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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白银市委书记肖庆平答复10项网友留言(图)
2010-12-09 来源:搜狐网
尊敬的肖书记:您好,网吧是特定时期出现的,现在信息发达了,各单位,私人家庭都装有宽带,现在的网吧只是容留青少年儿童玩游戏,我是一名农村家长,孩子乡下没有上网,但上高中迷上了网络游戏,家长辛辛苦苦供孩子,到头来孩子成绩一落千丈,叫人好不伤心,建议书记关注民生,还孩子一片健康成长环境吧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上给市委肖书记留言反映“网吧容留孩子上网,影响孩子学习。”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文化市场整治工作,并对全市网吧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之后市、县(区)两级稽查队伍安排人员进行跟踪巡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集中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人员72人次,出动车辆16台次,检查网吧86家次,对科晋、临界点等8家单位提出了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对百度、蜘蛛、捷点3家网吧给予停业整顿30天的处罚;对传奇网吧给予停业整顿60天的处罚。同时决定对上述网吧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举办为期一周的封闭式培训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守法经营意识。
下一阶段,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化对文化市场的日常管理:
1、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落实24小时举报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2、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对学校校园周边的网吧实行萎缩管理,只减不增。
3、建立了网吧管理档案,对网吧实行分级管理,将违法违规较多的网吧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管。
4、坚持人工管理与技术防范相结合,依靠全球眼“网吧视频监控系统”和“净网先锋”管理软件,对网吧实施全方位、立体化监管。
5、根据网吧接待未成年人的时间特点,对稽查队的工作时间作了相应调整,将检查重点放在双休日、每天中午、傍晚及晚上作为重点时段,提高稽查密度,最大限度地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6、与场所业主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经营者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意识,通过合法经营保安全、促稳定。
7、发挥“五老”作用,聘请 “五老”人员为文化市场特邀监督员参与文化市场管理,强化对文化市场的社会监督。
8、举办文化市场经营者培训班,努力提高经营者素质,促进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合法文明经营。
9、结合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始终对非法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打击高压态势,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巩固整治成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白银市文化出版局
2010年11月8日
【网民留言】
肖书记您好,前些日子在报纸上看到白银打击赌博窝点“动漫城”专题,心里很是高兴,看到一家家名为动漫城,实为赌博窝点先后都关门了,大家拍手称快。可是关了没几天,最近又一家家的都重新开业了,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大打击力度,不要让次商家祸害人们。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上给市委肖书记留言反映“动漫城有赌博行为,希望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对此我们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省文化厅、省公安厅、省工商管理局联合下发的《甘肃省游艺娱乐场所管理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允许经营者申请开办电子游戏厅。游戏厅是一个总量控制、限制审批项目。目前,我市在各县区试点性的审批了一批电子游戏厅经营场所。
根据管理职能划分,赌博行为由公安部门查处。据我们了解,近期,我市公安部门加大了对电子游戏厅内赌博行为的打击力度,关闭了一部分无证经营、有赌博行为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电子游戏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我局将建议公安部门继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开展娱乐市场整治工作。一是与场所业主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经营者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意识,通过合法经营保安全、促稳定;加大经营设施和设备更新改造的力度,不断改善经营条件,积极参与、支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年”活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杜绝未成年人入内、超时营业等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和优良环境。二是推行娱乐场所管理者、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全市娱乐场所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分级分批进行岗位培训,通过培训使之掌握新的经营理念、经营知识、经营规范,培训合格的发给上岗证书,没有上岗证书不得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三是认真落实好经营场所巡查制度,高度防范各类社会治安案件发生。确定专人负责,靠实责任,及时发现和处理不稳定因素,特别是严防因接纳未成年人而造成的矛盾纠纷和治安案件,对因接纳未成年人而造成群众上访、伤害案件的经营场所将予以取缔。前一个阶段,我们开展了娱乐场所集中整治活动,取缔无证经营点6家,责令整改8家,收到了明显的阶段性工作成效。下一阶段,我们将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市场管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白银市文化出版局
2010年11月8日
【网民留言】
1993年初,白银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区文化馆西边临街的一排平房拆除,兴建“白银区文化馆综合大楼”,当时区委书记兼区长的胡新天同志,对此工程十分重视,曾明确指示:“综合大楼要突出群众性、社会性、科学性、旅游性,面向工薪阶层,使之成为全省规模最大、档次最高、功能最全、效益最好的县级群众文化艺术馆。”
综合大楼于1997年底建成投入使用,十余年来,对丰富和活跃白银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赢得大家一致的称赞!前几年,区政府又决定将文化馆东、南面两排平房拆除,投资兴建“白银区文化活动中心”,该中心尚没发挥出原设想的效果······。据我们所知:目前在全省县(区)级文化馆中,能超过白银区文化馆所处那么好的环境,又具有两座那么大规模的活动设施,也的确是屈指可数的。
今年7月,白银区人民政府打着要对区文化馆进行“整体改造”为幌子,要把文化馆现有东、南、西三面,投资巨大,建成时间不长的所有楼房全部强行拆除,另投资3107.2万元重新再建,对此我们都很难理解……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你好!
