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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省长王学军集中回复网友23条留言

2013-09-16 来源:搜狐网

  与桐城市挂镇区域,其水域被投毒严重,水中生灵死亡不记!其一年下毒10余次,但政府官员无人过问!

  答复意见:

  安庆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针对你反映的问题,桐城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调查办理此事。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桐城市范岗镇挂镇区域包括挂镇村、万元村、晓棚村、联合村、高岗村、童铺村、樟枫村等七个村。入夏以来持续高温,该区域旱情严重,河、塘基本干枯,并未发现网友所说的水域投毒事件,更没有“一年下毒10余次”的说法。

  【网民留言】

  我是安徽安庆潜山黄柏,因修水库,此地禁止建设,对我们有很大影响,迁移一直没进行,希望进行快点。

  答复意见:

  安庆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针对你反映的问题,潜山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安庆市下浒山水库工程在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审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该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灌区供水及规划报告》均已通过水利部水规总院的专家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分别通过环保部和省水库移民局审查,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将一并对几大报告进行审查,有望批准实施。至于反映项目建设进度问题,自省政府下发水库控制区停建令后,区内群众作出了很多奉献。因该项目实施涉及到整个菜子湖流域,被列入国家基本建设项目,而国家对大型水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要求高,涉及国家多个部委,市、县两级政府为该项目几十年来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希望库区群众能理解项目推进的难度。至于开工时间,我们正积极多方努力,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工程早日开工。感谢网友对工程建设的关注与关心!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项目区内广大干部群众及社会方方面面都来支持项目建设,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网民留言】

  省长你好:我是定远县炉桥镇河北魏村蔡鄂夏组的村民。我们组有约500亩的水稻,用不上任何地方的水。但是我们这的地下水好,每家的水井都抽不干。每家都有几百米的水管用于水稻灌溉。抽水用的都是电泵,但是我们这里每天最少要停电15小时。现在到处都在抗旱,我们呢!水稻快干死,有水没电抽不上来。我知道现在是用电高峰期,但也不能看这500亩的水稻被干死啊!我们到供电所,村委反映都得不到解决。希望省领导给以帮助。救救我们这的500亩水稻。而且要快!水稻就快干死了。谢谢!

  答复意见:

  滁州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你家所住定远县炉桥镇河北魏村蔡鄂组今年约有500亩水稻,因当地水利条件限制,多数村民利用水泵从水井抽水灌溉水稻。但入夏以来,天气炎热,用电需求过大,漏电、短路、超负荷跳闸现象时有发生,影响水稻灌溉。为此,定远县政府安排专门人员赴该组对电力设备进行了更换,同时对输电线路进行了整改。目前,该组电力设备运行正常,水稻灌溉问题得到解决。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我要把我向市长热线反映的事没解决!2012年年底2013年初我们村农田改造,林场生产队塘坝修复只把土推在塘里不推出来,这就是修塘吗?不是变好而是损害农民利益!50米长宽约8米的土堆在塘里,如果蓄水还能倒灌农田,应该把土取出推到农田里加高,农田积水可进可出,池塘也能增加面积增加蓄水,起到蓄水功能、浇灌功能,我们是农民说话不起作用,只好向省长越级别来反映问题!请您谅解!请您帮助!

  答复意见:

  滁州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你反映的农田改造,是琅琊区西涧街道新集村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6月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该工程由滁州市水利规划院设计,按照要求,需对该组整治范围内的小塘实施填埋并改造成农田,并不包括塘坝修复任务。因此,将土推至塘中,是该工程按照要求实施填埋,并非网友反映的塘坝修复行为。根据项目设计,土地整治后,农田灌溉完全可以依靠配套的沟渠送水和清淤整治后的当家塘坝。因此,网友没有必要担心农田的灌溉问题。

  【网民留言】

  省长你好,我是亳州利辛县旧城镇陆暗楼村陆后庄村民,我家邻居陆X想,今年9岁,身份证号341623200404219512陆X好,今年6岁身份证号341623200708119529,父亲2012年因病去世,母亲于2008年在广东去世,没有亲人照顾、收留,两个孩子没有自主生活能力,吃不上饭。多次找村、镇领导给予帮助,解决困难,均没有得到答复。这两个孩子属于孤儿,国家有义务抚养长大成人回报社会。可是我们的政府就是不给帮助,让两个孩子无依无靠,非常可怜。现在是21世纪难道还有饿死人得事件在中国发生吗。请省长督促我们政府给予两个孩子生活教育上的帮助!

