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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政办函〔2011〕64号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常德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2011-06-26 来源:中国常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11年常德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执行。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2011年常德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全市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2010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据统计,2010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69起,其中滑坡59起、崩塌3起、泥石流3起、地面塌陷4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457.8万元,未出现人员死亡。主要原因是自然因素诱发,并且具有明显的时段性,大部分地质灾害发生在汛期暴雨天气。
2010年,各县市区按要求编制了防灾方案,在汛期内对方案中的隐患点落实了监测、预报措施和防灾责任人,开展了突发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防治方案在全市地质灾害防灾中发挥了作用,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2011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水趋势预测
据市气象部门预测,预计今年5-9月总雨量700mm,雨水相对集中在5月中下旬和8月上中旬,在此期间全市将有短时洪涝。
(二)全市地质灾害发灾趋势预测
根据隐患点的稳定状况、危险性大小等,目前全市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已达24处(见附件),这些隐患点均处于不稳定状态,随时有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如不加以防范,将造成严重后果。此外,还有大量隐患点或隐患区域不同程度地威胁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我市山区、丘陵面积较广,在山坡坡体或坡下切坡建房较为普遍,在强降雨等因素的影响下,易发生滑坡等地质灾害,应引起高度重视。
1.地质灾害易发区域
通过近期对全市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结合地质环境条件、矿业活动以及降雨强度等相关因素分析,预计2011年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如下:
(1)自然地质区域:大致为石门县大部特别是西北部山区,澧县澧南、道河、甘溪滩、太青、杨家坊、方石坪、闸口、金罗、盐井等乡镇,桃源县西南部,鼎城区南部及尧天坪、雷公庙、蔡家岗、石板滩等乡镇,汉寿县南部等区域。这些地区及其他地质环境复杂的山地乡镇人口集中区,因降雨或工程活动等因素影响,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2)矿山区域:主要在澧县方石坪镇煤矿区、中武乡亘山矿区,临澧县合口及杉板石膏矿区,石门县夹山镇煤矿区、石膏矿区及蒙泉镇石膏矿区。这些矿区特别是采空区可能发生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在暴雨作用下,还可能形成矿渣废石流,危及矿山生产设施和人员安全。
(3)主要交通干线区域:铁路焦柳线石门—会同段,公路S303线省道石门─南镇段、S304线省道慈利─石门段。2011年,我市有大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应特别注意防范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2.发灾时段预测
我市今年汛期降雨量较大,尤其是在5月中下旬和8月上中旬两个时段,因此,5至8月应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时期。
三、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
(一)调查: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重点调查和汛前巡查,进一步掌握我市地质灾害发育及分布规律,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二)监测:本方案附件中所列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为本年度重点监测点,对新近发现确认的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也应予以重点监测。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患体变形、地下水变化、动植物异常等情况。监测要采取汛期巡查和常规监测相结合、专业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工作责任
1.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同级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监测责任要具体落实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监测责任单位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险情。
3.危及铁路、公路、水利水电、航道、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的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
4.其他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由隐患引发者负责。
四、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一)普及知识。各地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工作,运用新技术、新方法进行监测分析,提高预警预报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普及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知识,特别是要让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干部群众掌握基本防灾技能,增强防灾意识,提高抗灾能力,及时向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发放防灾明白卡,在危险区域设立警示牌和标志。
(二)制订预案。各地要认真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扎实做好防灾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盛市、县级重点隐患要单独编制防灾预案。防治方案由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适时按照规定启动预案,及时报告灾情险情,组织危险区人员紧急撤离,做好群众安置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健全制度。各地要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的各项防灾制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落实。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应急调查处置等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领导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四)加强管理。各地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依法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勘查、设计、施工等工作,预防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要重视农村建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农民建房科学选址,避免地质灾害危害。要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做好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执行备用金制度,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保护责任,有效防止矿业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对可能突发地质灾害的地区,要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工程活动密集和矿业活动强烈的地区,特别是矿山生产集中抽排水期间,易于导致地面变形,要重点预防地面塌陷地质灾害。
(五)密切配合。各级国土资源、气象、水利、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与配合,完善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认真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应与同级气象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水情、雨情、险情,为制定预防措施和开展抢险救灾提供依据。