你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的留言收悉。白银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委肖书记专门作出批示。根据批示精神,白银区于10月26日—11月4日,通过征求文化馆职工(集资人)意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白银区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建设有关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项目建设有关情况的说明
白银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三馆一中心)是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白银区政府实施的公共文化建设项目。白银区在该项目建设上十分慎重。一是将该建设项目作为区政府明年重点工作内容之一,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二是就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进行了广泛的问卷调查。在广大干部职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中广泛征求白银区文化中心建设项目意见。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白银区文化中心项目建设,能够有力推动全区群众文化活动,进一步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和解决基础设施缺乏问题。全区各界人士对此项目建设是充分肯定、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的。你在留言中反映的“贪官创造个人政绩、填满私人腰包、祸国殃民……”等言论不实。
二、关于白银区文化馆职工集资问题处置情况的说明
为顺利实施白银区文化中心项目,充分保障集资人(职工)权益,依据1993年2月28日《白银区文化馆筹资建楼协议书》条款,白银区政府提出了《白银区文化馆综合大楼临街协议用房处置的答复意见》。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于2010年11月2日和11月4日两次组织召开由区文体局负责人和集资人参加的座谈会,16户集资人对区政府的答复意见均表示同意,并签字认可。你在留言中提出的问题已经得到了妥善解决。
白银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网民留言】
景泰县农村吃低保现象一派乱像,很多吃低保的群体都属于青壮年,而应该吃低保的一些孤寡老残却不能拿到手!农村完全成了村干部和大队干部的“一言堂”,希望领导能下来调研此事!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你好!景泰县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以来,县上先后出台了《景泰县实施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景泰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景泰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景泰县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程序》、《景泰县社会救助民主评议制度》、《景泰县社会救助入户调查制度》、《景泰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对农村低保工作的原则、对象、范围、方法、程序、社会公示及责任追究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并根据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不断进行了修订完善,为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提供了政策保证。
景泰县的农村低保工作申请、审核、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坚持“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村(居)委会初审、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社会发放、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执行。严把 “四关口”。一是坚持本人申请,把好入口关。凡是要求享受农村低保的困难群众,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困难原因和困难程度,以便了解其家庭生活状况是否符合低保条件,然后由信息员入户调查核实,通过村民组邻里走访座谈等方式,如实填写入户调查记录,申请农村低保;二是坚持民主评议,把好评议关。对经过入户调查符合低保条件要求的申请对象 ,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情况介绍和民主评议,村民代表同意后,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三是坚持集体审批,把好认定关。将符合条件的低保申请户连同各种证明材料上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再次组织人员入户核实,并进行集体审定,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进行入户抽查,抽查率达到30%,并填写入户调查记录,然后集体复核、审批确定的申请对象名单、补助标准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四是坚持三级公示,把好监督关。即对申请享受低保的申请对象要在村、乡镇、县级进行公示的基础上,采取聘请社会监督员、信息员,公开低保监督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形式,接受社会各界对低保工作的监督。坚决杜绝 “人情保”等优亲厚友的不良现象发生。不过也有素质低的村干部有优亲厚友的现象。
人民网网友反映“景泰县农村吃低保现象一派乱像”及“一言堂”的问题比较面广,没有涉及具体的乡镇或村委会,我们无法准确的查找问题。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及局里的安排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局里抽调5名工作人员组成调查小组,利用调查问卷的方式,每个乡镇随机抽取3个村,每个村填写调查问卷至少达到50户,现已入两个乡镇六个村,这项工作正在有序的进行着。二是查看村级档案。主要查看入户调查记录、民主评议记录,县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城乡低保民主评议制度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景民发[2010]229号),调整充实了村(居)民主评议小组,增强成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在民主监督员的监督下进行评议。三是乡镇包村(居)干部自始至终参加民主评议会议,坐阵指导工作,提高了民主评议质量。四是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民政事务管理,发动群众监督,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信箱,对举报群众保密,严肃查处违规事件。