  答复意见:

  亳州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你反映“利辛县旧城镇陆暗楼村陆后庄两名孤儿无人抚养”的问题,亳州市政府责成利辛县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查,陆李想,男,今年9岁;陆李好,女,今年6岁,家住利辛县旧城镇陆暗楼村陆后庄,是你三叔父陆廷勋的子女。陆廷勋于2012年病逝,妻子系外地人(没有到过陆暗楼村)。据陆廷勋说其妻于2008年在广东被电击身亡(无死亡证明),留有一子一女。现陆李想生活在你家,陆李好生活在他们的五叔家。为妥善解决好两个孩子的生活救助问题,利辛县旧城镇政府、派出所、民政办会同所在村“两委”及两个孩子的亲属,于8月26日完善了孤儿办理的相关手续,并于8月27日上报利辛县民政局审批。同时,考虑到两个孩子将来的生活问题,旧城镇政府和村“两委”又对两个孤儿的现有住房和承包地进行妥善安排。

  【网民留言】

  尊敬王省长:你好!我是安徽省芜湖县湾址镇居民,我于2012年2月29日购买了芜湖天虹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滨湖家苑16幢606室(三室一厅)商品房,总价款人民币46万耗尽了我多年的积蓄,然而2013年8月12日交房时经查勘,此房主卧室主体结构现浇板有贯通裂缝,居然还漏水。看到此质量问题,我心碎了,我及时向开发商反映情况但他们与物业公司互相推萎,仅承认是质量问题,但一直没有公共地处理此事。我们一家人多年的积蓄付诸东流,换来的是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危房,为此请求王省关心一下老百姓利益,责令芜湖县住建委、县质量监督站调查此事,并监督开发商依据《建筑法》给予质量检测和鉴定并拿出可能的维修方案后实施维修。谢谢!董强电话:1395538746818705631700

  答复意见:

  芜湖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经了解,你购置的滨湖家苑商品房系由芜湖天虹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芜湖大宇建设有限公司施工,芜湖县阳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该工程于2010年3月开工,2013年6月交付使用。芜湖县建委就你反映的房屋主卧室现浇板裂缝问题,立即与滨湖家苑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及你本人取得联系,约定8月19日上午去你家中查看。19日县建委派员组织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前往你家中现场查看,发现主卧顶棚存在一处渗水痕迹。县建委当即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通过技术检测查明水迹产生原因,根据检测结果拿出切实可行的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因芜湖市及芜湖县内均无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目前滨湖家苑开发单位已与省内某检测公司进行对接,近日该公司将赴你家中进行检测。县建委将跟踪办理此事直至顺利完结,确保你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感谢你的关注和监督!如还有不清楚之处,请与芜湖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联系,联系人:陈若飞,电话:8791917。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新港镇新东村村民滕德兵,女儿滕梦云。毕业于繁昌一中,2013年参加高考且成功被中南大学录取;儿子滕勇,就读于新港中心小学。2013年8月10日下午傍晚时分,滕勇与几个小伙伴在玩耍时不幸溺水身亡。具体溺水地点位于新港政府广场东南角开发商开发地内,由开发商取土形成的一个人工水坑。该土地已三年未开发,形成的水坑周围没有任何安全措施和安全告示牌。事发后,我们立即报案,并通过当地镇派出所,镇政府及县政府进行协商及时解决问题。但开发商态度恶劣,视百姓生命为儿戏,蔑视政府权威,不理不睬,不作回应。且我们联系了多家媒体,如第一时间和生活传真,但不知为什么始终得不到回应。至今已有四天时间,我的家人心力憔悴,伤心欲绝,但公道始终讨不回,女儿因为弟弟的不幸也无法安心去就读。我们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答复意见:

  芜湖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对你家中遭遇的重大不幸,我们深表遗憾!你留言反映的孩子滕勇意外溺亡一事,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繁昌县政府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滕勇溺水的水坑位于芜湖瑞吉房地产有限公司在2009年10月通过招拍挂取得使用权的一块59.35亩空旷地中(繁昌县新港镇张村附近),瑞吉公司在地块四周建设了围墙,但并未完全闭合。2011年,瑞吉公司在施工时,形成一个约30多平米的水坑。该起溺水事件发生后,新港镇政府积极做好你家人的情绪安抚工作,帮助你家人做好善后处理,同时与瑞吉房地产公司联系,努力做好调解工作。8月12日,新港镇政府将事件报告至县政府及县委政法委,县政法委与瑞吉公司进行了交涉,但瑞吉公司坚持不正面回应。鉴于此种情况,新港镇政府建议你家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其权益,并帮助你向县司法局申请了法律援助,拟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为妥善处理好该事件,繁昌县委政法委书记近期已约谈瑞吉公司,要求该公司尽快妥善处理好事故,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要求新港镇加大防溺水宣传,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故。繁昌县相关部门将继续帮助你使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如还有不清楚之处,请与繁昌县新港镇政府联系,联系人:赵国锋,电话:7331644。