(六)落实经费。各地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地质灾害调查处置、监测、预警预报、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工作,确保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常德市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2011年常德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执行。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2011年常德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全市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2010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据统计,2010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69起,其中滑坡59起、崩塌3起、泥石流3起、地面塌陷4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457.8万元,未出现人员死亡。主要原因是自然因素诱发,并且具有明显的时段性,大部分地质灾害发生在汛期暴雨天气。
2010年,各县市区按要求编制了防灾方案,在汛期内对方案中的隐患点落实了监测、预报措施和防灾责任人,开展了突发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防治方案在全市地质灾害防灾中发挥了作用,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2011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水趋势预测
据市气象部门预测,预计今年5-9月总雨量700mm,雨水相对集中在5月中下旬和8月上中旬,在此期间全市将有短时洪涝。
(二)全市地质灾害发灾趋势预测
根据隐患点的稳定状况、危险性大小等,目前全市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已达24处(见附件),这些隐患点均处于不稳定状态,随时有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如不加以防范,将造成严重后果。此外,还有大量隐患点或隐患区域不同程度地威胁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我市山区、丘陵面积较广,在山坡坡体或坡下切坡建房较为普遍,在强降雨等因素的影响下,易发生滑坡等地质灾害,应引起高度重视。
1.地质灾害易发区域
通过近期对全市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结合地质环境条件、矿业活动以及降雨强度等相关因素分析,预计2011年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如下:
(1)自然地质区域:大致为石门县大部特别是西北部山区,澧县澧南、道河、甘溪滩、太青、杨家坊、方石坪、闸口、金罗、盐井等乡镇,桃源县西南部,鼎城区南部及尧天坪、雷公庙、蔡家岗、石板滩等乡镇,汉寿县南部等区域。这些地区及其他地质环境复杂的山地乡镇人口集中区,因降雨或工程活动等因素影响,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2)矿山区域:主要在澧县方石坪镇煤矿区、中武乡亘山矿区,临澧县合口及杉板石膏矿区,石门县夹山镇煤矿区、石膏矿区及蒙泉镇石膏矿区。这些矿区特别是采空区可能发生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在暴雨作用下,还可能形成矿渣废石流,危及矿山生产设施和人员安全。
(3)主要交通干线区域:铁路焦柳线石门—会同段,公路S303线省道石门─南镇段、S304线省道慈利─石门段。2011年,我市有大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应特别注意防范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2.发灾时段预测
我市今年汛期降雨量较大,尤其是在5月中下旬和8月上中旬两个时段,因此,5至8月应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时期。
三、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
(一)调查: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重点调查和汛前巡查,进一步掌握我市地质灾害发育及分布规律,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二)监测:本方案附件中所列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为本年度重点监测点,对新近发现确认的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也应予以重点监测。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患体变形、地下水变化、动植物异常等情况。监测要采取汛期巡查和常规监测相结合、专业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工作责任
1.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同级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监测责任要具体落实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监测责任单位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险情。
3.危及铁路、公路、水利水电、航道、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的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
4.其他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由隐患引发者负责。
四、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一)普及知识。各地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工作,运用新技术、新方法进行监测分析,提高预警预报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普及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知识,特别是要让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干部群众掌握基本防灾技能,增强防灾意识,提高抗灾能力,及时向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发放防灾明白卡,在危险区域设立警示牌和标志。
(二)制订预案。各地要认真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扎实做好防灾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盛市、县级重点隐患要单独编制防灾预案。防治方案由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适时按照规定启动预案,及时报告灾情险情,组织危险区人员紧急撤离,做好群众安置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健全制度。各地要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的各项防灾制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落实。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应急调查处置等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领导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四)加强管理。各地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依法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勘查、设计、施工等工作,预防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要重视农村建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农民建房科学选址,避免地质灾害危害。要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做好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执行备用金制度,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保护责任,有效防止矿业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对可能突发地质灾害的地区,要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工程活动密集和矿业活动强烈的地区,特别是矿山生产集中抽排水期间,易于导致地面变形,要重点预防地面塌陷地质灾害。
(五)密切配合。各级国土资源、气象、水利、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与配合,完善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认真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应与同级气象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水情、雨情、险情,为制定预防措施和开展抢险救灾提供依据。
(六)落实经费。各地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地质灾害调查处置、监测、预警预报、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工作,确保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常德市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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