景泰县民政局
2010年11月8日
【网民留言】
甘肃靖远县大量新生儿上不了户口,目前正值人口普查,可甘肃靖远县大量新生儿确上不了户口,究其原因,主要是靖远县归幼保健院没有医学出生证明本子,每一名办出生证明的都被告知,不知道什么原因,从今年开始,上级下发给本县的医学证明本子数量有限,每到一批,都被一抢而空,想办上这个出生证明,都要提前找熟人留本子,希望有关部门能不能多发点本子,让新生儿上到户口。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给市委肖书记的留言收悉。肖书记对你反映的问题非常重视,做出重要批示。根据肖书记批示精神,我局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我县《出生医学证明》不能正常办理,满足不了新生儿报户需求主要是因为:
一、今年人口普查,《出生医学证明》作为登记户口的法律证件,需求量增加。《出生医学证明 》作为法律证件,由卫生部直接印制,申领需经县、市、省级卫生部门逐级依照上年出生人口数上报计划,卫生部依计划申报财政部批准方可印制。我县目前还存在1998年以来出生的部分孩子没有报户口,许多未报户者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导致证件数量不足。为此,我县积极与市妇幼保健院、省妇幼保健院进行了协商,但至今尚未到位。
二、《出生医学证明》的数量年初根据上年出生人口数就已预订,我县今年预订了6000本《出生医学证明》。上半年申领到3000本,于2010年6月份办完。停办期间县妇幼保健站通过中国电信发三次短信告知群众停办原因。 2010年8月申领到3000本,后又经多方努力协调到500本,均于2010年10月3日发放结束。
三、关于网民所提及的“想办《出生医学证明》要提前找人留本子”不存在这样的情况。县妇幼保健站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实行管理、证、章分离,办完后全部停止,这项工作可以查阅出生医学证明办证日期作为事实依据。
目前,县妇幼保健站正在积极协调《出生医学证明》的增补工作。
靖远县卫生局
2010年11月9日
【网民留言】
肖书记:你好,农村成包地里可以自建房吗?有好多现在都在建房,没人监管,是否政策允许?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你好!你通过人民网给市委肖书记留言反映“关于农村承包地里能否自建房?有好多现在都在建房,没人监管,是否政策允许?”问题后,白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非常重视,现将有关政策情况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八条规定“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承包方应“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农村村民承包土地的利用方面规定很明确。只有符合建房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过申请批准后,方能在承包地中建设。未经批准,擅自在自家承包地里建房的,均属违法行为。
2003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土地执法巡查,加大了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共立案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1831起。同时,建立了以批、共、用、补、查为主要内容的“一张图”监管体系,重点对川水地区和交通沿线进行动态执法监察,逐步实现了“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土地执法管理新机制。2008年以来,在国家下发的卫片执法活动中,共发现违法案件11起,立案查处11起,有力遏制了乱占、滥建势头,有效维护了土地管理秩序。但由于我市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管理人员较少,缺乏车辆等硬件设备,加之乡村交通不便等原因,在日常土地巡查中难免对一些死角未做到及时发现和查处,造成在承包地中自建房现象时有发生。针对网友反映的此类问题,我们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进行一次土地执法巡查活动,力争发现和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创新工作模式,细化巡查措施,明确巡查人员责任,严历打击和查处在承包地中自建房行为,切实保护耕地,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维护我市的土地市场秩序。
谢谢你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你继续关注我市的国土资源工作。
白银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11月8日
【网民留言】
肖书记:
你好! 我是白银平川区红会学校的一名普通教师,现向你反映下拖欠教师工资的问题,2010年9月份和10月份的工资到今天10月25号,还没发。我们怎么生活啊!还有我们移交过程中,拖欠的7个月的工资,至今没有音讯。请你在百忙之中过问下,解决下教师工资拖欠的问题。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你好!关于“反映拖欠教师工资问题”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据我们调查了解,今年秋季开学我区新建的兴平小学、向阳小学开始招生,平川三中撤小学部变为独立初中,初中班级数剧增。为了解决以上学校教师的缺编问题,我们从农村学校选拔了一批教师到这些城区学校任教,由于个别学校和个人将选拔教师的人事和工资关系手续调转太迟,造成了9月份工资审批时间滞后,9月份、10月份工资于10月26日才核拨到个人账户,对你的生活造成不便,希谅解。
至于“移交过程中,拖欠7个月工资的问题”,不是拖欠7个月工资,而是靖煤公司学校在2008年1月份移交地方后,1-8月份执行原靖煤公司发放工资标准,从9月份起执行了地方套改后工资标准,对1-8月份移交教师工资差额部分在2009年12月份补发了2008年1月份的差额部分。今后我们会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力争尽快补发所拖欠差额部分。
平川区委办公室
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1月2日
【网民留言】