  【网民留言】

  宿州科技是砀山县的支柱产业之一,但是这个企业也是污染严重的企业,2008年曾被省环保厅拉入挂牌督办的“黑榜”。企业设了多个排放水口,每天明目张胆的偷排,直排。周围空气和水都受到污染,每天产生大量废水直接排入河道,导致河水受到严重污染变臭,这里有学校和居民小区,我们很无奈!!!烦请领导下来视察工作时,看一看,闻一闻,了解一下这条河流前几年和现在的情况。肯求领导亲自指示处理一下。另外,科技企业是一家黑厂工资不透明,专门骗外地学生干苦力,每天24小时工作,吃窝头咸菜,二十几个人睡在不足20平米的房内,无空调,治安混乱,甚至用童工,生产的罐头是去年销不出去的然后在翻新倒灌。食品安全存在问题。

  答复意见:

  宿州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我市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经查,宿州科技食品有限公司位于砀山县城关镇冯园村段庄,是一家从事水果罐头生产的企业,设计年产量50000吨。该企业于2004年3月12日通过了市环保局的环评批复(环建〔2004〕12号),2008年1月20日批复企业试生产(环建函〔2008〕2号),并于2008年4月通过市环保局验收。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日处理能力2400吨。今年以来,砀山县环保部门多次对该企业治污情况和总排口进行检查,企业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未发现有偷排行为。在今年水果加工旺季期间,砀山县环保部门专门安排6名驻厂员对该企业实行24小时监管,确保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转。2013年8月15日,砀山县环保部门对该企业进行现场突击检查,发现该企业治污设施运转正常,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关于你反映企业伙食差问题。经查,该企业食堂管理制度健全,硬件设施基本齐全,食堂就餐实行刷卡消费,企业给予每名职工每月210元就餐补助,职工可根据自己喜好刷卡购买。关于你反映企业翻新倒罐现象。经对企业成品库检查,库存产品均为2013年生产,产品保质期为2年,未发现对去年产品进行翻新倒罐现象。

  【网民留言】

  安徽砀山县官庄镇农民的养老金发放存在问题,有的人很快能拿到,有的人到现在没有信息,其中有不少是80岁以上的老人。这次回家看到84岁的老奶奶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去打听,心里发酸。呼吁在其位的人负责一些吧,减少老人的痛苦,能安享晚年。

  答复意见:

  宿州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我市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经对官庄坝镇60岁以上已参保人员信息与当地派出所60岁以上人员户口信息进行比对核实,官庄坝镇凡是符合享受待遇条件且已采集信息的人员全部按时领到了养老金。由于农村个别老人居住在外等特殊情况,可能存在漏采参保信息的情况,目前官庄坝镇正在对60岁以上人群参保情况进行再摸排,如有漏采信息人员,将及时予以信息补采,并按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网民留言】

  我是一名工作四十多年的退休教师,回家多年一直无处盖房安身,别处退休人员都安排了住地,听说有安排文件,可尽快给我安排一点住地吗。

  答复意见:

  宿州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我市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经查,萧县尚无退休教师住房安置政策。你2002年在萧县黄口镇中心学校退休,先后担任中小学教师、校长职务。退休前,一直居住在妻子分到的2分宅基地上的自建房中。在二儿子王晨光结婚时,你将房子转给王晨光,并与他们共同居祝你反映别处的退休人员都安置了住处不实,目前萧县尚无退休教师住房安置政策。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省长,我们是灵璧县高楼镇高庄村村民,我们村有张场,高庄,赵场三个片,2013年上级分配给我们村危房改造款,镇里都分给了高庄片,而其他两个片一户都没有,高庄片干部高翔说是镇里书记冉浩给他特批的,我们到镇里去找冉浩,他却扯谎说是给高庄片搞土地置换和建设新农村,以此来糊弄我们老百姓,其实他们根本不是一回事,可是高庄片在分配项目时弄虚作假,移花接木,把指标都分给村干部本人,亲戚和关系户中,他们上报的这些户表格中家庭都是楼房和平房,有的家庭甚至都有几处楼房,而他们拍取照片时却是到别人土墙家中去拍的,目的是把这些钱能拿出来更他们集中使用,有的家庭该盖的没盖上不该改的却盖上了,试问王省长,既然都是一个村镇里为什么却两样看待,难道只有他高庄片有危房户而其他两个片没有危房户吗,他问能这样明目张胆地违规操作,难道这里面没有利益关系吗,数目不少有近100万,我们所反映的情况全部属实,望王省长在百忙之中能过问此事,给我们一个答复,我们其他两个片的五保户和困难户感谢你啦,最后祝王省长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答复意见:

