……
目前,该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上网追逃2人。
本报记者杨晶通讯员薛华王君王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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