1993年初,白银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区文化馆西边临街的一排平房拆除,兴建“白银区文化馆综合大楼”,当时区委书记兼区长的胡新天同志,对此工程十分重视,曾明确指示:“综合大楼要突出群众性、社会性、科学性、旅游性,面向工薪阶层,使之成为全省规模最大、档次最高、功能最全、效益最好的县级群众文化艺术馆。”
综合大楼于1997年底建成投入使用,十余年来,对丰富和活跃白银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赢得大家一致的称赞!前几年,区政府又决定将文化馆东、南面两排平房拆除,投资兴建“白银区文化活动中心”,该中心尚没发挥出原设想的效果······。据我们所知:目前在全省县(区)级文化馆中,能超过白银区文化馆所处那么好的环境,又具有两座那么大规模的活动设施,也的确是屈指可数的。
今年7月,白银区人民政府打着要对区文化馆进行“整体改造”为幌子,要把文化馆现有东、南、西三面,投资巨大,建成时间不长的所有楼房全部强行拆除,另投资3107.2万元重新再建,对此我们都很难理解……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你好!
你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的留言收悉。白银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委肖书记专门作出批示。根据批示精神,白银区于10月26日—11月4日,通过征求文化馆职工(集资人)意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白银区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建设有关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项目建设有关情况的说明
白银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三馆一中心)是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白银区政府实施的公共文化建设项目。白银区在该项目建设上十分慎重。一是将该建设项目作为区政府明年重点工作内容之一,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二是就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进行了广泛的问卷调查。在广大干部职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中广泛征求白银区文化中心建设项目意见。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白银区文化中心项目建设,能够有力推动全区群众文化活动,进一步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和解决基础设施缺乏问题。全区各界人士对此项目建设是充分肯定、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的。你在留言中反映的“贪官创造个人政绩、填满私人腰包、祸国殃民……”等言论不实。
二、关于白银区文化馆职工集资问题处置情况的说明
为顺利实施白银区文化中心项目,充分保障集资人(职工)权益,依据1993年2月28日《白银区文化馆筹资建楼协议书》条款,白银区政府提出了《白银区文化馆综合大楼临街协议用房处置的答复意见》。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于2010年11月2日和11月4日两次组织召开由区文体局负责人和集资人参加的座谈会,16户集资人对区政府的答复意见均表示同意,并签字认可。你在留言中提出的问题已经得到了妥善解决。
白银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
甘肃省2009年纯农户零就业的文件中指出:被安置的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政策标准,资金2009年由省财政按年人均15000元(月人均1250元)标准补助市县,由市县按有关政策落实,从2010年起纳入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基数。2010年即将过去,到如今工资和转正问题都没有兑现,每月还是1250元,不知是何原因,期盼领导能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此事,谢谢!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你好!
根据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印发《关于安置我省农村纯农(牧)户中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人通[2009]31号)文件精神,“被选拔安置的毕业生,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区)人事部门会同乡镇(街道)、村(社区)等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留用,不合格的重新择业。”“被安置的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其工资2009年由省财政按年人均15000元(月人均1250元)标准补助市、县,由市、县按有关政策落实。从2010年起,纳入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基数,市、县按国家和省上的工资政策予以落实。”由于我县财政困难,经县政府同意,在试用期期间对我县2009年安置的137名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其工资按省财政补助标准发给。目前,这批人员的试用期将满,我们正会同有关部门对这些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办理留用手续,按国家规定统一标准落实工资待遇。
景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1月8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肖书记:您好,我是靖远县意大利风情街的一住户,我们的暖气开口费已经交了好长时间,但是暖气费却没有地方去交,没人要,现在天气这么冷我们感到真冷啊,肖书记能不能过问一下,使我们感到党的温暖,谢谢!祝肖书记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你好!
你给市委肖书记反映关于靖远县意大利风情街未供暖的问题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靖远县意大利风情街系今年新入网集中供热户,由于内网系统存在问题,未能按时供热。在甘肃亨元正物业服务公司完成内网改造后,已于11月13日正常供暖,暖气费由物业公司代为收龋由此而给你生活造成的不便请你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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