  宿州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我市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经查,灵璧县今年在危房改造工程中,共分配给高楼镇150户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其中高楼村50户、汤庄村50户、高庄村50户。为了实施好此项民生工程,合理分配有限名额指标,高楼镇委、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明确将危房改造对象确定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经济最困难、基本住房安全最没有保障的贫困对象户。补助标准为:1、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的补助20000元、修缮加固的补助6000元。2、其他贫困户重建的补助10000元、修缮加固的补助4000元。灵璧县高楼镇高庄村委会在接到50户危房改造指标后,立即召开村两委会议进行研究,并决定结合高庄片土地增减挂和村庄整治项目,将50户危房改造名额全部分配给高庄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高庄村采取入户走访、实地查看方式,对申请的危房改造户逐一进行摸底,对不合格的绝不上报,对符合要求的危房改造户登记造册后经过村民代表会评议、村两委会研究,最后在村公示栏公示,此举赢得多数群众的拥护,最终初审认定符合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政府资助条件的50户人员名单中五保户5户、低保户30户、贫困户15户,涉及补助资金726000元。综上,灵璧县高楼镇高庄村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坚持阳光操作,透明公开,不存在弄虚作假现象。你的误解可能因为高庄村将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和危房改造项目整合。对此,灵璧县政府已安排高楼镇政府进一步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以取得你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王省长您好!我是参加今年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一名考生。向您反映一下蚌埠市认识考试中心在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中的不规范做法。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及蚌埠市人事考试中心资格考试报名要求以及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考生自己进行网上报名,单位人事部门初审汇总后,在资格审查日将考生报考资质材料送资格审查地点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再进行缴费。然而,在通知中要求的2013年6月17日,也就是资格审查及缴费日,蚌埠市人事考试中心擅自改变资格审查模式,变先资格审查合格再收费考试为先收费考试,考试合格人员再进行资格审查。这一变化不但违反了国家人社部、原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中有关报考条件的要求,而且对于考生来说是极不公平的,因为资格认定的一些细节,考生自己是无法判断的,花费大量精力、时间迎接考试,合格了却因为报考资格问题无法取得资格证书,另外,考试四项科目可以二年内滚动,比如不知道资格合格与否,参加了考试,第一年合格了二门,因为蒙在鼓里,又去准备第二年的二门考试,最后还是因为资格原因被拒之门外,考生会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有关部门有没有想过,这就像一辆车在招呼乘客上车,谁都可以上,只要上来就收车费,走到半截却说你没有乘车的资格,下去吧!这样合理吗?再有,只要报名就要先交费,有借机敛财的嫌疑。请省长理解考生的不易,哪个考生也不敢打包票说资格没有任何问题,如果都没有问题,还要人事部门专业人员审查干嘛!其中难免有部分考生资格不合格,但是他们希望在考试之前就明确被告知,不要再去做无用功,这是法律问题,也是道德问题。

  答复意见:

  蚌埠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你反映的市人事考试中心擅自改变资格审查模式的问题,经市人社局认真核查,现答复如下:一级建造师考试过去采取的是考前审查和考后对合格人员再审查的办法。2012年,合肥市率先实行了考后审查。今年我市结合实际,报经省人社厅同意后,也采取了考后审查的办法,即对考试合格人员才进行资格审查。对于考试合格但审查没有通过的,不予发放资格证书,不予认定考试成绩,不存在“四项科目可以二年内滚动”的问题。我市之所以改变以往考前审查的做法,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报考人数太多,今年报名人数将近2000人;二是近年来考试通过率较低,每年不足十分之一。因此,如果继续实行考前审查,那么:一是考务人员工作量太大,并且一旦考试未通过,考前的所有审查都将成为无效;二是复杂的审查程序也给许多考生带来不便。省人社厅《关于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126号)明确公布了一级建造师的报考条件,同时要求网上报名时,每位考生都须填写对自己报考信息表示真实性的考试承诺书。另外,我市在考试报名时,均公布咨询电话,接受考生的咨询。因此,不会出现考生自己无法判断的问题。考试资格后置审查,考核的不仅是考生的专业能力,也是考察考生诚信的一种手段。几年前,会计、经济、造价工程师等十几个专业已经全部由考前审查改为考后审查,实际运行效果良好,极少出现你信中反映的问题。如果你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和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552-2051779)。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学军省长你好,我是蚌埠市五河县沫河口镇人,现浙江打工.因为我小孩马上要上小学一年级了,学校需要户口簿,而我小孩的出生年月被当地派出所登记错误,孩子所以不能正常上学.为此我几次去当地派出所去找都没有结果.学校马上就要报名了,为此我焦急万分.希望能在百忙中关注

  答复意见:

  蚌埠市政府回复:汪雪宝(实为汪雪峰)网友,你好!关于你要求将女儿户口出生日期变更登记的问题,经淮上区政府认真核查,现答复如下:2010年4月12日,你持女儿汪林娜、汪冰燕出生医学证明,到沫河口镇派出所为女儿补报入户手续。依据你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材料,派出所工作人员在认真询问并经你本人和你所在村支部书记顾世良签字确认的基础上,报派出所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为你女儿进行了入户登记,因此不存在派出所登记错误的问题。今年,你以两个女儿已达入学年龄和沫河口镇派出所当年将你女儿出生年月登记错误为由,在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情形下,多次到镇派出所要求更正两个女儿出生年月。镇派出所认定,你的申请符合《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皖公通〔2012〕62号)第四十六条“本人使用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后又提供登记有不同出生日期的出生医学证明要求更正出生日期的,不予受理”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并据此向你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和说明,但你不予接受。现在你已答应近期从浙江返回,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后再行申请。如果你能提供当初接生医院或计生部门出具你女儿出生日期错误的相关证明,并经公安户籍部门调查审核后,可以按照户籍管理有关规定依法给予审批并变更,否则只能按皖公通〔2012〕62号文件第四十六条规定不予受理。对此,我们也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如果你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你和淮上区政府联系(电话:0552-2829333)。

  【网民留言】

  王省长好:我是蚌埠的一名企业退休人员,2013年国务院规定养老金提高百分之十,和2012年一样,可我今年增加的没有去年多,这不应该吧,能解释一下为什么。谢谢!

  答复意见:

  蚌埠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你反映的2013年增加的养老金比去年少的问题,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真核查,现答复如下:2012年我市12.6万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了养老金,平均月增加养老金179.18元,增长14%。国家明确规定,2013年养老金调整的幅度,要按各省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后,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严禁各省自行提高调整幅度。今年我省养老金调整具体水平为人均增加10.3%,我市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为10.7%。今年我市共有13.4万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了养老金,平均月增加养老金156.15元,今年我市人均增加比例低于去年3.3个百分点,并且具体到每名退休人员,也不一样,不是每人都按人均数额增加,有的可能高于人均数额,有的也可能低于人均数额。据查,你去年的增加额为206元,今年是166元,低于去年增加额,但高于今年的人均数额。如果您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和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552-2051779),我们可以安排相关人员为您进一步解答。

  【网民留言】

  我是一位转业军官,现为媒体记者,妻子2000年随军被安排在合肥市机械局,因改制没能落实单位,可在改制中将其档案丢失,我多年多次寻找都未果,三年前,通过关系在合肥市经信委找到,可保险一直没交。该单位答应帮助协调,可三年过去了,至今未果。妻子今年48岁了,当时从河南洛阳企业转的保险无法衔接。我该怎办?到底政府管还是不管?

  答复意见:

  合肥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因国有企业改革已结束,且由于时间跨度长,国家、盛市社保政策调整,现已无法由个人补缴以往年度欠缴的社保费。目前,必须先落实你妻子的工作单位,并以单位名义补缴往年度欠缴的社保费用。届时,合肥市有关部门将协调帮助其办理补缴手续。

  【网民留言】

  王省长您好,我是合肥瑶海区金大塘的一名拆迁户,2009年响应瑶海区政府号召,无条件地搬出位于坝上街金大塘的黄金地段,原来明光路街道承诺的18个月搬进新房的承诺是一拖再拖,到今年已经整整四年了,不少拆迁户也咨询市长热线和中安在线询问进度,可是回复的安置时间却是一拖再拖,我们只想得到一个准确的时间,另外希望在安置房分配的时候,必须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及时公示每个房源的去处,因为这么长时间没交房,我们心里已经有很多想法了。

  答复意见:

  合肥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瑶海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明确要求全区各单位全力支持回迁房建设。目前,来安花园已具备了基本交房条件,正在进行水、电、气的挂表,各项手续报批和验收工作也在同步进行中,9月底前将进行首批分房。

  【网民留言】

  瑶海的房子建的太密,不要为了钱,到处都在盖房.在人口集中的地方要适当建一些公圆之类.昨晚骑电平车沿着新安江路一直向东.过了琅溪路,是一条新修的路,用鼻子就能感到空气质量马上好转.为什么不能在当涂路和琅溪路间,新安江路穿过的地方有块很大菜地,在那里见一个类似上海闵行体育公园,1.可以调节空气;2.可以全民健身;3.拆迁费用相对低.

  答复意见:

  合肥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瑶海区在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同时,不断加大对人居环境的改善力度。二十埠河生态湿地工程建设计划在今年年底启动,占地面积约900亩,项目设有人工湿地、休闲广场等。同时,在新安江路南将规划建设休闲公园,此公园离当涂路和郎溪路较近。

  【网民留言】

  我是巢湖槐林镇吴家店村村民,在融入大合肥之后我村有了垃圾桶,可每次垃圾桶满了之后数月都没人问津,正值盛夏,奇臭可以想象。村民都在讨论这事是政府搞着玩滴!!!还有我村的自来水和有线电视真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建起来,特别是自来水,村民们还是用古老的方法挑或抬水吃,吴家店村是个人口七八百人的大村子,还就真的没有政府部门的人看到这里的饮水困难!!我想说了也白说,无人问津。

  答复意见:

  合肥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关于自来水问题,目前,吴家店已列入农村饮用水项目规划范围,槐林镇政府正按照“先近后远”的原则抓紧实施,年内将主管网铺设延伸至吴家店村,计划于2014年通上自来水,届时村民将享受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实惠。关于有线电视问题,巢湖市将积极争取将吴家店村列入下一批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计划,并督促安广网络巢湖分公司在业务发展上充分考虑群众需求,早日为偏远地区接通有线电视。夏天垃圾量增加,造成垃圾清运不及时,镇政府已要求村干部加强督促,加大垃圾清理转运频率,避免垃圾沉积。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在安徽省淮南朝阳东路上D壹街区住户,买房时上面说明是学区房,但是在拿到房子之后,小孩上学成了问题,政府说不是学区房,开房商不交钱就不给我们上学,已经和政府及开发商协商多次,一直不给予解决,请省长大人能帮帮我们这些老百姓。我们真的是很可怜,为了下一代花了这么多钱买房子,最后都成了打水漂,伤了来百姓的心。请党和政府帮帮我们这些可怜的老百姓

  答复意见:

  淮南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经查,你反映问题的矛盾焦点在于开发商未按照相关规定交纳教育设施配套费用,且在售房时承诺D壹街区小区业主子女可在洞山中学朝阳分校就读,但由于洞山中学朝阳分校周边新建小区较多,已有5个小区划入该校学区,生源已满。D壹街区小区位于朝阳东路以北,按照学区划分标准,不能划入洞山中学朝阳分校。按照“划片定校、就近入学”的原则,2012年,已安排数十名D壹街区小区业主子女到洞山中学淮舜南路分校(田十三小)报名就学。下一步,相关部门将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督促开发商交纳教育设施配套费用;加强监管,杜绝虚假宣传,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矛盾。

  【网民留言】

  你好,王省长。我是淮南朱马店镇康圩的村民,我向你反映个事。我村的村村通道路只修了一部分,村里也没给说法,只在部分路段修的水泥路,其他的还是土路。下雨天是泥泞路。。无法行进,请王省长解决。

  答复意见:

  淮南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你给省长留言反映“凤台县朱马店镇康圩村村村通道路的相关问题”,淮南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立即批示,责成凤台县政府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2012年,按照市县有关部门部署和村村通道路项目建设要求,朱马店镇康圩村实施了村村通道路建设工程。由于朱马店镇财力困难,康圩村也无集体经济收入,全程修建道路十分困难,故康圩村申报在部分路段修建水泥道路。目前,项目已经实施完毕。下一步,朱马店镇将积极向上级争取道路建设资金,力争尽快解决剩余村村通道路修建问题。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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